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1 证券简称:爱丽家居 公告编号:临 2026-021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会议和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根据公证天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中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目标未达标,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不得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16.00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5.08
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同时,同意将 2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 5.08 元
/股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
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
号:临 2026-016)。
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
通知债权人。本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
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
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
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
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
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
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
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
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
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
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