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金属复合材料(北京)股份公司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有研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金属复合材料(北京)股份公司章程》 《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均由外部董事组成,分别为宋建波女士、尹
娇女士、张地峰先生,其中宋建波女士、张地峰先生为独立董事,审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和丰富财务管理经验的宋建
波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具备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
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决议情况
第一届
审计委员会 一致通过
议案
第一次会议
第一届
审计委员会 一致通过
第二次会议
第一届 4.2025年度债务融资预算报告
审计委员会 5.2025年度套期保值业务预算报告 一致通过
第三次会议 7.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
案
第一届
审计委员会 1.关于2025年6月30日加期审计报告的 一致通过
第四次会议
第一届
审计委员会 一致通过
第五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
下简称“信永中和”)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其具有从
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
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信永中和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
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
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相对有效地完成公司的
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
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公司法》
《证
券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
委员会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公司审
计部门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同时要求制定 2026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审计报告及审阅报告,与
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
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
大错报的情况,审议通过了上述财务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审计部门组织开展内控体系评价
工作,对相关内控制度的修订、制定进行了审议,对内部审计工作的
开展和内控流程的完善工作提供了指导意见。公司内控制度已基本符
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2026 年公司将立足科创板上市新阶段,
重点完善上市后治理机制,强化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等重点领域监督,推进审计分中心数字化建设,持续优化全级次内控
体系,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部门、财务部门、
证券部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
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
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及
内控规范运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于 2025 年 5
月正式取消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并履行原监事会职
权。为确保相关职权平稳过渡、有效履行,公司同步完成了《公司章
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内部制度的修订工作,进一
步规范了公司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的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奠定了坚
实基础。
四、总体评价
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
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
治理。
经营管理者的有效沟通,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
构沟通,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
善,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有研金属复合材料(北京)股份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