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畅银: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9 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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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14          证券简称:百川畅银           公告编号:2026-039
债券代码:123175          债券简称:百畅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6年5月29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披露
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70,056,766.10元,盈余公
积为48,629,754.57元,资本公积为676,895,221.78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
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48,629,754.57元和资本公积121,427,011.53元,
两项合计170,056,766.10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
   二、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资〔2025〕101号)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
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 ”之规定,公司现特
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将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累计亏损,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
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
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
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
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的原件及复印件。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如意西路如意河西二街楷林大厦10楼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辛静
  电话:0371-61656692
  电子邮箱:bccy@bccynewpower.com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 申报
债权 ”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
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 申报债权 ”字样。
  特此公告。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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