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對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 公 告 僅 供 參 考 ,並 不 構 成 收 購 、購 買 或 認 購 本 公 司 任 何 證 券 的 邀 請 或 要 約 。
( 於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成 立 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文 公 司 名 稱 為
「 東 方 証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 香 港 以「 東 方 證 券 」
( 中 文 )及「 D F Z Q 」
( 英 文 )開 展 業 務 )
(股份代號: 03958)
委任香港獨立財務顧問
獨立董事委員會及收購守則獨立股東的香港獨立財務顧問
茲 提 述 東 方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日 期 為 2 0 2 6 年 5 月 6 日 的 公 告(「 該 公
告 」),內 容 有 關(其 中 包 括 )擬 議 根 據 特 別 授 權 發 行 代 價 A股 股 份 及 支 付 現 金 代 價 購
買 上 海 證 券 100% 股 權 。除 非 另 有 指 明 ,本 公 告 所 用 詞 彙 與 該 公 告 所 界 定 者 具 有 相
同涵義。
董 事 會 欣 然 宣 佈 ,嘉 林 資 本 有 限 公 司(一 間 根 據 香 港 法 例 第 571章 證 券 及 期 貨 條 例 可
從 事 第 6類(就 機 構 融 資 提 供 意 見 )受 規 管 活 動 的 持 牌 法 團 )已 獲 委 任 為 香 港 獨 立 財
務 顧 問 ,以 就 潛 在 交 易 、特 別 授 權 及 清 洗 豁 免 向 獨 立 董 事 委 員 會 及 收 購 守 則 獨 立 股
東 提 供 意 見 。該 委 任 已 根 據 收 購 守 則 規 則 2.1獲 獨 立 董 事 委 員 會 批 准 。
香 港 獨 立 財 務 顧 問 致 獨 立 董 事 委 員 會 及 收 購 守 則 獨 立 股 東 的 函 件(當 中 載 有 其 就 潛
在 交 易 、特 別 授 權 及 清 洗 豁 免 的 建 議 )將 載 入 本 公 司 將 適 時 向 股 東 寄 發 的 通 函 內 。
鑒 於 正 式 協 議 尚 待 本 公 司 與 賣 方 協 商 一 致 訂 立 ,且 即 使 訂 立 ,本 次 潛 在 交 易 的 完 成
須 待 若 干 條 件 達 成 ,因 此 本 次 潛 在 交 易 未 必 會 進 行 。執 行 人 員 未 必 會 授 出 清 洗 豁
免 ,倘 授 出 ,則(其 中 包 括 )須 於 臨 時 股 東 會 上 分 別 獲 收 購 守 則 獨 立 股 東 以 投 票 表
決 方 式 就 清 洗 豁 免 投 出 至 少 75% 的 贊 成 票 及 就 本 次 潛 在 交 易 投 出 超 過 50% 的 贊 成
票 通 過 批 准 。本 次 潛 在 交 易 的 完 成 須 待 滿 足 若 干 條 件 ,其 中 包 括 適 用 主 管 機 關 批
准 、核 准 及 ╱ 或 註 冊 以 及 執 行 人 員 授 出 清 洗 豁 免 並 獲 收 購 守 則 獨 立 股 東 批 准 。股
東 及 潛 在 投 資 者 於 買 賣 本 公 司 證 券 時 ,務 請 審 慎 行 事 。
承董事會命
董事長
周磊
中國•上海
於 本 公 告 日 期 ,董 事 會 成 員 包 括 執 行 董 事 周 磊 先 生 、魯 偉 銘 先 生 和 盧 大 印 先 生 ;非
執 行 董 事 劉 煒 先 生 、楊 波 先 生 、石 磊 先 生 、李 芸 女 士 、徐 永 淼 先 生 、任 志 祥 先 生 和
孫 維 東 先 生 ;以 及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吳 弘 先 生 、馮 興 東 先 生 、羅 新 宇 先 生 、陳 漢 先 生
和朱凱先生。
董 事 就 本 公 告 所 載 資 料 的 準 確 性 共 同 及 個 別 承 擔 全 部 責 任 ,並 在 作 出 一 切 合 理 查 詢
後 確 認 ,就 彼 等 所 深 知 ,本 公 告 所 表 達 的 意 見 乃 經 審 慎 周 詳 考 慮 後 始 行 作 出 ,且 本
公 告 並 無 遺 漏 任 何 其 他 事 實 ,足 以 令 本 公 告 所 載 任 何 聲 明 產 生 誤 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