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渤海化学 公告编号:临 2026-038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
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
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
授权期限为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
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
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
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
年末净资产 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
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
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
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
整。
五、限售期安排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六、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规规定;
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
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九、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
不限于:
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
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
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
宜,以及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
事宜;
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
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的其他事宜;
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股份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实施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
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
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
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
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融资
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
按照新的小额快速融资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十、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
授权期限为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
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