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4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
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的<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就公司
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制定和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修订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原因和依据
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
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
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形成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铂科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深
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以下简称“《股东会议
事规则(草案)》”)、《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本次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董
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将提请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
士,为本次发行上市的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
境内外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上市实际情
况,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该等文件不时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
章节、条款、生效条件、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在本次发
行上市完成后,对其内容作出相应调整和修改;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和完毕后依据
相关规定向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等办理有关前述文件的核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并根据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在相关登记机关办理 H 股股票登记事
宜,但该等修订不能对股东权益构成任何不利影响,并须符合境内外相关法律法
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有关监管、审核机关的规定。
《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在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于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
除另有修订外,现行《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议事规则
继续有效。《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
事规则(草案)》生效后,公司现行章程及其附件相应议事规则即同时自动失效。
《公司章程(草案)》最终以经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备案的版本为准。
二、关于就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制定和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原因
及依据
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法律法规,公司拟制定和修订以下公司内部治理
制度:
序号 制度名称 制定/变更情况
序号 制度名称 制定/变更情况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修订
(草案)》
序号 1 至 20 项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序号 1 至 5 项制度经股东会审
议通过后,将于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上述 1-20 项制度的原
有制度(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原有制度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
规则》,下同)继续有效,上述制度生效后,原有制度同时自动失效。
序号 21 项制度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序号 1 至 5 项制度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以上关于本次公司章程及制度的修订、制定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制度全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