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同德: 关于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9 20: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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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德化工”)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以下简称“山西证监局”)出具
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23 号)《关于对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张烘、张云升、邬庆文、金富春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以下简称“决定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公
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山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55)。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
作,成立以董事长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
推进。公司充分汲取此次教训,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切实采取有效措
施完善财务管理和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全面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截
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针对“2024 年半年报、三季报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的整改措施及完成
情况
  违规事实:公司 2024 年半年报、三季报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财务费用等财务
数据披露不准确。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组织财务部门对 2024 年半年报、三季报财务数据进行全面、细致的复核,逐
一核实数据来源、计算过程、披露口径,梳理数据披露不准确的具体原因。
  责任人员:邬庆文、金富春
  完成时间:2026 年 4 月 28 日
  进展:已完成
  在全面复核的基础上,重新编制准确的财务数据,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责任人员:邬庆文、金富春
  完成时间:2026 年 4 月 28 日
  进展:已完成
  明确财务报告编制的责任分工、审核程序、披露要求,建立层层把关、各负其
责的工作机制。
  规范财务报告编制流程,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人员和工作要求。
  责任人员:邬庆文、金富春
  完成时间:2026 年 5 月 10 日
  进展:已完成
  建立财务部门内部审核、审计部门专项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的三级审
核机制,加强财务数据的审核和把关。
  责任人员:邬庆文、金富春
  完成时间:2026 年 5 月 10 日
  进展:已完成
  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意识。
  公司对定期报告中出现的错误高度重视,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及时改正,组织财
务部门人员认真总结和反思,强化理解和应用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的
能力,以后的工作中定会勤勉尽责、认真负责、责任到人、加强复核,杜绝相关错
误的发生。
  责任人员:邬庆文、金富春
  完成时间:2026 年 5 月 10 日
  进展:已完成
  明确财务报告编制各环节的责任人员,对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的情况进行责任
追究,确保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根据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公司已对财务总监金富春、
财务部长张宝华作出责令改正并作检讨的处分。
  提升财务管理团队业务水平,确保财务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责任人员:邬庆文、金富春
  完成时间:2026 年 5 月 10 日
  进展:已完成
  相关财务数据已在《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
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中予以补充披露,公告日期为 2025 年 8 月
  责任人员:邬庆文、金富春
  完成时间:2026 年 4 月 28 日
  进展:已完成
  (二)针对“未按规定披露资金占用情形”的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违规事实:公司部分自建职工住房销售款由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张烘占用,公司
已收回占用款及利息,但未按规定披露上述资金占用情形。
  资金占用及归还情况:
  经公司自查,2015 年 1 月至 2025 年 12 月,公司前任董事长张烘累计发生非
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共计 4,206.28 万元,其中本金 3,055.80 万元,利息 1,150.48
万元。截至 2026 年 4 月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全部本金和利息合计 4,206.28 万
元已由公司控股股东夫妇代为偿还。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资金占用余额为零。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资金占用方已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截至 2026 年 4 月上述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和应支付的利息已由公司控股股东夫妇代为偿还。
  相关信息已在《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整改
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中予以披露,公告日期为 2026 年 4 月 28
日。
  责任人员:张云升、邬庆文、金富春、张烘
  完成时间:2026 年 4 月 28 日
  进展:已完成
  公司相关人员对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未能严格履行应有的责任义务,已责
成其深刻反省并作出书面检讨,并扣除相关责任人员 2025 年度未发放的绩效奖金
等。
  责任人员:张云升、邬庆文、金富春、张烘
  完成时间:2026 年 5 月 10 日
  进展:已完成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完善内控管理体系,规范内控运行程序。
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及执行机制,健全资金收支审批、支付授权、账户管理及对账机
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杜绝违规占用行为。
  责任人员:张富铨、邬庆文、金富春
  完成时间:2026 年 5 月 10 日
  进展:已完成
  完善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
