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0 证券简称:万隆光电 公告编号:2026-035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
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及
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 2026 年度
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
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5 年度业务收入 26.8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64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5.68 亿元。2025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03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4.02 亿元;2025 年年报挂牌
公司客户 171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
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 4,296.16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9 家。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行政监管措施
罚,81 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 6 批次、行政监管
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纪律处分 6 次。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旭宏,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
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2 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静雅,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签
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谢婧,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复
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
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
响独立性的情形。
本期审计费用为 95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
方协商后确定。
二、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致同所
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
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