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49 证券简称:中策橡胶 公告编号:2026-023
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 首发 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 网下 ,上市股数为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17,531,702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 年 6 月 5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55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策橡胶”)首次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7,448,560 股,并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主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874,485,598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涉及 6
名股东,解除限售股份合计 417,531,702 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 47.75%。上述
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现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即将届满,
将于 2026 年 6 月 5 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上述首次公开发行形成的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
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相关承诺文件,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公司股东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潮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
州朝阳力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杭州朝阳全瑞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承诺
自中策橡胶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策橡胶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策橡胶回购
该等股份。
自中策橡胶股票上市至本企业减持期间,中策橡胶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企业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
(二)持股 5%以上股东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和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1)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
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
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2)减持方式: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
等;
(3)减持数量: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
会公告〔2017〕9 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4)减持期限及公告: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本次减持的
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
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
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
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序 持有限售股数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股数
股东名称
号 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量(股) 量(股)
杭州市实业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市金融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
彤程新材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潮升企业管
限合伙)
杭州朝阳力奔企
(有限合伙)
杭州朝阳全瑞诺
业(有限合伙)
合计 417,531,702 47.75% 417,531,702 0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合计 417,531,702 -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87,037,038 -417,531,702 369,505,336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87,448,560 +417,531,702 504,980,262
股份合计 874,485,598 - 874,485,598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均已严格履行
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
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中策橡胶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