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信诺: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02 16:05:3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6-064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目前,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担
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和 2026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和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6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
限公司、控股孙公司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国显”)、全资孙公
司昆山工研院新型平板显示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江苏汇显显示技术有
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国显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国显”)和控股
子公司为昆山国显、公司(母公司)合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45.2 亿元的
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
东会审议同类事项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和 2026 年 5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
计的公告》和其他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以下简称
“建设银行”)签署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苏州国显在《本金
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主合同签订期间内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额为 3 亿元。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安排,由苏州国显与建设
银行在上述本金最高担保额度内签署具体的业务合同。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
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苏州国显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本次担保前公司对苏州国显的担保余额为 4.5 亿元,本次担保后公司
对苏州国显的担保余额为 7.5 亿元(其中占用 2026 年担保额度预计的余额为 3
亿元),本次担保后苏州国显 2026 年度可用担保额度剩余 2 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
子专用材料研发;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企业管理;
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总部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
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创业空间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科技推广和应用服
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行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   2026 年 3 月 31 日/2026 年一季度
 总资产                    114,548.68      131,699.38
 总负债                     16,802.79       36,808.97
 净资产                     97,745.88       94,890.41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2,254.12       -2,855.47
 净利润                     -2,254.12       -2,855.47
 注:2026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四、《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甲方):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
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
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
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
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第二条   保证方式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   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
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日后三年止。
  第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及乙方负
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苏州国显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
有苏州国显权益的比例为 50.1%。虽然苏州国显并非公司全资控股,但公司对其
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重大方面均能有效控制,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
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昆山唯
信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未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担保,有利于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能够保证公司持续、
稳健发展,属于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被担保方资产权属清晰,经营
状况稳定,虽然苏州国显未提供反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均处
于公司有效控制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616,079.03 万元,占
公司 2025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94.5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
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74,400.0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 53.37%,对子公司担保为 1,441,679.03 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
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维信诺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