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ST 金刚 公告编号:2026-042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3: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29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厅会议室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6 人,代表股份 109,991,24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0.36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1,679,04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8.82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5 人,代表股份 8,312,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5393%。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5 人,代表股份 8,312,2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5 人,代表股份 8,312,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5393%。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899,8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9%;
反对 8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7%;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22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徐安昌律师、周奇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
下法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