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515 证券简称: 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是否在前期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是否有反
(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预计额度内
担保
苏州欧普照明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苏州 0元 是 否
美元
欧普”)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照明”或“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 日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保证函》,公司为苏州欧普
提供主债权总额合计不超过 4,000 万等值美元(以 2026 年 6 月 2 日中国人民银
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约人民币 27,274.80 万
元)的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
案》,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他公司管理层成员决定授权担保额度范围
内的担保事项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授权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1.10 亿元,授权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
行履行决策程序。其中,为苏州欧普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8.00 亿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1)。
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之内。
本次担保实施前,公司已为苏州欧普提供的担保总额(即担保合同金额)为
次担保金额)为 0 元。本次担保为协议到期续签,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为苏州
欧普提供的担保总额不变,仍为 44,274.8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苏州欧普照明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全资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股 100%
法定代表人 马秀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9693377758B
成立时间 2009-08-24
注册地 吴江市汾湖经济开发区汾杨路东侧
注册资本 28,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电光源、照明器具、电子控制系统、电器开关及其配件
的研发及技术转让、生产、销售;模具制造、加工、销
售;计算机工具软件维护;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自有房屋租赁;道路普通货
物运输;开发、设计和生产金属墙体、PVC 复合板材、
金属天花板、吊顶龙骨;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
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家居用
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
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五金产品批
经营范围 发;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
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规划设计管理;工业工程
设计服务;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输
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
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照明器具销售;照明
器具制造;电气设备修理;电气机械设备销售;信息系
统运行维护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
理;交通设施维修;专业设计服务;泵及真空设备制造;
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
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6 年 1-3 月(未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2,040.77 170,511.13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110,865.00 89,691.65
资产净额 81,175.77 80,819.49
营业收入 51,479.29 260,496.21
净利润 356.28 15,356.3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该等协议下的最后一个还款日或提前终止应付额付款日。
下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其他有关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苏州欧普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所涉
内容是为了满足苏州欧普实际经营需要。被担保公司为欧普照明全资子公司,公
司能够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履约能力,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
常经营管理中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
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孙/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情况、
资信状况以及对其控股情况,认为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
能力,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对上述公司进行担保,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对2026年度公司的全资孙
/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等事项提供担保进行授权,授权担保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10亿元,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次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1.18 亿元,均为公司
对全资及控股孙/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资产的 15.94%,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