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ST 亿晶 公告编号:2026-035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预重整债权人会议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 2026年2月5日,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晶光
电”)收到法院送达的《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
(以下简称“《通
知书》”),法院对债权人申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常州亿晶”)预重整予以备案登记。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通知
书》,自行聘任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预重整引导人(以下简称“预重整
引导人”)。常州中院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不代表正式受理公司重整。公司
能否被法院受理重整、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
? 2026年2月10日,公司披露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预重
整投资人的公告》《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重整备案登记期间债
权申报的公告》和《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常州亿晶光
(公告编号:2026-008、
电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备案登记期间债权申报的公告》
预重整引导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资人,并通知公司及常州亿晶的债权人在预重整备案登记期间进行债权申报。
? 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二)项“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公司股票已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上海
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标识)。如公司2026年
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9.3.12条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规定,若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股票交易
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即使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
败而被宣告破产而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本次预重整债权人会议是预重整备案登记阶段的会议程序,亿晶光电及
常州亿晶预重整备案登记阶段的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并不代表司法重整
程序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债权人会议的最终表决结果以重整程序的债权
人会议决议结果为准。若《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对《亿
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修改实质影响到债权人的利益,相关
债权人应重新表决;若《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对《常
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修改实质影响到债权人的利益,相关
债权人应重新表决。
为加快推进预重整各项工作,预重整引导人在预重整备案登记阶段已完成债
权申报预审查、审计及评估、投资人招募以及预重整方案制定等工作,并决定于
人会议的顺利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
会议主题:报告预重整工作进展、公司经营情况,并审议表决预重整期间的
借款方案以及预重整方案
召开形式:现场会议
(1)预重整引导人作债权申报及预审查报告;
(2)亿晶光电作预重整备案登记阶段的经营情况报告;
(3)预重整引导人作预重整备案登记阶段的履职工作报告;
(4)亿晶光电作预重整借款方案说明、债权人审议表决方案;
(5)预重整引导人作预重整方案说明、债权人审议表决方案。
本次债权人会议可以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程序如下:
(1)预重整引导人向债权人发出表决票,债权人审阅填写后(债权人盖章/
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方式送达至预重整引导人处。预重
整引导人接受表决票的地址如下: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武路 18 号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区 9
楼预重整引导人办公室
(2)表决票填写要求
表决票设有“同意”和“不同意”两种意见,债权人只能选择其一并勾选,表决
票空白将视为“不同意”。
(3)特别说明
①若预重整引导人收到债权人的表决票但该债权人未出席会议,视为该债权
人参与会议,计入出席会议人数;
②享有同一表决权的债权人只能选择现场、通讯表决方式中的一种予以表决。
出现重复表决的,以在后的表决结果为准;
③债权人在预重整备案登记阶段表决同意预重整借款方案的,该同意意见在
重整受理后继续有效;重整程序中,根据各债权人的表决结果确定前述借款是否
参照共益债务处理;
④债权人在预重整备案登记阶段表决同意预重整方案的,在正式重整程序中
不再对据此制作的重整计划草案重复表决;预重整方案的同意意见在重整受理后
继续有效,除非重整计划草案对预重整方案的修改实质影响了债权人利益。
(1)会议签到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6 日上午 9:00;会议开始时间为 2026 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武路 18 号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西区 9 楼会议室
(3)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
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明确授权范围,
包括授权对出席会议、表决方案等事项行使表决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
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在参加会议前,债权人已向预重整引导人提交上述材料的,可不必重复提交;
(4)因场地有限,每家债权人可以委托不超过 2 名代理人参会。
二、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
会议主题:报告预重整工作进展、公司经营情况,并审议表决预重整方案
召开形式:现场会议、网络会议相结合,债权人可自主选择现场参会或通过
网络方式参会
(1)预重整引导人作债权申报及预审查报告;
(2)常州亿晶作预重整备案登记阶段的经营情况报告;
(3)预重整引导人作预重整备案登记阶段的履职工作报告;
(4)预重整引导人作预重整方案说明、债权人审议表决方案。
本次债权人会议可以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程序如下:
(1)预重整引导人向债权人发出表决票,债权人审阅填写后(债权人盖章/签
字或授权代表签字),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方式送达至预重整引导人处。预重整
