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9 证券简称:电连技术 公告编号:2026-038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归属数量:1,101,875股,授予价格为39.16元/股(调整后)。
布相关归属结果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
《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自律
监管指南》”)及《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和《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议案,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授予价格: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39.16 元/股(调整
后),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价格相同。
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和/或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激励对象范围: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技
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自预留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
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归属。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归属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归属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归属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归属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
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
事宜。
(五)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5 年-2026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
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增长率 净利润增长率
归属期 考核年度 (A,以 2024 年为基数) (B,以 2024 年为基数)
目标值 Am 触发值 An 目标值 Bm 触发值 Bn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年 15% 10% 10% 5%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年 30% 25% 20% 15%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 X
当 A≥Am 或 B≥Bm X=100%
当 A
其他情形 X=70%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②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
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并根据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目标的达成情况确认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
属,并作废失效。
(2)子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额度需与其所属子公司对应考核年度的业
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根据各子公司层面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归属比例。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
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E”五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
下表所示:
绩效考核结果 A B C D E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7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
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子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
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
由公司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
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电连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时,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澜律师事务所关于电连技术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上
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2025 年 4 月 3 日至 2025 年 4 月 1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
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25)。
(三)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8)。
(四)2025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五)2025 年 9 月 4 日及 2025 年 9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六)2026 年 5 月 28 日、2026 年 6 月 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
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历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后限制性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股票剩余数量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后)
四、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的议案》。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取消激励资格及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
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80人调整为278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
数保持不变,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37.73万股调整为236.23万股,预留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0.93万股调整为42.43万股。
五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本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
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为39.39元/股。
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由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84,550股进行作废处理;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已获授予的全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对其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8,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人数由278人调整为268人。鉴于子公司深圳市爱默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默
斯”)2025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标,归属条件未成就,因此本激励计划中11名爱默斯
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33,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将作废处理。本
次合计共作废125,55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鉴于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于2026年6月1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由39.39元/
股调整为39.16元/股。
五、关于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前述“四、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内容外,本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无差异。
六、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情况
(一)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是
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八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257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01,875股。
(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50%。
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5月29日,因此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将于2026年5月29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
为2026年5月29日至2027年5月28日。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
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归属条件。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职时间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 均超过12个月,满足归属条件。
职期限。
(4)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根据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
本激励计划在 2025 年-2026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
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 具的《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政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旦志远审字第260000242号),公
司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A为
达到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 考核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 净利润增长率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对应公司
度 (A,以 2024 年为基数) (B,以 2024 年为基数)
层面可归属比例为100%。
目标值 Am 触发值 An 目标值 Bm 触发值 Bn
第一个归属
期
第二个归属
期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 X
当 A≥Am 或 B≥Bm X=100%
当 A
其他情形 X=7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
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5)子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有11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额度需与其所属子公司对应 名激励对象因所属子公司层面
考核年度的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根据各子公司层面的业绩完成情 对应考核年度的业绩考核要求
况设置不同的归属比例。 未达标,本次归属比例为0。其
他对应子公司激励对象所属子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均达标,可归
属比例为100%
(6)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部分有9名激励对象因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 主动离职而不符合归属条件,1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E”五个等级,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
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弃已获授予的全部第二类限制
绩效考核结果 A B C D E
性股票,本次归属比例为0;其
个人层面归属
比例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 任职的11名激励对象但剔除因
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子 离职及自愿放弃的10名激励对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象)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均为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 “C”及以上,本次归属比例均
能完全归属的,由公司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为100%。
综上,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部分已成就,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拟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相关归属事宜。
公司将对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36)。
七、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 本次可归属数量占已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职务 股票数量 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
(股)
(股) 的比例
核心骨干(268人) 2,269,750 1,101,875 48.55%
注1: 上表以包含在子公司爱默斯任职的11名激励对象但剔除因离职及自愿放弃的10名激
励对象的获授情况为准;
注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
五入所致。
八、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归属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2025年
度公司层面业绩、子公司层面业绩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均符合《激励计划》
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相关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资格的激励对象
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认为本次可归属的257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自律监管指
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及任职期限的要求,符合本激励计
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
时,257名激励对象均已满足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规定
的归属条件。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予第一个归属期25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归属日前6个月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十、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符合《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首次授予日收盘
价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
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
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
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1,101,875股,归属完成后总股本不变,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
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
所影响,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本次调整、作废及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
规则》
《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不会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将进
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
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
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
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备查文件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