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3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0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震
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 年 6 月 29 日至 2024 年 7 月 9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
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10 日披露于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关于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
说明》(公告编号:2024-071)。
(三)2024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4 年 8 月 27 日为首次
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20 名激励对象授予 350.57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5 年 7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
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
量进行相应调整,并同意确定以 2025 年 7 月 2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
件的 11 名激励对象授予 7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公司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4.0134 万股,并确定本次可
归属数量为 175.0442 万股,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215 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相关事宜。
(七)2026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
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相关议
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鉴于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回购的股份数为
基数,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 元(含税),不送红股,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在册股东每 10 股转
增 4 股。
目前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
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有派息、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根据《2024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
的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上述公式,调整后的价格为:P=(19.50-0.3)÷(1+0.4)≈13.71 元/
股(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股。
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根据《2024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数量
的调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
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Q=361.7404×(1+0.4)=506.4365 万股(取整,下同),其中首次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408.4365 万股,预留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调整为 98 万股。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董事会授权
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4 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同意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并提
交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相关事宜已经
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的原因及具体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2024 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即将履行的对董事会决议
等文件的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