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回复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爱普香料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经公司事后检查发现,因工作人员笔误,导致部分回复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问题一、(3)结合同行业可比相关交易案例、可比公司估值情况等,说明
收益法估值是否公允。
回复:
三、结合同行业可比相关交易案例、可比公司估值情况等,说明收益法估值
是否公允。
(一)与可比交易案例对比分析
……
本次交易与可比交易核心要素对比如下:
恒顺醋业收
煌上煌收购 天味食品收
项目 购恒顺调味 平均值 本次交易
立兴食品 购四川食萃
品
收购比例 51.00% 55.00% 8.70% / 49.00%
第 1页共 4页
交易价格(万元) 49,470.00 36,200.00 539.40 / 10,780.00
评估基准日 2025/6/30 2023/4/30 2021/5/30 / 2025/12/31
评估增值率(合并
归母净资产口径)
市净率 3.53 4.33 1.25 3.04 3.52
市盈率(静态) 23.17 15.39 8.16 15.57 12.65
市销率(动态) 11.11 15.31 未披露 13.21 11.25
净资产收益率 15.23% 50.48% 17.40% 27.70% 27.33%
业绩对赌期净利润
复合年均增长率
盈利预测期净利润
未披露 9.99% 3.72% 6.86% 8.54%
复合年均增长率
注:①市盈率(静态)=标的公司评估值/评估基准日前一年度归母净利润,如评估基准
日为 12 月 31 日,则取当年数据;若评估基准日前一年度归母净利润非全年数据则对其进行
年化处理;四川食萃食品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为 2023 年 4 月 30 日,但其披露的财务数据为
据进行年化处理;②市盈率(动态)=标的公司评估值/业绩承诺三年归母净利润平均值;③
市净率=标的公司评估值/评估基准日归母净资产;四川食萃食品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为
相差较大,故计算采用 2023 年 8 月数据;④净资产收益率=评估基准日前一年度归母净利润
/基准日前一年期初和期末归母净资产平均值,如评估基准日为 12 月 31 日,则取当年数据;
若评估基准日前一年度归母净利润非全年数据则对其进行年化处理;若披露数据非两年一期
财务数据,则取基准日归母净资产和基准日前一年期末归母净资产平均值;四川食萃食品有
限公司采用 2023 年 8 月和 2022 年 12 月 31 日归母净资产平均值进行计算。
更正后:
问题一、(3)结合同行业可比相关交易案例、可比公司估值情况等,说明
收益法估值是否公允。
回复:
三、结合同行业可比相关交易案例、可比公司估值情况等,说明收益法估值
是否公允。
第 2页共 4页
(一)与可比交易案例对比分析
……
本次交易与可比交易核心要素对比如下:
恒顺醋业收
煌上煌收购 天味食品收
项目 购恒顺调味 平均值 本次交易
立兴食品 购四川食萃
品
收购比例 51.00% 55.00% 8.70% / 49.00%
交易价格(万元) 49,470.00 36,200.00 539.40 / 10,780.00
评估基准日 2025/6/30 2023/4/30 2021/5/30 / 2025/12/31
评估增值率(合并
归母净资产口径)
市净率 3.53 4.33 1.25 3.04 3.52
市盈率(静态) 23.17 15.39 8.16 15.57 12.65
市盈率(动态) 11.11 15.31 未披露 13.21 11.25
净资产收益率 15.23% 50.48% 17.40% 27.70% 27.33%
业绩对赌期净利润
复合年均增长率
盈利预测期净利润
未披露 9.99% 3.72% 6.86% 8.54%
复合年均增长率
注:①市盈率(静态)=标的公司评估值/评估基准日前一年度归母净利润,如评估基准
日为 12 月 31 日,则取当年数据;若评估基准日前一年度归母净利润非全年数据则对其进行
年化处理;四川食萃食品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为 2023 年 4 月 30 日,但其披露的财务数据为
据进行年化处理;②市盈率(动态)=标的公司评估值/业绩承诺三年归母净利润平均值;③
市净率=标的公司评估值/评估基准日归母净资产;四川食萃食品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为
相差较大,故计算采用 2023 年 8 月数据;④净资产收益率=评估基准日前一年度归母净利润
/基准日前一年期初和期末归母净资产平均值,如评估基准日为 12 月 31 日,则取当年数据;
若评估基准日前一年度归母净利润非全年数据则对其进行年化处理;若披露数据非两年一期
财务数据,则取基准日归母净资产和基准日前一年期末归母净资产平均值;四川食萃食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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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采用 2023 年 8 月和 2022 年 12 月 31 日归母净资产平均值进行计算。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于上述更正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
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持续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审核校对工作,切实
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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