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8 证券简称:铭利达 公告编号:2026-061
债券代码:123215 债券简称:铭利转债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员工离职、自愿放弃或激
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等原因导致不满足《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规定的归属条件要求,决定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知》《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内容,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除收到3名员工提交的关于
自愿放弃参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书面文件外,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4年4月12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股权激励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
事务所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
首次授予人员已有3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
但尚未归属的136,1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满足归属条件,由公司作废;预留
部分授予中人员已有1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
尚未归属的247,6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满足归属条件,由公司作废。
限制性股票部分作废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情
况下,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
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
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对应考核结果 A B C D
归属比例 100% 90% 75% 0
注: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实际可归属额度=个人当期计划归属额度×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75名激励对象2025
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均为90%,当期拟归属的27,900股限
制性股票作废;35名激励对象2025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均为75%,当期拟归属的15,300股限制性股票作废;1名激励对象2025年个人绩效
考核结果为D,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均为0,当期拟归属的2,000股限制性股票作废。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13名激励对象2025
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均为90%,当期拟归属的3,625股限
制性股票作废;3名激励对象2025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均
为75%,当期拟归属的3,125股限制性股票作废。
因此,上述因业绩考核未达到100%归属比例的合计作废股票为51,950股。
股。
综上所述,本次作废440,6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薪酬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薪酬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不符合归属条件的已授予但尚未归属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失效处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
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
与授权;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和《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