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6-034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
获得芜湖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盛普流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
控制权变更。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埃夫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埃夫特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6-031)等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芜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芜湖市
国资委”)作出的《关于同意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的批复》(国资企〔2026〕27 号),芜湖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本次交易
的方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批复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
审批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注册批复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交易事项的各项工作,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