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60 证券简称:荣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 0.64%。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的规定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
的 36 名激励对象办理 44.356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现将相关内
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激励
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占授予日股本总
姓名 职务 国籍 性股票数量 授出权益数量
额比例
(万股) 的比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36人) 85.30 100.00% 1.60%
合计 85.30 100.00% 1.6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
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
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
且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
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归属。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归属期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40%
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归属期 30%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个归属期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
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归属事宜。
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归属: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
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
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5年-2027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 触发值
营业收入增长率(A)
(Am) (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5年 A=2025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 10.0% 8.0%
A=(2025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
第二个归属期 2026年 10.0% 8.0%
+2026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2
A=(2025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
第三个归属期 2027年 +2026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 10.0% 8.0%
+2027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3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实际实现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
A≥Am X=100%
A
An≤A<Am X= ×100%
Am
A<An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指该年度营业收入相
比于上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
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
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5)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
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归属比例如下
所示:
年度考核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触发值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
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
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
执行。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荣旗工业
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 年 5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了《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披露
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
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
定以2025年5月28日为授予日,向36名激励对象授予85.3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为41.99元/股。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律
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5年5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激励计划设
定的第一个归属期符合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发表了明确意见,对本激励计划第一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
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 53,34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含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 53,340,000 股为
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3 股。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本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85.30 万股调整为 110.89 万股,授予价格由 41.99 元
/股调整为 31.76 元/股。
二、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根据《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本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85.30 万股调整为 110.89 万股,授予价格由 41.99
元/股调整为 31.76 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关于本激励计划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激
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本
次可归属数量为 44.3560 万股,并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36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
归属期的归属登记相关事宜。
(二)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当日止,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为 40%。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日。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 是否符合归属条件说明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
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归属条件。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符合归属条件。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
示:
业绩考核目标
对应考
归属期 营业收入增长率 目标值 触发值 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核年度
(A) (Am) (An) 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
A=2025 年度营
第一个 【 天 衡 审 字 ( 2026 ) 00947
归属期 号】: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
率
业收入 42,255.61 万元,2025
业绩完成度 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为
(实际实现的营业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13.97%。
收入增长率 A) 因此,第一个归属期公司营
业收入增长率的业绩考核达
A≥Am X=100%
到目标值,公司层面可归属
A 比例为 100%。
An≤A<Am X=Am×100%
A<An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指该年度营业收入相比于上年度营业收
入的增长率。
若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
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
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
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
等级,对应的个人层归属比例如下所示:
年度考核结 本激励计划 36 名激励对象绩
A B C D
果 效考核均为 A,个人层面可
个人层面归 归属比例为 100%。
属比例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触发值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本次归属前已获授 本次可归属限 本次归属数量占
序号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数量 已获授限制性股
(股) (股) 票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小计 23,400 9,360 40%
二、其他激励对象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34 人) 1,085,500 434,200 40%
合计 1,108,900 443,560 4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
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蒋朝伟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陈
雪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是否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根据《激励计划》《考核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
可归属数量为 44.3560 万股,36 名激励对象满足归属条件。本次拟归属激励对象
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
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六、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日前
七、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确定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的公允价
值,并在归属日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人数变动、业绩
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按照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
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
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考虑到本激励
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优秀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
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
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及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调整
方法、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
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
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
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激励
计划》的推进,公司还应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
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属条件成就及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数量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