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卫医学: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9 18: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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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60             证券简称:兰卫医学               公告编号:2026-022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则》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
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0,517,000 股剔除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1,996,100 股后的 398,520,9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 1.8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71,733,762.0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考价的相关参数及公式计算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股份,下同)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 股=71,733,762.00 元÷400,517,000 股×10 股=1.791029 元
(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5 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
金分红=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5 日)收盘价-0.1791029 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
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6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日 公 司 总 股本 400,517,000 股 剔除公 司回购专用 账户股 份 1,996,100 股后的总 股 本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71,733,76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化。
一致。
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1,996,100 股后的 398,520,9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62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8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
司股份 1,996,1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
每 10 股现金红利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及公式计算详见上文“特别提示”
中相关内容。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5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8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 月 8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利润分配、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售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因此,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
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临新路 268 弄 1 号楼
  咨询联系人:杨晶晶
  咨询电话:021-31778162
传真电话:021-31827446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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