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实发展: 上实发展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9 18: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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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48   证券简称:上实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6-19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立案;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
  ? 涉案的金额:上诉人君证(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证合伙企业”)于 2024 年起诉上海
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实发展”)及其他被
告,涉案金额约为人民币 80,105.56 万元,后在一审诉讼过程中变更
诉讼请求,调整后的诉讼金额约为人民币 43,130.21 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根据该案件前期一审判
决,现阶段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但鉴于二审刚立案,最终
裁判结果尚未确定,故该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企业会计准则审慎评估对公司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本案一审《应诉通
知书》[(2024)沪 74 民初 754 号]及相关文件,原告君证合伙企业
依据 2015 年与公司签订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合同》
及《股份认购补充协议(二)》,以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公司及其他
被告,起诉赔偿金额约为人民币 80,105.56 万元(具体内容请见公司
临 2024-38 号公告),后在一审诉讼过程中变更诉讼请求,调整后的
诉讼金额约为人民币 43,130.21 万元。
决书》[(2024)沪 74 民初 754 号],法院根据本次诉讼的相关证据,
认为原告无权要求被告赔偿其投资损失,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本诉
讼的一审具体情况、包括案件事实、原告诉讼请求、被告答辩意见及
一审法院裁判等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临 2026-12 号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本案二审
《应诉通知书》[(2026)沪民终417号]及相关文件,上诉人君证合伙
企业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公司、上海
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被上诉人。上诉人君证合伙企业认为一审法
院未严格查清、查明事实,存在明显事实认定错误及在此基础上的法
律适用错误,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请求如下:
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全部诉讼请求;
  三、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根据该案件前期一审判决结果,现阶段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
影响;但鉴于二审刚立案,最终裁判结果尚未确定,故该案对公司本
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案件
的后续进展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审慎评估对公司的
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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