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6-024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暨权益变动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份数量变动,系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相微”或“公司”)实际控制人 Peter Hong Xiao(肖
宏)与周剑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周剑不再为 Peter Hong Xiao
(肖宏)的一致行动人,相关股份将不再合并计算。
? 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前,公司实际控制人 Peter Hong Xiao(肖宏)
通过控制 New Vision Microelectronics Inc.(以下简称:“New Vision
(BVI)”)、Xiao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Xiao
International”)、新余市曌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新余曌驿”)、新余市俱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新余俱驿”)、一致行动人周剑控制的新余市驷驿信息技术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驷驿”或“驷驿信息”)合计间接控制公
司 29.78%的股份;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后,公司实际控制人 Peter Hong
Xiao(肖宏)间接控制公司 26.90%的股份。周剑控制的新余驷驿直接持有公
司 2.88%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
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 Peter Hong Xiao(肖宏)。
行动人周剑的通知,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
称“解除协议”),双方均同意解除《一致行动协议》并终止一致行动关系。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关系签署、履行及解除情况
(一)《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及履行情况
实际控制人 Peter Hong Xiao(肖宏)与周剑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双方确认
并认可 Peter Hong Xiao(肖宏)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确认在一致行动期限内
周剑及其控制的股东行使召集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等相关股东权利时,
应无条件与 Peter Hong Xiao(肖宏)的意思表示保持一致,不会作出任何与 Peter
Hong Xiao(肖宏)相反的意思表示并与 Peter Hong Xiao(肖宏)保持一致行
动。《一致行动协议》约定的一致行动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至新相微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并满 3 年之日止。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 日上市,《一致行动协议》
于 2026 年 5 月 31 日到期并终止。截至本公告日,Peter Hong Xiao(肖宏)与
周剑各方均遵守《一致行动协议》,不存在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况,不存
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
(二)一致行动协议解除情况
署了《解除协议》,主要内容如下:双方确认,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的一
致行动关系解除。乙方作为驷驿信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驷驿信息在行使涉
及公司的召集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等相关股东权利、董事权利时,不再
与甲方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双方各自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新相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各自意愿独立发表意见、行使权利及履行
相关职权,《一致行动协议》中关于一致行动关系及相关权利义务的约定全部解
除并终止。
二、本次《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 Peter Hong Xiao(肖宏)通过 New Vision(BVI)间接控
制公司 16.68%的股份;通过 Xiao International 间接控制公司 5.24%的股份;
通过新余曌驿间接控制公司 3.10%的股份;通过新余俱驿间接控制公司 1.87%的
股份;通过一致行动人周剑控制的新余驷驿间接控制公司 2.88%的股权,合计间
接控制公司 29.78%的股份。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合计 136,847,689 29.78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后,周剑不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Peter Hong Xiao(肖
宏)的一致行动人,所控制的公司股份数量不再合并计算。公司实际控制人 Peter
Hong Xiao(肖宏)间接控制公司 26.90%的股份。周剑控制的新余驷驿直接持有
公司 2.88%股份。《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后,公司实际控制人 Peter Hong Xiao
(肖宏)控制的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合计 123,590,689 26.90
三、本次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主要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所致,不会导致公
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周剑控制的新余驷驿直接持有公司 2.88%股份,持股比
例较低,解除一致行动后不会大幅降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权比例,对实际控制
人控制的股份影响较小,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的稳定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证公司经营稳定,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
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控制权结构清晰稳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四、其他情况说明
《 一 致 行 动 协 议 》 到 期 解 除 后 , 公 司 股 东 New Vision ( BVI ) 、 Xiao
International、新余曌驿、新余俱驿、新余驷驿所持公司股份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解除协议》的内容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协议合法有效且对签署双方有法律约束力。
自《解除协议》生效之日起,Peter Hong Xiao、周剑之间基于《一致行动协议》
产生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 Peter
Hong Xiao,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Peter Hong Xiao
(肖宏)与周剑的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解除符合协议约定,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一致行
动协议到期解除的事项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 Peter Hong Xiao(肖宏),本次一致行动协议
到期解除暨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控制权保持稳定。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实际控制人
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暨权益变动的事项无异议。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