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1 证券简称:卓然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6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委员会已立案受理,暂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 涉案的金额:工程结算款 65,108,120.06 元(具体以法院委托的工程造价鉴
定结果为准)及利息,暂合计 67,940,323.3 元,及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及财产
保全费用。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仲裁金额为申请人单方主张的金
额,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涉案请求金额并非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结果,最终的裁
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预计本次仲裁案件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
大影响,本次仲裁结果对公司当期及未来期间损益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实际影
响以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裁决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案件仲裁进展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近日,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卓然股份”)
收到舟山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关于中石化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工建
设”)起诉公司的《仲裁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因与公司相关项目存在工程款纠
纷,中石化工建设以公司为被申请人一、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为被申请人二,
向舟山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仲裁委员会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二、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仲裁当事人
申请人:中石化工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104322610K
住所地: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丰收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王忠
被申请人一: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41614843Q
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闵北路88弄1-30号104幢4楼D座
法定代表人:张锦红
被申请人二: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110013734W
住所地:太原市晋源区长风商务区谐园路9号
法定代表人:徐万明
(二)申请人仲裁请求
院委托的工程造价鉴定结果为准)及利息,利息以被申请人一逾期支付工程款金
额为本金,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利率为准(一年以内4.35%),
自2024年12月15日计至实际支付日止,暂计至2025年12月14日利息2,832,203.22
元,合计67,940,323.3 元;
(三) 申请人列举的事实与理由
目相关设备、钢结构、工艺管道全部详细施工图相关内容安装施工任务;开工日
期为2019年7月30日(以发包人开工令或确认的开工报告为准),中交日期为2020
年9月30日;合同约定本工程固定价款为9770万元,合同价款按专用条款约定的
计价方式计取,承包工程范围以项目工程量为基准确定,正式施工图纸下发后由
承包人核对工程量,工程量变化后增加部分按约定单价调整,设计变更按实结算;
固定总价部分工程量变动超过±3%的,超出部分按双方约定单价调整,超出工程
量或施工范围部分另行结算。
合同权利义务进行约定:申请人系经被申请人一招标确认并经业主同意的施工单
位,原合同价格为被申请人一招标确认价格;被申请人一认可被申请人二与申请
人签订的原分包合同,由被申请人一负责办理对被申请人二的结算及付款手续,
被申请人二负责办理对申请人的结算及付款手续。案涉项目已于2022年8月实现
一次投料试车成功,于2022年9月签署《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截至申请仲裁之日
已正常投用两年多,运行情况良好。申请人依照三方协议约定,于2023年11月15
日同时向被申请人一、被申请人二提交了结算资料;根据合同约定,被申请人一
应于收到结算资料后12个月内完成结算审定,但截至仲裁申请之日,被申请人一
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审定工作,未提出实质性异议,也未依照三方协议约定向被申
请人二足额支付工程结算款。
根据申请人统计,截至仲裁申请之日,被申请人二累计已向申请人支付工程
款8,374万元,至少尚欠申请人工程款本金及利息暂合计67,940,323.3元(最终
金额以仲裁机构委托的工程造价鉴定结果为准)未予支付。
三、公司对合同纠纷案情况说明
本次仲裁纠纷系各方就案涉工程款项结算标准存在商业分歧,未能达成一
致意见所致。公司不认可中石化工建设提出的仲裁请求,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
积极应诉,通过合法途径坚决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
四、本次仲裁对公司的影响
案件的仲裁金额为申请人单方提起仲裁主张的请求金额,案件尚未开庭审
理,涉案金额并非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最终的裁决结果尚未确定。公司预
计本次仲裁案件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仲裁的结果尚存
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实际影响以仲裁委
员会最终裁决为准。公司将根据仲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提示
本案目前尚未开庭审理,最终裁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尽管公司将依照法
定程序积极应诉,坚决维护公司自身合法权益,但仲裁程序本身存在固有风
险,结果仍具有不确定性。若后续仲裁机构作出不利于公司的生效裁决,公司
可能需承担支付工程款、利息等相关责任,将对公司当期及未来期间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密切跟进案件审理进展,遵照企业会
计准则要求,在财务报表中充分预估可能产生的负债或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