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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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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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股东会的正常
秩序和议事效率,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
程》以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
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为能及时、准确地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的股份总数,
登记出席股东会的各位股东或其代理人应准时到达会场签到并确认参会资格。股东参
会登记结束前没有通过现场、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的,或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
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总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不得参
加表决和发言。
三、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
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本公
司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会、
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将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会议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
四、为了保证会议的效率,每一股东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议题,股东违
反前款规定的发言,主持人可以拒绝或者制止。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在所有股东的
问题提出后统一进行回答。但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
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股东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方式
投票表决,由推选出的股东代表参加计票、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
相关股东及授权代表不得参加计票、监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
六、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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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 月 9 日 14:0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6 月 9 日至 2026 年 6 月 9 日止。采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
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
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二、会议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奉运路 8 号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李梅女士
五、会议议程:
(一)股东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到会人数及所代表的股份数符合股东会法定人数,宣布会议合
法有效,正式宣布会议开始
(三)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四)审议以下议案: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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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与会股东(或其授权代表)现场讨论、投票表决
(六)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七)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读股东会表决结果及股东会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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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基于对 2025 年度董事会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以及对公司 2026
年经营计划及未来发展的讨论和分析,董事会编制了《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报告已经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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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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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基于对 2025 年度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为使公司财务管理规范、
透明,编制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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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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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
《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 2026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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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现提交公司 2025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188,075,334.6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70元(含税)。公司总股本94,978,561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2,288,630股,可参与利润分配股数92,689,931股,合计拟派发
现金红利43,564,267.57元(含税)。
公司已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90,085,52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2,288,630 股后的 87,796,89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3,169,533.50 元(含
税),并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实施现金红利发放。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 56,733,801.07 元,占本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17%。2025 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
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
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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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
及指标如下表: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6,733,801.07 24,208,938.53 12,800,278.50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 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累计现
金分红总额(元)(1)
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累计回
购注销总额(元)(2)
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平均净
利润(元)(3)
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累计现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93,743,018.10
(元)(4)=(1)+(2)
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累计现
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是 否
否低于3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5)=
(4)/(3)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
否
于30%
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累计研
发投入金额(元)(6)
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累计研
发投入金额是否在3亿元以 否
上
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累计营
业收入(元)(7)
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累计研
发投入占累计营 业收入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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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8)=(6)/(7)
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累计研
发投入占累计营 业收入比 否
例是否在15%以上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
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2025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产品研
发、市场拓展及项目投资相关资金需求。未来公司将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
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
发展的成果。
本议案已经在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华光新材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已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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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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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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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
水平、2025年度经营状况及公司各位董事的职位及工作情况,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
及拟定的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2025年度薪酬
姓名 职务 2025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金李梅 董事长 69.11
黄魏青 董事、总经理 75.92
胡岭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6.56
黄列群 独立董事 8.40
吴昊 独立董事 8.40
金瑛 独立董事 8.40
王萍 职工代表董事 49.57
二、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
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公司制定了 2026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在任期内的全体董事。
