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3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现将利润分配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0.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具体实施前,
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
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
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
准。该方案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6-040)。
化,仍为 1,622,937,872 股。
配方案一致。
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 司 2025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实 施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
派 0.72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
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 元;持股
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6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
年 6 月 5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利润分配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6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在利润分配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 年 5 月 25 日至股权登记
日 2026 年 6 月 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公室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