况的监督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
查力度,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及时整改,对于在资金管理工作中违反规定的人
员将严肃处理,确保各项整改措施和管理制度有效落实,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可持续发展。
  持续开展内部审计与整改闭环管理:强化内部审计职能,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
节开展专项审计,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持续跟踪”的闭
环管理机制。
  责任人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完成时间:2026 年 5 月 10 日
  进展:已完成
  公司证券部定期对董高进行培训学习,进一步加强公司大股东、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对《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按
照监管规则和公司制度规范运作,同时加强与监管机构的沟通,将相关学习内容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贯彻到日常工作中。
  责任人员: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完成时间:2026 年 5 月 10 日
  进展:已完成
  公司证券部收集资本市场资金占用等相关案例,定期对董高进行培训学习,让
大家充分认识资金占用问题的危害性,强化风险责任意识。
  责任人员: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完成时间:2026 年 5 月 10 日
  进展:已完成
  (三)针对“对外投资管理内控机制不健全,个别子公司、被投资企业预付账
款等往来款项长期未收回,公司未实施有效管理”的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违规事实: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内控机制不健全,个别子公司、被投资企业预付
账款等往来款项长期未收回,公司未实施有效管理。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对公司所有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包括子公司同德(沂南)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山东祎禾铁路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祎禾轨道交通新材
料有限公司的投资,以及山西同德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山西落基山光伏能源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等,建立投资项目台账,详细记录投资时间、金额、持
股比例、被投资企业经营状况、往来款项余额等信息。
  责任人员:张富铨、邬庆文、金富春
  完成时间:2026 年 5 月 10 日
  进展:已完成
  对个别子公司、被投资企业预付账款等往来款项进行专项核查,包括对沂南县
广源石业有限公司、湛江市灏桐矿业有限公司、安徽省乾丰行矿业有限公司、深圳
市金飞杰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梧链控(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的往来款项,以
及落基山基金账面形成的其他应收款等,逐笔核实款项性质、形成原因、账龄情况,
分析长期未收回的原因。
  责任人员:张富铨、邬庆文、金富春
  完成时间:2026 年 5 月 10 日
  进展:已完成
  成立供应链及投资拆借资金回收督导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督导组组长,督导组
成立后,多次召集相关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回公司汇报相关情况,定期开会并及时跟
踪,具体到每一家欠款主体都确定了具体的催收方案,梳理制定回款计划和时间表,
督促签订限期还款协议,并定期督促,跟踪回款进度,对回款难度大的款项,启动
法律诉讼等维权程序,并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款项回收进展情况。
目前催收工作略有成效,定期跟踪仍在进行中。
  责任人员:张富铨、邬庆文、金富春
  完成时间:2026 年 5 月 10 日
  进展:已完成
  更换相关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董事长张富铨,全面负责上述公
司的各项整改工作推进和审批事项。
  委派董事长张富铨为公司在同德(沂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和山西落基山光伏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的代表,完善相关决策和管理机制。
各子公司定期向供应链及投资拆借资金回收督导组汇报资金回收和诉讼进展情况。
安排财务人员按周跟踪合伙企业资金流水,加强资金管控力度。
  将相关子公司的各项支出和费用审批权限收回至公司财务部和审计部审批。
  责任人员:张富铨、邬庆文、金富春
  完成时间:2026 年 5 月 20 日
  进展:已完成
  根据《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董事长为对外投资负责人,完善投资决策程
序,加强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风险评估,明确投后管理的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
建立对外投资定期评估机制。
  完善供应链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供应商评估和准入制度,完善供应链业务审批
程序,加强风险控制,确保供应链业务的商业合理性和可收回性。
  明确往来款项的确认、计量、催收、核销等程序,建立往来款项定期清理机制,
定期核查往来款项的回收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
  责任人员:张富铨、邬庆文、金富春
  完成时间:2026 年 5 月 20 日
  进展:已完成
  完善内部审计部门职能,配备充足的专业人员,加强对对外投资和往来款项的
审计监督,定期开展专项审计,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并督促整改。
  责任人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完成时间:2026 年 5 月 20 日
  进展:已完成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完善内控管理体系,规范内控运行程序,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
  组织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
公司质量的意见》《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深入学习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规则和治理制度,提高合法合规经营意识。
  责任人员: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完成时间:2026 年 5 月 30 日
  进展:已完成
  二、本次整改总结情况
  针对本次《决定书》所指出的问题,公司已严格对照整改措施,全面完成各项
整改工作。公司将充分汲取此次教训,切实增强合规意识和责任意识,持续完善财
务管理和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
作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及
监管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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