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路: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01 20: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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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公告编号:临 2026—30 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江东先生保证信息披露内容
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江东
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上述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3 个月内(窗口期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 6,485,43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 6,485,43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上述以集中竞
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2,970,870 股,即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2%。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江东先生出
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已得到解决,
刘江东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不再减持原计划额度内的公司股
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刘江东先生未减持公司
股份,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江东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53,752,951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8.29%,刘江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金海马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49,078,365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7.57%,刘江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金海马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
份 102,831,3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86%。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并决定提前终止。本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不存在
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形。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刘江东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六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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