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东利
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元亨”或“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
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锂电池前中段专机及整线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间延长至 2026 年 8 月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6 号)同意,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面值总额为人民
币 950,000,000.00 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6,674,528.30 元后的募
集资金为人民币 943,325,471.70 元。另扣减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3,391,037.75 元
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39,934,433.9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全部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本次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39,934,433.95 元低于《广东利元
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拟投
入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950,000,000.00 元,为确保公司可转债
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
分可转债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详见《广东利元亨智能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86)。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承 调整后 项目达到预 募集资金支付情况
承诺总投
序号 投资项目 诺投资金 建设周 定可使用状
资额 金额 投入比例
额 期 态日期
锂电池前中段专机及
项目
(注1)
合计 95,000.00 93,993.44 不适用 不适用 63,528.80 67.59%
注 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承诺投资金额 25,000.00 万元,实际投资金额
来源为利息收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与情况
(一)延期的原因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可转债募
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6 年 5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自
可转债募投项目前次延期审议通过以来,公司高度重视募投项目建设推进工作,
持续统筹内部资源、细化施工节点、积极协调各方单位,全力加快募投项目建设
进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可转债募投项目地上主体建筑施工及外墙外立面装修已
完成,厂房内部精装及车间生产配套环境系统布设工程在持续开展,电梯及空调
等机电配套系统陆续等待安排进场,同时项目需依次完成消防验收、竣工验收等
备案流程,暂未完全具备可使用状态的全部条件。
(二)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上述原因,为保障项目建设质量、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确保项目后续平
稳投产运营,经公司审慎研究,在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
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对可转债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行延期,具体
情况如下: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的日期 使用状态的日期
备产业化项目
(三)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除上述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
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预计完成时间、分期投资计划及后续保障措施
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6 年 8 月,尚未投入
的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工程尾款、装修款、配套机电设备等,并根据项目实际实
施进度分阶段投入。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规要求,严格规范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加大人力、资源统筹协调
力度,加快推进内部装修、机电设备安装、配套工程完善及各项专项验收、竣工
验收备案等相关工作,尽快达成满足全面投入使用状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
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 ,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审议程序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锂
电池前中段专机及整线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内容、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
司长期发展规划。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郑晓明 张伟鹏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