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迪科技: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01 21:12:3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迪科技”、“公司”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等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就智迪科技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
     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5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59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18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594.24万元(不含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585.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3)0600015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      截至2025年12月
序号         项目名称
                    资总额(万元)         计投入金额(万元)           31日投资进度
          合计         50,004.17    34,831.81   69.66%
      三、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2024年1月3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延长实施期限、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
    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增加越南智迪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智迪”)为募投项目“计算机外设产品扩产项目”的实
    施主体,并增加越南为募投项目“计算机外设产品扩产项目”的实施地点。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
    主体和实施地点、延长实施期限、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
    司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越南智迪目前通过租赁越南丰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越南丰旭”)
    房产实施部分“计算机外设产品扩产项目”。鉴于租赁模式存在租金上涨、租约期
    限不稳定等风险,且难以满足公司未来业务拓展及集中办公需求,为保障募投项
    目稳定推进,增强运营稳定性与资产可控性,公司拟收购丰旭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丰旭国际”)100%股权。收购完成后,丰旭国际全资子公司越南丰
    旭名下位于越南海防市图山郡玉川坊海防图山工业区L5.2、L5.3、L5.4、L5.5A
    地块的房屋(即现越南智迪厂区所在地)使用权发生变更,公司在越南智迪实施
    的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由租赁厂房实施调整为自有厂房实施。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系公司基于长远发展战略作出的审慎安排。项
    目实施场地由租赁房屋调整为自有房产,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为项
    目建设与运营提供长期稳定保障,有效降低租赁事项对项目持续生产经营可能带
    来的不确定性,提升公司综合管理效能与整体形象,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
    利益。
  上述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不改变募投资金总额,不涉及募投资金内部结
构调整。本次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系因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丰旭国际
运营稳定性与资产可控性,更好地满足公司长远规划与发展战略需要,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按照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依法履
行相关审批、登记及备案程序,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公司收购丰旭国际100%股权及相关资产权属变更,尚需履行丰旭国际所在
地澳门、越南丰旭所在地越南当地政府部门的审核、审批程序,该事项存在不确
定性风险,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丰旭国际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越南丰旭将成为公司全
资孙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治理结
构等构成重大影响。
  五、 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
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业务需求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并提
交股东会审议。
  六、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事项已经上
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
度的要求,是公司充分考虑了实际情况、为了提高首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做出
的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梁嘉烺             许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智迪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