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5 证券简称:ST 朗源 公告编号:2026-045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简称由“ST 朗源”变更为“朗源股份”,证券代码仍为“300175”,股票交易
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 20%。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及停复牌安排
复牌。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事
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
“山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3 号)。根据《行
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 9.4 条第(七)项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5
年 3 月 25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
关公告。
三、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逐项自查核实,
目前已不存在第 9.4 条所列示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同时符合第 9.11 条关于申
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全部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
重述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已对相关年度的财
务报表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同时,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出具了《关于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
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3)第 202049 号);2023 年 6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更正后的年度报告。
(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收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5〕
个月。
(三)不存在其他触及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进行了逐项自查,
确认目前不存在其他触及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或退市风险警示
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所涉证券虚假陈述案件,除部分投资者撤诉的,均
已出具一审判决,判决结果均为公司胜诉;2 名投资者就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目
前无证据表明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上述案件情况,暂未达到计提预计负债
的条件。如后续相关诉讼案件达到计提预计负债的条件,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予
以计提。
四、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核准情况
公司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于 2026 年 6 月
“ST 朗源”变更为“朗源股份”,证券代码仍为“300175”。撤销其他风险警
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五、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