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6-024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2025 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77,046,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
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
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
则一致,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分配
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77,046,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4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26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七、备查文件
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