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天山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4 日以书面、邮件的方式发出召
开 2026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
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
事陆正飞、孔伟平、李琛亲自出席了会议。与会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孔
伟平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对拟提交至董事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
如下:
一、关于对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我们认为,公司作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支持,且持有中材水泥
国际化发展战略。公司本次为 QC 公司提供担保属于超股比担保,QC
公司的其他股东就前述超股比担保向公司提供了股权质押反担保,QC
公司向公司支付担保费,担保符合公司管理要求,担保风险可控。本
次关联交易遵循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
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关于对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并接受
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陆正飞、孔伟平、李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