(二)适用期限
(三)薪酬方案
外,不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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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津贴或福利待遇,也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年度薪酬由以下部分构成:
基本薪酬:根据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及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
固定发放;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及个人岗位绩效考核综合确定,绩效薪酬(含
月度绩效薪酬及年终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该
比例为薪酬方案策划阶段的构成安排,实际发放以考核结果为准。
中长期激励收入: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性股票、股
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中长期专项激励,具体方案另行依法确定。
(四)其他规定
个人承担的部分款项(如有)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代扣代缴。
计算津贴和薪酬并予以发放。
章程》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本规则如与国家日
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
行。
本议案已经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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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为
本公司提供 2026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拟续聘的审计机构基本情况如
下:
(一)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 高峰 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 117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12人
最 近 一 年 业务收入总额 100,457万元
(2025年度)
审计业务收入 87,229万元
经审计的收入
总额 证券业务收入 47,291万元
客户家数 205家
审计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
上年度(2024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信
年年报)上市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
公司(含A、B 涉及主要行业 术服务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
股)审计情况 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6家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
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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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
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近三年签署及
成为注 开始从事 开始为本公
开始在本所执 复核过上市公
姓名 职务 册会计 上市公司 司提供审计
业时间 司审计报告家
师时间 审计时间 服务时间
数
签署 6 家,复
银雪姣 项目合伙人 2009 年 2009 年 2009 年 12 月 2026 年
核4家
江汇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2 年 2016 年 2022 年 4 月 2023 年 签署 2 家
签署 6 家,复
黄平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06 年 2009 年 2011 年 5 月 2025 年
核2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
性的情形。
审计收费定价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
定。
面因素,综合考虑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时间等,与会计师事务所协
商确定。
本议案已经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华光新材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已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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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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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
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有关事项如下:
一、董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
公司董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
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
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
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
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华光新材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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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
市审核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授权期限为 2025 年度股东会通过
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
一、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
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发行
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
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
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
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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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
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注
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
权和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会授权后有效期
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
以下规定:
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
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
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
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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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
份比例共享。
(九)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
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
关的事宜;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
进行调整;
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
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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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其他事宜。
(十一)决议有效期
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
之日止。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公
告编号:2026-025)已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刊载披露。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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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黄列群
本人黄列群作为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杭州华光焊接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 2025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
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
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黄列群:男,1957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正高
级工程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浙江省有突出贡献科技专家。1988 年 10 月至 2020
年 3 月,历任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室主任、院长助理、总工程师、副院长、总经理、
院长、董事长、顾问等职。2020 年 4 月至今,任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正高级工程师(返
聘)。目前担任浙江省机械工程学会副理事长、浙江省铸造分会理事长,兼任浙江万里
扬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9 月至今任华光新
材独立董事。
(二)任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职
委员。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子公司任职,
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子公司、关联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
等服务;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同时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人均具备法律法
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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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人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门委员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董事 任职 委托
应参加 亲自出 缺席
姓名 状态 出席 反对 弃权
董事会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票) (票)
次数
黄列群 现任 12 12 0 0 0 0
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对所有议
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在董事会会议上,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席了 5 次股东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
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
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有效提高了公司董
事会的决策效率。本人出席各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战略委员会 5 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3
