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56 证券简称:咸亨国际 公告编号:2026-029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 GOLDMAN SACHS ASIA STRATEGIC PTE. LTD.(以
下简称“高盛亚洲战略”)持有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无限售流通股份 10,706,5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152%。
股东绍兴咸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亨集团”)持有咸亨国际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 34,481,329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8.4225%。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 日收到高盛亚洲战略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
知函》,获悉高盛亚洲战略计划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合计不超过 10,706,534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6152%。其中:
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093,932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比例的 1.6152%)。
高盛亚洲战略具体情况如下:
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6 月 25 日-2026 年 9 月 24 日)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6 月 25 日-2026 年 9 月 24 日)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 日收到咸亨集团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
函》,获悉咸亨集团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6 月 25 日-2026 年 9 月 24 日)进行。
前述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
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
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 日收到高盛亚洲战略、咸亨集团发来的《关于股份减
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GOLDMAN SACHS ASIA STRATEGIC PTE. LTD.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5%以下股东
持股数量 10,706,534股
持股比例 2.6152%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10,706,534股
股东名称 绍兴咸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34,481,329股
持股比例 8.4225%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34,481,329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GOLDMAN SACHS ASIA STRATEGIC PTE. LTD.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0,706,534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2.6152%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4,093,932 股
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6,612,602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6 月 25 日~2026 年 9 月 24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绍兴咸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4,09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999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4,090,000 股
量
减持期间 2026 年 6 月 25 日~2026 年 9 月 24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
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高盛亚
洲战略作出如下承诺:
高盛亚洲战略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承诺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1)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高盛亚洲战略将严格遵守在
《关于所持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中已做出的关于所持
公司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
持有的公司股份。
高盛亚洲战略承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拟减持股票的,高盛亚
洲战略将在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
前提下进行减持,减持价格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高盛亚洲战略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
许的方式转让公司的股票,并于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高盛亚洲战略承
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3)若公司或高盛亚洲战略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
后未满六个月的;或高盛亚洲战略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未满三个月等触发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
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高盛亚洲战略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高盛亚洲战略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高盛亚
洲战略同意将该等股票减持实际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果因高盛亚洲战
略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高盛亚洲战略将向
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咸亨集
团作出如下承诺:
咸亨集团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承诺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不委托他人管理咸亨集团本次发行上市之日前已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1)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咸亨集团将严格遵守在《关于
所持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中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的
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
公司股份。
咸亨集团承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拟减持股票的,咸亨集团将
在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
行减持,减持价格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咸亨集团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
方式转让公司的股票,并于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咸亨集团承诺将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3)若公司或咸亨集团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
满六个月的;或咸亨集团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三个月等触发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
减持股份的情形的,咸亨集团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咸亨集团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咸亨集团同
意将该等股票减持实际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果因咸亨集团未履行上述
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咸亨集团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
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高盛亚洲战略、咸亨集团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资金需求情况等情形
决定是否减持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
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减持期间,高盛亚洲战
略、咸亨集团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在本次减持计划期
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