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61 股票简称:浙江建投
债券代码:524018.SZ 债券简称:24浙建Y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普通股股东分红相关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
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二〇二六年五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重大事项相
关公开信息、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浙
江建投”)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
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受托管理人”)
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
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做承诺或声明。
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
为依据。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24 浙建
Y1”之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
规定及上述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上述债券重大事
项报告如下:
一、相关重大事项情况
通股股东分红相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召开了 2025 年度股东会,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前述事项属于向普通股股东分红的情形,相应触发了 24
浙建 Y1 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强制付息事件,即“付息日前 12 个月内,发生以下事
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
通股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
二、影响分析与应对措施
根据发行人《公告》,公司本次向普通股股东分红事项系正常的利润分配,不
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强制付息事件的
触发对公司日常管理、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合理安排资
金,确保永续债券的按时足额付息。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4浙建Y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在获悉上述相关事
项后,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
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
事务报告。
招商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
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
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