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2 证券简称:君逸数码 公告编号:2026-020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
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
制人曾立军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
决策效率,提请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单独或合计持有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
召集人。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曾立军先生提交《关于提请增加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临
时提案的函》之日,曾立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6,25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61%,
提案人资格及提案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案内容属于股东
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会
议事项均不变,现对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11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1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会,
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
码
可以投票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本次股东会其他议案已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2026 年 6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1)议案 2.00、6.00、7.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结果单
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3)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邓菊秋女士、余睿先生、王力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
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所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要提前办理参会登记,具体登记方式如下: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自
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委托人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
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持股凭证及受托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
电子邮件、传真登记时间以公司实际收到时间为准,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股东请
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会议联系人:张志锐 王丽梅
联系电话:028-85557733
传真:028-85536399
电子邮箱:dongmi@joyouai.com
联系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 1886 号 1 号楼 4 单
元 18 层公司证券部。
本次股东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
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
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
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的议案
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 3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姓名/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 □是 □否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
本次股东会的,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记时间以公司实际收到时间为准。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