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蟠科技: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9 18: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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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6-096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
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
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
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
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
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5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
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50 人。
  安永华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人民币 54.5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 亿元。2024 年度 A 股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
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2 家。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
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
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
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行
业惩戒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各 1 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
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本项目的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A 股)郭福艳女士,于 2004 年成
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于 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
控审计。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A 股)钟巧女士,于 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梁宏斌先生,于 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
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 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6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
  安永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
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本公司 2025 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80 万元,定价原则
未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
场价格水平,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 2026 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
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安
永华明具有较为丰富的境内外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财务
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 2026 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公司续聘安永
华明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将按规定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
  (三)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两地上市,分别采用中国
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并披露相关财务资料。鉴于按照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已基本趋同,公司拟自
相关财务资料。因此,在负责公司境外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完
成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任务后,公司不再续聘其为本公司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
构,由安永华明一并承担公司 A 股及 H 股财务报告审计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95)。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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