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化学: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9 18: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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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渤海化学     公告编号:临 2026-038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
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
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
授权期限为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
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
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
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
年末净资产 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
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
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
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
整。
  五、限售期安排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六、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规规定;
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
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九、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
不限于:
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
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
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
宜,以及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
事宜;
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
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的其他事宜;
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股份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实施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
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
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
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
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融资
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
按照新的小额快速融资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十、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
  授权期限为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
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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