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81 证券简称:科源制药 公告编号:2026-048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5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同
意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营业部、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
分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将存放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历
城区支行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变
更完成后,公司将相应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同时失效,公司将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2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3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 44.1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54,883,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出具
XYZH/2023JNAA5B006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
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自贸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自贸试验区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
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
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序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项目名称
号
股份有限公司 司济南市历城区支行 转账户
股份有限公司 司济南市历城区支行 制造项目(一期)
股份有限公司 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目
有限公司 司济南市历城区支行
股份有限公司 司济南市历城区支行 智工厂项目(东区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司济南市历城区支行
股份有限公司 司济南市历城区支行
股份有限公司 司济南市历城区支行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变更情况
为提高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率,公司将存放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济南市历城区支行(银行账号:937011013000754533)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济南市历城区支行(银行账号:937010013000831912)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
(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分别转存至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营业
部和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届时公司将相应注销原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同时失效。
公司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济南分行营业部、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济南市历城区支行签订新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
行监督。
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
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变更的公告,同意原募投项目单硝酸异山梨酯高效连续流数智工厂项目的名
称变更为单硝酸异山梨酯高效连续流数智工厂项目(东区项目)。公司将在新的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中对上述募投项目名称进行变更。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未改变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专户日常操作
的便利性,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专户事项,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
五、备查文件
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