报告期内召开了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议相关议案,经过客观谨慎地思考,投了赞
成票。在专门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
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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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确定了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目标和审计计划的工作重点,以内控合规性、有效性、风险控制为
基础,应用内控专项审计、风险评估、实地调研等方式实施内部审计工作,通过实践
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风险
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
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和履行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工作,报告期内,参与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真诚地沟通交流。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日常通过电话
和邮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沟通,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
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生产经
营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
纠正,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本人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并就
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
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的情况。
(三)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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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
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各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废止了《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对《公司章程》
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包括:《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董事会审计
作规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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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
办法》
在此基础上,公司编制了真实、准确、完整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注重内部
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在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有效,经营活
动中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预定目标基本实现。本人认为公司内部
控制符合公司实际,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及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王萍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其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董事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通过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 3 名非
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和 1 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除以上选举外,报告期内公司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较上年度无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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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
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六)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
经 2025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事务所具
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和能力,在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华光新材在经营管理方面,以价值创造为本,同时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直以
来,公司持续夯实主业,努力提高经营业绩,根据自身发展阶段、行业特性、盈利能
力及日常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分红政策,实施
分红方案,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利 2.77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420.89 万元,占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03%。并在 2025 年 10 月 17 日完成了 2025 年半年度分红派息,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316.95 万元,
占 2025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69%。自上市以来,公司已
累计派发现金红利 8,397.07 万元。
以及?业发展趋势,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于2025年6月
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八)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2024 年 8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骨干、核心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初始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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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时的参加对象预计不超过 170 人(不含预留份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
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受让的股份总
数为 200.00 万股,其中拟首次受让 160.00 万股,预留 40.00 万股,预留份额的分配方
案(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对象及其份额分配)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在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 12 个月内予以确定和落实。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
月,首次受让部分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首次受让部分最
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每期解锁的
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50%、50%;预留份额在公司公告预留份额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一次性解锁,解锁比例为 100%。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关于<华光新材 2024 年员工持股
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因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实施完毕,
根据《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
事会同意将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受让价格由 10.00 元/股调整为 9.73 元/股。
并根据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及收回的离职
员工持有份额合计 41.3 万股由符合条件的不超过 110 名参与对象进行认购,认购价格
为 9.73 元/股。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华光新材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
案》,根据 2024 年度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情况,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
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
部分的 50%,解锁股票数量为 79.28 万股。
公司 2024 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过程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
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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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依照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勤勉尽责,规范运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着勤勉、独立和诚信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凭借自
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同时认
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
性、科学性。
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
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同时将继续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
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为董事会的科学
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黄列群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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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吴昊
本人吴昊作为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杭州华光焊接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 2025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
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
况汇报如下:
二、本人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吴昊:男,1991 年 1 月 1 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哈
尔滨工业大学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现担任浙江省航空航天学会副秘书长、浙江省应
急管理研究会监事、浙江省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友会理事。2013 年 8 月至 2018 年 5 月任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2018 年 5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浙江东孚律师事务
