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9 证券简称:*ST 天龙 编号:2026-041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且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时无法准确估计,公
司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被告”)于近
日收到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的股东冯金生先生(以下简称“原告”)的通知函,
其内容为冯金生先生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效?争议事项,向常
州市?坛区??法院(以下简称“金坛区法院”)提起公司决议效?确认之诉,
并转送了金坛区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6)苏 0413 民初 5630
号】,获悉金坛区法院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立案。截止至本公告日,公司暂未收
到法院的相关送达文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原告:冯金生
被告: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原告冯金生与被告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司决议效力确
认纠纷一案,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已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正式立案受理
本案。
诉讼请求: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的诉讼、仲裁事项尚未达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标准,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公司尚未收到本案的相关法律文书,且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
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时无法准确估计,公司将依法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积极应诉,
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并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影响
本次事项涉及的董事会决议核心为关联方现金捐赠事项效力认定,影响公司
极组织法务、财务及相关部门全力应诉,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在法院作出生效裁决前,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
监管要求,及时披露本案开庭、裁定、判决等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相关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