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7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剂担保额度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总余
额(担保实际发生额,含本次担保,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之间的担保)超过上市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6年5月28日,公司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
度范围内,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将公司对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电材”)未使用的部分担保额度调剂给天津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天津电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目前实际担
担保调 调剂前可用 调剂后可用 资产负债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调剂额度 保余额(担保实
剂方向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率界限
际发生额)
公司 浙江电材 调出方 110,000 60,000 50,000 26,858 70%以下
公司 天津电材 调入方 130,000 60,000 190,000 38,014 70%以下
(二)本次担保情况
为全资子公司天津电材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申请的人民币123,000万元的
最高额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及担保额度调剂事项在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的
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公司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程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2026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为融资需
要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为统筹管理公司融资,支持各全资子公司的发展,公司拟在人民币
杭州万荣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广东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洁美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天津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洁美高分子材料有限
公司、浙江柔震科技有限公司、新设立及收购等方式获取的直接或间接具有控股权的子公司
根据融资工作的实际需要相互之间提供担保。其中各子公司被授权可获取的担保额度情况如
下: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预计额度 110,000.00 万元、杭州万荣科技有限公司预计
额度 1,000 万元、江西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预计额度 118,400 万元、广东洁美电子信息
材料有限公司预计额度 66,000 万元、浙江洁美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预计额度 600 万元、天津
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预计额度 130,000 万元、浙江洁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预计额度
直接或间接具有控股权的子公司预计额度 10,000 万元。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
各子公司的实际运营需求,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包括截至目前其他已在合并报表范
围内下属公司,以及通过新设立、收购等方式获取的直接或间接具有控股权的子公司)之间
进行担保额度的相互调剂。但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
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上述额度有效期为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起至
定代表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1日、2026年5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及《2025年年度股东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工商基本信息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
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塑料制品销售;塑料
制品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销售;
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担保人财务基本信息
单位:元
项目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628,749,752.77 562,993,106.73
负债总额 400,856,687.38 355,663,664.7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67,949,973.45 323,586,063.68
净资产 227,893,065.39 207,329,441.97
营业收入 3,823.14 -
利润总额 -521,488.85 -842,918.38
净利润 -521,488.85 -842,918.38
(三)被担保人信用情况
(1)最新信用等级状况:良好
(2)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3)相关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涉及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
保证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123,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亿叁仟万元)(大
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的最高余额内,甲方依据与天津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下
称债务人)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
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贵金属(包
括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品种,下同)租借合同以及其他文件(下称主合同)而享有的
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
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
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
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
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
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
年。
(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
日起三年。
(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
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为统筹管理公司融资,支持各子公司的发展,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2026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各子
公司之间为融资需要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担保事项为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
略需要。本次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子公司的经营管
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对外担保预计额度内,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授信额度总金额为 398,200 万元(含本次
担保金额,且均为对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主体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比例为 127.52%;本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总余额(担保实际发生额,含本次担保)为 168,29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3.90%。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
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