所实习律师、执业律师;2020 年 12 月至 2023 年 7 月任浙江南方中辰律师事务所执业
律师;2023 年 7 月至今任浙江仁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23 年 11 月至今任华光新
材独立董事。
(四)任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委员。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子公司任职,
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子公司、关联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
等服务;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同时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人均具备法律法
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本人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门委员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董事 任职 委托
应参加 亲自出 缺席
姓名 状态 出席 反对 弃权
董事会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票) (票)
次数
吴昊 现任 12 12 0 0 0 0
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对所有议
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在董事会会议上,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席了 5 次股东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
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
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有效提高了公司董
事会的决策效率。本人出席各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7 7
报告期内召开了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议相关议案,经过客观谨慎地思考,投了赞
成票。在专门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
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确定了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目标和审计计划的工作重点,以内控合规性、有效性、风险控制为
基础,应用内控专项审计、风险评估、实地调研等方式实施内部审计工作,通过实践
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风险
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
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现场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日常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沟通,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召开董事会
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
了便利条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进
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纠正,为本人
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本人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并就
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
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的情况。
(三)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
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各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废止了《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对《公司章程》
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包括:《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董事会审计
作规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规程》)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
办法》
在此基础上,公司编制了真实、准确、完整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注重内部
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在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有效,经营活
动中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预定目标基本实现。本人认为公司内部
控制符合公司实际,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及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王萍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其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董事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通过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 3 名非
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和 1 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除以上选举外,报告期内公司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较上年度无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
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
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六)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经 2025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事务所具
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和能力,在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华光新材在经营管理方面,以价值创造为本,同时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直以
来,公司持续夯实主业,努力提高经营业绩,根据自身发展阶段、行业特性、盈利能
力及日常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分红政策,实施
分红方案,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利 2.77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420.89 万元,占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03%。并在 2025 年 10 月 17 日完成了 2025 年半年度分红派息,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316.95 万元,
占 2025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69%。自上市以来,公司已
累计派发现金红利 8,397.07 万元。
以及?业发展趋势,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于2025年6月
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八)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2024 年 8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骨干、核心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初始设
立时的参加对象预计不超过 170 人(不含预留份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
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受让的股份总
数为 200.00 万股,其中拟首次受让 160.00 万股,预留 40.00 万股,预留份额的分配方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案(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对象及其份额分配)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在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 12 个月内予以确定和落实。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
月,首次受让部分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首次受让部分最
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每期解锁的
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50%、50%;预留份额在公司公告预留份额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一次性解锁,解锁比例为 100%。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关于<华光新材 2024 年员工持股
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因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实施完毕,
根据《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
事会同意将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受让价格由 10.00 元/股调整为 9.73 元/股。
并根据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及收回的离职
员工持有份额合计 41.3 万股由符合条件的不超过 110 名参与对象进行认购,认购价格
为 9.73 元/股。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华光新材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
案》,根据 2024 年度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情况,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
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
部分的 50%,解锁股票数量为 79.28 万股。
公司 2024 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过程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
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真实、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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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依照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勤勉尽责,规范运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着勤勉、独立和诚信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凭借自
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同时认
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
性、科学性。
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
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同时将继续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
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为董事会的科学
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吴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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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金瑛
