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ST嘉澳 编号:2026-025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健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
董事 8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 4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 2026 年
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更进一步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
秀骨干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经营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
司利益和核心骨干团队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可持续
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前提下,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26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王艳涛女士回避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王艳涛女士回避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实施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
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
格,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授予价格、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
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授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
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资格、行权/解除限售条件进行
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解除限售;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
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锁定和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限售事宜;
(8)授权董事会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登记期间,激励对象因任何原因放弃获授权益的,将未实际授予、激励对象未认
购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调整至预留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
分配;
(9)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
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
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回购
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
(12)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
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
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
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
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
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
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王艳涛女士回避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