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811 证券简称:有研复材 公告编号:2026-006
有研金属复合材料(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 2025 年度审计费用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拟支付 2025 年度审计费用 80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65 万元,
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费用 15 万元)。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
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家数为 255 家。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
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信永中和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76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次、监督管理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信永中和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
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苏俊超先生,201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
市公司 1 家。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苗策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
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建彪先生,202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
上市公司 1 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
况。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
《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年度审计工作需要,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 年度
审计机构,2026 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 8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65 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5 万元。
根据公司与信永中和签订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合同(FK-26-03-0280)和年
度内部控制审计合同(FK-26-03-0281)约定,拟支付 2025 年度审计费用 80 万
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65 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5 万元。
熟悉公司业务及行业特点,保持审计团队稳定,有利于提高审计效率,降低沟通
成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全面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
在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信永中和能够按照审计准则及《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及
时,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义务和责任。同时,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同意 7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 2025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有研金属复合材料(北京)股份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