本人金瑛作为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杭州华光焊接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 2025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
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
况汇报如下:
三、本人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金瑛:女,198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对外经
济贸易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美国佛罗里达大学访问学者,2023 年 9 月至今为浙江工
商大学会计学院教师。曾任杭州捷尚智能电网技术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会计主管,国
道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投资研究员,以及上海喜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产品
经理;兼任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2 月至今任华光新材独立董事。
(五)任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任职
委员。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子公司任职,
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子公司、关联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
等服务;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同时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人均具备法律法
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
二、本人年度履职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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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门委员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董事 任职 委托
应参加 亲自出 缺席
姓名 状态 出席 反对 弃权
董事会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票) (票)
次数
金瑛 现任 12 12 0 0 0 0
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对所有议
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在董事会会议上,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席了 5 次股东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
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集并出席专门会
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有效提高了公司董
事会的决策效率。本人出席各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7 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3
战略委员会 5 5
报告期内召开了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议相关议案,经过客观谨慎地思考,投了赞
成票。在专门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
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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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确定了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目标和审计计划的工作重点,以内控合规性、有效性、风险控制为
基础,应用内控专项审计、风险评估、实地调研等方式实施内部审计工作,通过实践
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风险
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
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和履行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工作,报告期内,参与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与投资者真诚地沟通交流。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现场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日常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沟通,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召开董事会
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
了便利条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进
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纠正,为本人
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本人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同时通过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深入交流详细了解公司 2025 年度各方面需独立董
事重点关注和审核的事项。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对相关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
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的情况。
(三)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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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
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各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废止了《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对《公司章程》
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包括:《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董事会审计
作规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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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
办法》
在此基础上,公司编制了真实、准确、完整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注重内部
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在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有效,经营活
动中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预定目标基本实现。本人认为公司内部
控制符合公司实际,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及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王萍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其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董事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通过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 3 名非
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和 1 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除以上选举外,报告期内公司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较上年度无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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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
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六)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
经 2025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事务所具
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和能力,在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华光新材在经营管理方面,以价值创造为本,同时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直以
来,公司持续夯实主业,努力提高经营业绩,根据自身发展阶段、行业特性、盈利能
力及日常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分红政策,实施
分红方案,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利 2.77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420.89 万元,占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03%。并在 2025 年 10 月 17 日完成了 2025 年半年度分红派息,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316.95 万元,
占 2025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69%。自上市以来,公司已
累计派发现金红利 8,397.07 万元。
以及?业发展趋势,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于2025年6月
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八)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2024 年 8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骨干、核心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初始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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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时的参加对象预计不超过 170 人(不含预留份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
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受让的股份总
数为 200.00 万股,其中拟首次受让 160.00 万股,预留 40.00 万股,预留份额的分配方
案(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对象及其份额分配)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在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 12 个月内予以确定和落实。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
月,首次受让部分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首次受让部分最
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每期解锁的
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50%、50%;预留份额在公司公告预留份额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一次性解锁,解锁比例为 100%。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关于<华光新材 2024 年员工持股
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因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实施完毕,
