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6-032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
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公司章程》原条款 《公司章程》修订后条款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
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 成,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人。
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备案、工商变更登
记等相关手续,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本公司章程修订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