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行权价格的核查意见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结合《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就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相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事项的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即将实施,根据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拟对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2.96 元/股调整为 1.47 元/股。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调整程
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丛明先生为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回避事项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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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