根据《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
事会同意将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受让价格由 10.00 元/股调整为 9.73 元/股。
并根据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及收回的离职
员工持有份额合计 41.3 万股由符合条件的不超过 110 名参与对象进行认购,认购价格
为 9.73 元/股。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华光新材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
案》,根据 2024 年度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情况,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
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
部分的 50%,解锁股票数量为 79.28 万股。
公司 2024 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过程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
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的情况。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依照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勤勉尽责,规范运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着勤勉、独立和诚信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凭借自
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同时认
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
性、科学性。
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
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同时将继续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
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为董事会的科学
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金瑛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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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附件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
股东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各项职责,坚决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扎实
推进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有
效地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整体经营情况
展”主线,充分发挥钎焊材料“工业万能胶”的核心特色,持续扩大产业链布局,稳
步推进高质量发展。全年以来,公司在巩固制冷暖通、电力电气等传统优势行业增长
的同时,加速新能源汽车、电子半导体、AI 液冷等新兴赛道渗透,加大海外市场拓展
力度,积极推进泰国一期工厂建设,推动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化制造落地,2025 年,公
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55,588.51 万元,同比增长 33.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润 10,443.53 万元,同比增长 44.31%,经营业绩进一步实现增长,彰显了公司在钎焊
材料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也为公司后续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智能制造升级,进一步释放新型绿色钎焊材料产线的效率、品质、成本及节能环保优
势,积极响应下游客户自动化、智能化、绿色低碳化需求,推动产品持续迭代升级。
在持续巩固中温钎料行业领先地位的同时,加快锡基钎料及银浆等电子连接材料的产
业化拓展,以客户为中心,强化技术服务赋能,为下游客户提供一站式产品与焊接技
术服务,客户粘性持续提升。报告期内,原有客户供货比例稳步提升,并累计开发新
客户超 290 家,有效扩大了营收规模。2025 年,传统优势领域持续稳健增长,制冷暖
通及电力电气领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均超 15%;新兴赛道成为公司第二增长曲线的核心
支撑,其中新能源汽车领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近 25%,电子领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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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公司核心技术及产能优势,在 AI 液冷领域实现批量供应,2025 年收入占比超 5%,
贡献增量收入。
“中温+低温+高温”全温域钎焊材料体系构建,助力公司在高端钎焊材料领域实现进
口替代。全年推进精密焊带、铝基钎料、膏状铜基钎料及各类复合类钎料的研发落地,
持续推进锡基钎料及导电银浆的新产品研发及产业化进程。同时,公司不断优化镍基
材料性能,深入研究真空、激光、超声等先进焊接技术,持续提升异质材料连接与整
体解决方案能力。全年多款新产品实现突破,其中算力服务器液冷板用焊接材料、新
能源汽车复合铝基钎料等产品性能持续保持国际先进水平,批量应用于下游核心客户,
获得客户高度认可;锡焊膏产业化推进顺利,进一步丰富了电子领域产品矩阵。此外,
公司围绕节银化、环保化方向推进产品及技术升级,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及生产工艺,
提升高端产品占比,助力盈利能力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合计申请 32 项专利,其中发
明专利 19 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授权专利 129 项,其中,发明专利 48 项,
实用新型专利 79 项,外观设计专利 1 项,美国专利 1 项。此外,公司拥有软件著作权
控与可持续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公司长期核心竞争力与行业领先地位。
钎焊材料及技术作为国家制造业的重要基础,广泛应用于智能家居、能源电力、
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电子半导体、航空航天等多个领域。2025 年,公司持续扩大
产业链布局,精准把握 AI 产业带动热管理需求快速增长的机遇,算力液冷服务器领域
实现批量供货并持续放量,全年营业收入超 1.3 亿元,销量较上半年大幅提升,成为
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2025 年公司荣获“数据中心最佳热管理材料供应商奖”,彰显
了公司在热管理材料领域的技术实力,并在国内外展会上积极展示公司在 AI 液冷行业
散热解决方案的领先技术,为相关业务的国内外市场拓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公
司积极布局机器人领域,持续推进研发与项目落地,产品已应用于机器人灵巧手电路
板焊接。在焊接解决方案业务方面,公司进入了半导体设备和新能源汽车行业,解决
了多种异质结构的精密焊接和 PIN 针的蓝光激光高效焊接难题,为未来业务扩展奠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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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实基础。
亚市场,加快布局北美、中东及非洲等新兴区域,海外市场各区域营业收入均实现显
著增长。全年海外业务覆盖 50 余个国家,海外营业收入增长近 40%,延续良好发展势
头,成为公司业绩新的增长引擎。2025 年,公司在保持制冷暖通业务稳健发展的基础
上,积极开拓电力电气、电子及新能源汽车等业务,并重点推进泰国生产基地的建设,
为海外业务的持续增长奠定良好基础。
制造技术、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新一代技术,不断革新生产工艺与设备,推动制造工
序由离散化向集成化升级,成功构建兼顾规模化生产与个性化定制的柔性制造体系。
同时,公司引入战略管理体系与流程管理体系,配套实施执行工具,对战略规划、顶
层设计、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进行系统性重构与优化,打造数据驱动的智能化决策闭
环,提升企业运营效率,2025 年公司成功入选浙江省未来工厂试点企业,并被评选为杭
州市智能工厂。在此基础上,公司积极践行国家“双碳”目标与制造业绿色发展要求,
深入推进节能减排与绿色低碳转型,构建起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下游应用、末端治
理全链条绿色生态,并借助能碳管理平台实现能耗智能管控,单位产值综合能耗与碳
排放强度持续下降,被评为 2025 年度国家级“绿色工厂”。作为专注于智能、高效、
绿色焊接解决方案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始终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公司治理,
致力于为利益相关方创造长期价值,在环境治理、社会责任、公司治理等领域取得显
著成效。2025 年,公司 2024 年度 ESG 表现获得权威认可,万得评级为 AA,华证评级
为 A,进一步彰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责任担当。
公司在经营管理方面,以价值创造为本,同时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直以来,
公司持续夯实主业,努力提高经营业绩,根据自身发展阶段、行业特性、盈利能力及
日常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分红政策,实施分红
方案,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利 2.77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420.89 万元,占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03%。并在 2025 年 10 月 17 日完成了 2025 年半年度分红派
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316.95
万元,占 2025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69%。自上市以来,
公司已累计派发现金红利 8,397.07 万元。
划以及?业发展趋势,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于 2025 年
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公司计划推进 2025
年年度现金分红,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70 元(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红利 43,564,267.57 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
总额 56,733,801.07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17%。公司
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将尽快完成现金红利的派发工作,进
一步提高投资者获得感。
传统优势业务的稳盘托底、新兴赛道的快速突破、海外市场的持续拓展以及技术创新
的不断赋能,实现了经营业绩的快速增长,并在产品结构优化、技术成果转化、国际
化布局、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核心竞争力持续增强,为后续发展积累了
坚实的技术、客户和市场基础,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作,按时参加会议,依法合规、诚信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立足点,
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出发,认真负责地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治理及经
营管理的重大问题作出了重要决策。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及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召开方式 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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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
第五届董 1、《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
事会第十 保的议案》
月3日 通讯方式
五次会议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
月 17 日 通讯方式 1、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
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 现场方式
月 13 日 2、《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
案》
案》
