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6-030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会议室
为2026年06月0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6年06月01日上午9:15,结
束时间为2026年06月01日下午15:00。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52 人,代
表股份 727,414,3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67.0135%。截至股权登
记日 2026 年 05 月 26 日,公司总股本为 1,085,473,893 股。本次股东会享有表
决权的总股份数为 1,085,473,893 股。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6 人,代表股份 699,834,1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72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6 人,代表股份 27,580,1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5408%。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42
人,代表股份 31,186,1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605,95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2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6 人,代表股份 27,580,19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5408%。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27,217,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729%;反对156,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
弃权4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0,989,0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79%;反对156,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13%;弃权4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8%。
总表决情况:同意 727,217,2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729%;反对 156,3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5%;
弃权 4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0,989,0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79%;反对156,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13%;弃权4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8%。
总表决情况:同意727,245,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767%;反对156,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
弃权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017,0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77%;反对156,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13%;弃权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0%。
总表决情况:同意727,255,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782%;反对155,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
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1,027,4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10%;反对 155,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00%;弃权 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
总表决情况:同意727,253,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778%;反对158,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8%;
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024,9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30%;反对158,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80%;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总表决情况:同意726,643,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940%;反对185,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
弃权58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8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0,415,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283%;反对185,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33%;弃权58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84%。
总表决情况:同意31,382,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674,2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09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0,326,6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441%;反对 185,2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39%;弃权 674,2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20%。
关联股东深圳市周氏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大元投资有限公司、周宗文、
周飞鸣、周华珍、管佩伟、陈寿平、夏洪川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727,111,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584%;反对262,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
弃权4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0,883,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87%;反对262,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05%;弃权4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8%。
总表决情况:同意 727,139,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22%;反对 158,5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8%;
弃权 11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0,911,1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81%;反对158,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83%;弃权11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总表决情况:同意722,199,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2831% ;反对5,199,4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971,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779%;反对5,199,4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724%;弃权1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7,131,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611%;反对148,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4%;
弃权13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0,903,3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931%;反对 148,3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56%;弃权 13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13%。
审议第 7 项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的表决,公司未知上
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述职,各独立董事
(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廖敏、李运
(三)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