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2 证券简称:扬电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银行授信及对外担保的议
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江苏扬电精密导体有限公司、四川汉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
子公司(含未来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
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含)提供担保,担保授权有效期间
为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预
计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包括但不限于
上述被担保方、未来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
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或协议内容为
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近日,公司与相关方签署相关担保合同,现将担保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签署以下担保合同:
销担保书》(编号:2026年保字第210300483号),为江苏扬电精密导体有限公
司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协议》(编号:2026年授字第210300483号
,提供最高额度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合同》(编号:苏银(2026)高保字第0561号),为四川汉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与苏银金租之间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提供最高额度为叁亿零贰佰捌拾陆万玖仟
圆整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与股东会审议的情况一致,本次担保额度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
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详见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及有关担保的公告》(2026-014)
三、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26年保字第210300483号)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保证人: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
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四)保证范围:
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
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
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二)《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编号:苏银(2026)高保字第0561号)
保证人: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租人: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及发生期间
债权人与承租人自2026年5月22日起至 2027年8月22日 止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及
其修订或补充(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形成的全部债权。
上述期限仅指融资租赁业务的发生期限,到期日不受期限约束。
第二条保证担保范围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为承租人与债权人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发生
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租金、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
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它相关费用等款
项。
第三条保证最高额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不超过(币种)人民币叁亿零贰佰
捌拾陆万玖仟圆整 (大写)。
保证人同意承租人在担保最高债权额范围内循环使用额度,且保证人在担保总额
内仍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合同余额合计为 47,288.6 万元,占
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期末净资产(未经审计)的 39.4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及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25,670万元,占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期末净资产(
未经审计)的 21.40%。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
余额合计为 0 万元,占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期末净资产(未经审计)的 0.00%
。
除前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担保、
不存在涉诉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