引导人接受表决票的地址如下: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武路 18 号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9 楼预
重整引导人办公室
联系人:陈律师 18951771588,拾律师 15062287921
(2)表决票填写要求
表决票设有“同意”和“不同意”两种意见,债权人只能选择其一并勾选,表决
票空白将视为“不同意”。
(3)特别说明
①若预重整引导人收到债权人的表决票但该债权人未出席会议,视为该债权
人参与会议,计入出席会议人数;
②享有同一表决权的债权人只能选择现场、通讯表决方式中的一种予以表决。
出现重复表决的,以在后的表决结果为准;
③债权人在预重整备案登记阶段表决同意预重整方案的,在正式重整程序中
不再对据此制作的重整计划草案重复表决;预重整方案的同意意见在重整受理后
继续有效,除非重整计划草案对预重整方案的修改实质影响了债权人利益。
(1)现场会议签到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6 日下午 1:30;会议开始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6 日下午 2:00;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武路 18 号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
公司 2 楼会议室;网络会议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https://pccz.court.gov.cn)进行,预重整引导人将在会议召开前开通网络参会通道;
(3)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
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明确授权范围,
包括授权对出席会议、表决方案等事项行使表决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
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在参加会议前,债权人已向预重整引导人提交上述材料的,可不必重复提交;
(4)因场地有限,每家债权人可以委托不超过 2 名代理人参会。
三、特别提示
本次预重整债权人会议的债权核查仅就债权本金及暂计至 2026 年 2 月 5
日(含当日)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如有)进行核查。
若后续亿晶光电、常州亿晶进入重整程序的,预重整备案登记阶段已向预重
整引导人申报的债权无需另行申报,预重整备案登记期间,债权人作出的对债权
审查结论无异议、同意相关议案、决议、方案等事项的意思表示,在常州中院裁
定受理公司重整后继续有效。亿晶光电、常州亿晶进入重整程序后,受法律保护
的未申报债权如在预重整债权申报截止日至重整程序所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届
满之日期间进行债权申报的,则由管理人依法进行审查后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
暂缓确认债权中如因无法确认的情形消除而经管理人审查确认的,以管理人审查
确认的金额调整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并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对附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等因时间变动而增加的债权,其债权金额将自 2026 年 2 月 5 日
起(含当日)延续计算至常州中院裁定受理重整之日。
如《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
司预重整方案》得以表决通过,亿晶光电、常州亿晶将分别以此为基础制作《亿
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
划草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作出对《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
整方案》、《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的同意意见,在重整申请
受理后继续有效,不再重复表决:
(1)预重整方案内容与重整计划草案的基本内容一致;
(2)重整计划草案对预重整方案的修改未实质影响到债权人利益,且相关
债权人同意不再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如在预重整备案登记阶段债权人会议中反对《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
重整方案》、《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或未行使表决权,但又
认可《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
司重整计划草案》的,可向亿晶光电、常州亿晶管理人申请变更表决意见或予以
表决。
四、相关风险提示
控股子公司常州亿晶预重整予以备案登记。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通知书》,自
行聘任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预重整引导人。常州中院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
不代表正式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能否被法院受理重整、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
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经审计的 2025 年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一款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
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公司股票已在 2025 年年度报
告披露后,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标识)。
如公司 2026 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9.3.12 条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
被终止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规定,若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股票交
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即使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
而被宣告破产而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公
司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亿晶光电及常州亿晶预重整备案登记阶段的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并不代
表司法重整程序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债权人会议的最终表决结果以重整程序
的债权人会议决议结果为准。若《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对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修改实质影响到债权人的利益,相关
债权人应重新表决;若《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对《常州亿
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修改实质影响到债权人的利益,相关债权人应
重新表决。
公司将持续关注预重整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