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7 证券简称:凯发电气 公告编号:2026-059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发电气”或“丙
方”)之控股子公司天津华凯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华凯”或“甲方”)
与天津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小担”或“乙方”)签
署的《委托担保合同》,中小担为天津华凯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
技术产业园区支行申请不超过 1,000 万元融资借款提供担保,公司按持有天津华
凯的股权比例向中小担提供反担保,天津华凯法定代表人孔祥洲先生为天津华凯
向中小担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近日,公司与中小担、天津华凯签署了《保证反担保合同》及其附件,公司
为天津华凯 1,000 万元借款提供其股权比例的反担保。
二、担保额度的审批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子公司天津华凯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以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
本次担保开始履行后,公司 2026 年度为天津华凯已提供担保额度为 497.11
万,尚可使用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1,502.89 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天津
华凯的实际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3,477.06 万元。
三、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住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二路 15 号 A 区 3 层
法定代表人:孔祥洲
注册资本:6055 万元
成立日期:2022 年 4 月 12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
件销售;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
置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软件开发;工程技术服务(规
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
节能管理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天津华凯系公司 2022 年 4 月新设立的子公司,定位于轨道交通大功率电力
电子产品的应用企业,其股权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3,010.00 3,010.00 现金 49.71%
华控技术转移有限公司 882.00 882.00 无形资产 14.57%
韩英铎 349.86 349.86 无形资产 5.78%
陆超 637.98 637.98 无形资产 10.54%
魏应冬 658.56 658.56 无形资产 10.88%
李笑倩 411.60 411.60 无形资产 6.80%
Tianjun XU( 徐田军 ) 105.00 105.00 现金 1.73%
合计 6,055.00 6,055.00 100.00%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5 年度
资产总额 13,746.98 营业收入 4,361.24
负债总额 12,252.34 营业利润 -1,578.24
净资产 1,494.64 净利润 -1,549.62
公司持有天津华凯 49.71%股权,公司为天津华凯提供反担保,其少数股东
将不能提供相应股权比例的担保或反担保。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22 年 08 月 26 日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小围堤道 25 号增 2 号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融汇商务园一区 14 号楼 3 层
注册资本:136,117.02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为全市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促进经济发展,为符合国家 产业
政策的各类中小企业做贷款担保。
法定代表人:杨东祥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关联关系:无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天津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中心历经改制后新成立了天津市中小企业信
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前者为事业单位,后者为国有企业,均为天津市委市政府
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扶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而批准成立的天津市专业化
政府性担保机构,信用良好。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小担、天津华凯签署的《保证反担保合同》及其附件,公司按持有
天津华凯的股权比例为其借款提供反担保,天津华凯法定代表人孔祥洲先生为其
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主要内容如下:
乙方(担保人):天津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丙方(反担保人):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华凯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申请1,000
万元融资借款,借款用途为偿还原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借款期限为12个月,
自首次提款日起算。
丙方保证反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①乙方为履行借款合同项下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全部代偿款项,包括借款本
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其他相关费用和损失;
②依照甲乙双方签订前述《委托担保合同》,甲方应向乙方给付的担保费、
代偿额的利息、违约金或赔偿金;
③出借人为实现债权和乙方为追偿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评
估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等其他相关合理费用及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
双倍利息。
丙方在保证反担保范围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反担保的期间为三年,乙方一次性代偿的,自乙方代偿之次日起算;
单笔代偿的,单笔债权的保证期间自单笔代偿之次日起算。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天津保富提供担保4,537.39万元,为天津华凯提供担
保3,477.06万元,为北京南凯提供担保2,168.99万元,为天津优联提供担保500.00
万元,共计10,683.44万元,占2025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5.54%。除上述担保事
项,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合同。
特此公告。
天津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