第五届董 况报告>的议案》
事会第十 现场方式 11、《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月2日
八次会议 12、《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的议案》
报告暨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
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
月 29 日 通讯方式 1、《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九次会议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审议通过:
案》
第五届董 分析报告的议案》
事会第二 6、《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月6日 通讯方式
十次会议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案》
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 2025 年 6 现场结合 审议通过:
十一次会 月 26 日 通讯方式 1、《关于公司新增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议
第五届董
审议通过:
事会第二 2025 年 7 现场结合
十二次会 月 24 日 通讯方式
议
审议通过:
第五届董
估报告》
事会第二 2025 年 8 现场结合
十三次会 月 29 日 通讯方式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议
第五届董
审议通过:
事会第二 2025 年 9 现场结合
十四次会 月 26 日 通讯方式
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议
第五届董 审议通过:
事会第二 现场结合 1、《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十五次会 通讯方式 2、《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日
议 3、《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议案》
第五届董 2025 年 现场结合 审议通过:
事会第二 12 月 22 通讯方式 1、《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十六次会 日 的议案》
议 2、《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订稿)的议案》
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协议的议案》
保的议案》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
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7 次、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 5 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3 次。各委员会委员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
能作用,依照相关工作细则规定和议事规则规范运作,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就公
司经营重要事项进行研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独立董事黄列群先生、吴昊先生、金瑛女士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独立董事按时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积极关注公司重大经
营决策,对相关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续聘审计机构等重要事项,充分利
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按照自己的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对议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
意见,重视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充分发
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独立董事任职以来,勤勉尽责,亲自走访调研公司,对公司生产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经营状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了解。参加会议时,就公司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态
势等方面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进行充分沟通。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认真听取管理层
对于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汇报,充分履行了重大决策尽职调查等职责。
(四)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集召开年度股东会1次,临时股东会4次。公司董事会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会通
过的各项决议。
(五)信息披露情况
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并确保投资者能平等获得公司信息。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公司经营、财务等各类内幕信息的管
理与内幕知情人登记工作。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指定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负责
人,董事会办公室为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公
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合规开展投资者交流活动,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取
公司信息。
(七)合规培训
所等举办的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同时积极组织董监高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新“国九
条”等证券市场最新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及时做好内部传递,协助董监高持续
强化合规意识,提高履职能力。
三、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秉承“提升工业连接水平、实现产业链价值共赢”的使命,致力于智能、绿
色、高效的焊接解决方案,提供优质的钎焊材料及技术服务。通过持续产品技术创新,
巩固中温钎料的优势地位,拓展电子浆料、软钎料和高温焊料等领域新技术新产品,
实现钎焊材料大类产品全覆盖,不断拓展新能源汽车、半导体、电子连接、绿色能源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设施、AI 液冷等新赛道,积极布局人工智能、机器人等新兴领域。积极开拓海内外市
场,不断培育与提升焊接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实施全球化布局,成为国际领先的钎
焊材料及其解决方案的提供商。持续管理创新和变革,实现数字化赋能端到端的高效
运作,打造质量好、服务好、运作成本低、环境友好的供应链体系,不断提升企业规
模化、定制化的智能制造能力和成本竞争力,建立有吸引力的人才引入、培养和激励
体系,打造有国际视野、有活力的高绩效团队。整合内外资源管理,打造良好的产业
生态链,提高资源利用率。
四、公司 2026 年工作计划
历经 30 年的发展,2026 年华光新材再起新程,以实干开新局,以奋进创新高,围
绕发展战略持续以技术创新、市场拓展、智能制造及国际化发展为主线落实各项举措,
全力以赴达成 2026 年经营目标,为公司的持续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随着制造业自动化、智能化、绿色化、低碳化的发展趋势日益增强,下游客户对
焊接与连接材料及技术的绿色化、低温化、复合化、低成本化、柔性化和高可靠性提
出了更高的需求。2026 年公司将进一步抓住市场机会,加速推进各类复合钎料、活性
钎料、膏状钎料、精密焊片等中温钎料材料的产业化进程及升级迭代,保持行业领先
地位,逐步提高中温钎料盈利能力;深入开展高可靠性焊膏、预成型锡片等锡基钎料
的研发,进一步打开电子半导体领域的市场机会;稳固银浆产品基本盘,加速推进铜、
铝、镍浆料的研发及产业化,拓宽浆料产品的市场空间;持续开展激光、真空、超声
等先进焊接技术的研究,不断增强先进焊接工艺的开发和产业化能力,并积极拓展焊
接加工和焊接件业务,以更优质的产品和技术服务不断提升市场认可度。
公司多年来坚持技术创新,打造了“中温+低温+高温”全温域钎焊材料体系及电
子浆料产品,并构建了集材料 、工艺 、设备与一体的一站式整体解决方案服务能力,
客户粘性不断提升,公司竞争实力进一步增强。凭借公司新型绿色钎焊材料产线在效
率、品质、成本的优势以及公司在绿色连接产品和技术的积淀,2026 年,通过原有客
户供货比例的进一步提升及新客户的持续开发,制冷暖通及电力电气两大优势领域市
场占有率有望进一步提升;在新能源汽车领域,进一步聚焦电池、电机、热管理系统、
电控系统用钎焊材料的拓展,挖掘更大的市场空间;电子领域是公司业务增长的主要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领域之一,公司已布局电子浆料、微电子焊接用锡基钎料、高功率半导体用封装材料
及精密铜基钎料、银钎料等多品类产品,适配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半导体、LED、智
能家电、通信、计算机、工业控制、安防、AI 液冷等各个市场对精密连接的需求,为
电子领域业务的持续增长提供保障;持续开展镍基材料及应用技术的验证与持续优化,
逐步拓展航空航天领域;抓住人工智能兴起的新机遇,积极洞察机器人领域的市场需
求,布局新产品新技术,逐一挖掘和突破相应的市场机会。
围绕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泰国一期工厂 1000 吨产能各产线已建设完成并投产,
产品覆盖制冷暖通、电力电气、电子、新能源汽车、AI 液冷等各个领域,进一步推进
了公司“国内+海外”双产能驱动的全新发展模式,提升了国际客户需求的响应速度。
亚太、开拓欧洲中东非、培育北美市场,为海外销售规模再上新台阶奠定良好基础,
并开始有序推进泰国二期工厂建设规划。同时,公司将持续推进国际化人才引进与品
牌知名度提升,优化海外服务体系,增强国际竞争力,逐步融入全球供应链体系,为
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的实现提供保障。
研发、制造工艺、运营模式、商业模式拓展和品牌建设等方面进行创新,建立新材料、
新工艺&新装备、新制造、新运营、新商业的行业发展新模式,并应用战略数字化平台
及流程数字化平台,融合 AI 和大数据技术,打造企业运营中台,构建市场分析模型与
商机识别模型,打通从战略到商机到营收的数字化闭环。在制造端,通过工艺持续改
进与创新,以工艺创新的核心竞争力、钎焊材料自动化生产设备、生产端到端自动物
流保障等实现低成本运行,并以精益生产理念为指导,以自动化、数字化技术为手段,
通过“流程优化-技术升级-管理变革”三管齐下,构建高效、柔性、低成本的数字化车
间,不断提升制造力水平及运营效率。
公司将以核心技术自主化、生产模式智能化、产业规模集群化为目标,通过联合
研发+协同创新,重点突破高端工艺装备、自主工业软件、智能生产系统等关键共性技
术,逐步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钎焊材料智能制造标杆工厂。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入经营决策与业务全链条,并健全 ESG 信息披露与评价机制,以高水平 ESG 管理提升
企业长期价值,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与市场综合竞争力。同时深入落实“提质增效重
回报”工作要求,聚焦主业提质增效,稳步提升经营业绩与盈利水平,持续优化投资
者回报机制,科学制定并稳定执行分红政策,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以稳健业绩
与长效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
特此报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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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附件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并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现将公司(合并)2025 年度财务决算的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万元) 255,588.51 191,782.82 33.27%
营业成本(万元) 222,548.25 165,297.02 34.64%
利润总额(万元) 20,737.61 8,425.72 146.1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95.69 -25,516.96 不适用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18 0.94 131.91%
总股本(万股) 9,008.55 9,008.55 0.00%
资产总额(万元) 295,987.08 237,307.13 24.73%
负债总额(万元) 178,738.13 137,691.45 29.8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万元)
√适用 □不适用
电气等领域的基础上积极拓展电子、新能源汽车、AI 液冷等新赛道,产品销量增长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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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
