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ST 得润 公告编号:2026-040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控股子公司 Meta System S.p.A.(以下简
称“Meta”)进入意大利法律项下的 Composition with creditors Proceedings(中译:债权人和解程序,
简称“CP 程序”)之后,公司已经失去对其控制权,Meta 及其下属子公司整体不再纳入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 Meta 的下属子公司美达电器(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重庆美达”)、美特科技(宜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美特”)提供的借款被动形成对外
提供财务资助。
为最大可能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公司就重庆美达、宜宾美特未偿还借款本金、借款利息及违约
金等暂合计人民币 826,706,679.14 元,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提起诉讼,
案件一、案件二均已正式立案,其中案件一为公司诉重庆美达,公司请求判令重庆美达立即偿还借
款本金人民币 462,775,515.46 元;支付借款利息 60,674,656.08 元,支付违约金 24,340,432.98 元,并
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及公司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案件二为公司诉重庆美达及宜宾美特,
公司请求判令宜宾美特、重庆美达立即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 263,448,000 元;支付借款利息 3,074,766
元,支付违约金 12,393,308.62 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及公司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7 日、2025 年 6 月 18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4、2025-047)。
二、本次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出具的对案件一的《民事判决书》[(2025)粤 03 民初 7129 号],法院
经审理认为公司(原告)诉讼请求不成立,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其他诉讼事项,其所涉金额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可能的影响
上述判决为对案件一的一审判决,目前尚未生效;如公司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可在法定上诉
期限内提起上诉,因此该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等尚存在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
到案件二的一审判决结果。
公司已对重庆美达、宜宾美特的借款及利息计提了相应坏账准备,已在 2024 年度财务报表中考
虑了潜在损失的影响,不会对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鉴于被告方目前的经营和财
务状况,上述款项预计存在难以收回的情形,公司将根据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