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6 证券简称:科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4
债券代码:123192 债券简称:科思转债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
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19.40
元/股(含本数)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
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1)
、《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6-029)
。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
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
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760,9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交总金额为 9,958,363.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
二、 其他说明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
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
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
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