司营业收入增长,同时通过推进智能化制造与精益化管理,深化降本增效,提升经营
管理效率,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所致。
且无账期或账期较短、与客户以票据结算的比例较高且存在若干个月账期,公司将部
分应收票据予以贴现以满足资金需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要求,公司对应收票据贴现
谨慎进行会计处理,将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票据进行贴现形成的现金流列报为筹资
活动现金流。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大幅改善,主要系本期
支付货款进一步增加信用证等结算方式的比例所致。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分析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295,987.08 万元,同比上升 24.73%;负
债总额为 178,738.13 万元,同比上升 29.81%。资产负债主要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本期期末
数占总资 数占总资 金额较上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 情况说明
产的比例 产的比例 期期末变
(%) (%) 动比例(%)
主要系公司信用评级较高
应收款项融
资
所致。
主要系公司本期业务规模
增长,期末预付材料款规模
预付款项 103,466,359.70 3.50 74,888,236.43 3.16 38.16
同步增加,同时银铜等原材
料价格上涨所致。
其他流动资 主要系本期末待认证进项
产 税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仁和二期二标
在建工程 239,384,030.47 8.09 93,324,816.68 3.93 156.51
段工程购建、仁和二期厂区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设备购建持续投入,以及新
增泰国厂区一期产线购建
所致。
主要系泰国厂区购买土地
无形资产 124,547,793.81 4.21 68,348,516.90 2.88 82.22
所致。
主要系本期仁和二期二标
段工程购建、仁和二期厂区
其他非流动
资产
增泰国厂区一期产线购建
所致。
主要系本期公司采购规模
增长且持续优化付款方式,
应付票据 355,586,020.30 12.01 174,454,949.91 7.35 103.83
期末尚未到期的信用证、信
E 链的余额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公司业务规模
应付账款 126,052,721.59 4.26 80,214,392.69 3.38 57.14 增长,相关存货备货规模增
加、供应商账期延长所致。
主要系本期末预收货款规
合同负债 12,763,376.92 0.43 4,233,977.54 0.18 201.45
模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公司业务规模
应交税费 7,838,754.15 0.26 3,717,777.52 0.16 110.85 上涨,营收规模扩大,应交
所得税余额较大所致。
一年内到期
主要系本期末一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负 305,210,750.38 10.31 190,065,317.65 8.01 60.58
的长期借款余额增加所致。
债
主要系收到资产投资相关
递延收益 25,073,153.51 0.85 16,225,825.08 0.68 54.53
政府补助增加。
实现利润总额 20,737.61 万元,同比上升 146.12%;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变动比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原因
例(%)
主要系公司积极拓展电子、 新
能源汽车等新赛道,产品销量增
营业收入 2,555,885,101.38 1,917,828,167.32 33.27
长以及银铜锡等原材料价格上
涨带动售价上涨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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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成本 34.64
带动成本结转增长所致。
主要系公司拓展市场,参加展会
销售费用 24,785,408.93 20,704,288.44 19.71 费用增加及销售人员薪酬增加
所致。
主要系本期公司股份支付费用、
管理费用 64,076,527.01 46,927,712.18 36.54
SAP 费用增加所致。
主要系贷款利息增加及汇兑损
财务费用 42,083,355.04 36,128,105.79 16.48
益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公司加大研发投入
研发费用 85,295,186.61 74,271,932.07 14.84
所致。
司通过优化销售端收款、采购端付款模式,以及财务开展票据融资等多种手段优化经
营活动现金流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负值,主要系公司投建泰国公司,
支付土地、设备款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公司归还借
款金额增加所致。现金流量表具体情况如下: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956,875.76 -255,169,624.31 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106,493.85 -66,892,194.65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3,504,202.06 317,969,518.68 -45.43
特此报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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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附件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华光焊接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以下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或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列入高级管理人员范围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
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经营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同行
业及同区域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工作成绩、履行责任义
务及贡献大小相符;
(三)可持续发展原则,薪酬管理与公司的发展战略相适应,体现公司的价值导
向和企业文化,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实现及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审议与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
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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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与构成
第六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战略、岗位价值及公司现行薪酬体系合理确
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
技工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七条 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性质,及其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
确定如下薪酬标准:
(一)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具体金额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为准。
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
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二)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不享受津贴或福利待遇。
(三)在公司担任具体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其所担任
的岗位及相应职责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年度薪酬由以下部分构成:
基本薪酬:根据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及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
固定发放;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及个人岗位绩效考核综合确定,绩效薪酬(含
月度绩效薪酬及年终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该
比例为薪酬方案策划阶段的构成安排,实际发放以考核结果为准。
中长期激励收入: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性股票、股
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中长期专项激励,具体方案另行依法确定。
第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行使职权、参加培训等与公司相关而发生的合
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薪酬发放及止付追索
第九条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
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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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
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十条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相关工资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
保险费用以及其他需由个人承担的部分款项(如有)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代扣代缴。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任等原因离任的,按
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和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应考虑决定是否扣减、暂缓或不予发放其相应薪酬,或追回其已获得的
全部或部分薪酬: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予以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三)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
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
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
战略等,不定期地调整薪酬标准。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的主要依据包括:
(一)同行业及同区域薪酬水平变化: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薪资数据,收集
同行业及同区域薪资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作为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货膨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薪酬
调整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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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经营业绩及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六)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作为薪酬调整依据的事项。
第十七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
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十八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管
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
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相关条款与新颁布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时,以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