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江苏郎克斯智能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2,750.00 万元
担保对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3,154.30 万元
象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100%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净资产 5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签订
《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郎克斯精密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苏州郎克斯”)之全资子公司江苏郎克斯智能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苏郎克斯”)向南京银行申请的人民币 5,000 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本公司按照 55%保证比例承担保证责任,即提供 2,75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周泽臣先生拟为本次授信提供 2,25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授信期限至 2029
年 3 月 18 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为江苏郎克斯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 13,154.30 万元(含本次新增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4.05 亿
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业务(包括各类贷款、银行
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汇票等业务)发生的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
履约类担保(包括代开保函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和 2026
年 5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
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江苏郎克斯提供担保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
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江苏郎克斯智能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江苏郎克斯为苏州郎克斯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苏州郎克斯 51.52%股权;周泽臣
先生直接持有苏州郎克斯 35%股权。
法定代表人 周泽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982MA20T28991
成立时间 2020 年 1 月 10 日
注册地 盐城市大丰区高新技术区高丰路东侧、新北路北侧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仪器仪表制造;五金产品制
造;模具制造;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电子元器
件批发;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
经营范围 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批发;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
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模具销售;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4,076.37 67,641.25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43,415.45 44,637.14
资产净额 20,660.92 23,004.11
营业收入 72,641.74 17,974.00
净利润 6,488.66 2,343.18
(二) 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
担被担保债权。
无论在何种情形下,保证人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被担保主债权及
其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
付的其他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中债务人未清偿部分*55%。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各笔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延期协议
的,保证期间为延期协议重新约定的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但应事
先征得保证人同意并签订相关协议;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及主
合同之约定提前实现债权或解除主合同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
三年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
合同》自动终止,其原提供担保的人民币 2,000 万元借款合同属于本合同项下被
担保主债权。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江苏郎克斯当前经
营状况正常,无重大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
力的重大事项,具备债务偿还能力。公司对江苏郎克斯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
具有控制权,能实时监控其生产经营、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等情况。针对本次担
保涉及的授信事项,本公司按照 55%比例提供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 2,750 万元的
担保,江苏郎克斯间接股东周泽臣先生按照 45%比例提供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提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
民币27,208.90万元(含本次新增担保在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42.18%;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0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62.78%。前述担保全
部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人提供担保0万元。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