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行: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9 18: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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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BANK OF CHONGQING CO.,LTD.
          会议文件
   (股票代码:A 股 601963   H 股 01963)
            会 议 议 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3日(星期二)上午9:30开始
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永平门街 6 号重庆银行总行大楼
会议议程:
(一)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介绍现场参会来宾
(三)审议各项议案
(四)现场股东提问交流
(五)宣布出席会议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六)投票表决
(七)统计并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八)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宣布会议结束
                                    (一)普通决议案
                         (二)报告事项
议案一: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本行《章程》
      ”)规定,结合董事会工作开展情况,重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重庆银行”)拟定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请予审议。
  附件: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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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及本行《章程》等规定,坚决践行金
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带领全行扎实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
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努力提升价值创造力和市场竞争力,推
动全行高质量发展持续走深走实。现将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
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工作回顾
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
庆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监管部门工作要求,加强党建统领,狠
抓夯基垒台,深化改革发展,强化综合经营,提升服务质效,履
职尽责、担当作为,推动重庆银行实现历史性跨越,资产规模突
破万亿,核心竞争力、价值创造力、风险控制力、品牌影响力显
著提升,规模、效益、质量协同高效发展,实现“十四五”圆满
收官。
  一是规模增长稳中有进,盈利能力持续增强。本行在服务大
局中增厚资产,在精细管理中增盈负债,在多元创收中增加效益,
取得了高质量发展成绩。截至2025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站稳万
                 —2—
亿元台阶,达到10337亿元,同比增长20.7%;贷款总额5313亿元,
同比增长20.6%;存款总额5657亿元,同比增长19.3%。全年实
现营收15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5%;实现净利润61亿元,较
上年同期增长10.6%;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速均超过10%,呈现
稳健提升的良好趋势。
  二是结构优化深入推进,资本配置精细提质。本行全面落实
资产、负债、资本、收入结构优化策略。在信贷准入、信贷投向、
信贷管控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管控,有保有压。积极拓展稳定性强、
成本较低的资金来源,控制整体负债成本。实施资本配置精细化
管理,积极支持“轻资本、轻资产”业务发展。提高资金效率、
资产效率,开辟盈利来源,优化收入结构。2025年末,本行储蓄
存款占比、信贷资产占比稳步提升。储蓄存款占存款总额的比例
为54.22%,较上年末提升1.59个百分点;一般贷款占贷款和垫款
本金总额比例达到95.74%,较上年末上升2.05个百分点。核心一
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分别为8.53%、
  三是市值管理再上台阶,品牌形象有效提升。2025 年末,
本行“A+H”总市值较年初增幅 19.6%。其中 A 股收盘价较年初
上涨 21.6%,涨幅位列 42 家 A 股上市银行第 4 位;H 股收盘价
较年初上涨 37.3%,涨幅位列 30 家 H 股上市银行第 6 位。年内
A 股股价最高触及 11.73 元/股,较年初上涨超 30%,创 4 年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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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股股价一度达到 8.92 港元/股,较年初上涨超 50%,创历史新
高。连续 4 年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双百企业”名单。综合实力连
续 10 年跻身全球银行前 300 强。连续 9 年获评标普国际投资级
评级,展望“稳定”
        。监管评级、央行评级、公司治理监管评估,
均处于城商行最高水平。
了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党建引领,提升治理水平
  董事会全面推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切实以高质
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提高公司
治理水平,稳步推进监事会改革并于年底前完成监事会撤销。全
面落实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和监管文件中公司治理有关要求,持
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金融企业制度体系,完成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投资管理办法、资本管理办
法、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等制度修订。全年组织召开股东
大会 2 次、董事会 15 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4 次,分别审议议
案 16 项、78 项、122 项,分别听取报告 8 项、55 项、10 项,涵
盖战略规划、经营计划、预算决算、资本管理、风险管理、对外
投资、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事项。公司治理监管评估连续 5 年获得
全国城商行最高评级“B 级”,董事会工作获评中国上市公司协
会“2025 年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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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发展动能
  董事会准确把握国家区域宏观形势和本行改革发展方向,不
断强化战略引领,有效推进战略落地,撰写“十五五”规划送审
稿并向市国资委报送,完成“十四五”规划执行评估。积极服务
成渝双城经济圈、陆海新通道等重大战略,助力现代产业体系建
设。支持双城共建、省市级重大项目超 140 个,授信金额同比增
长超 50%。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融资余额超 550 亿元,牵头
组建的通道金融联合体成员单位扩容至 80 家。运用智融系列、
绿色系列等特色产品,稳步提升“两新”、
                  “两重”领域金融支持
力度。全力支持重庆“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
                           “416”
科技创新布局,科技贷款、绿色贷款、制造业贷款分别增长 60%、
推动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提质增效,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 27.5%,
服务“三农”客户 5.2 万余户,服务覆盖面与可获得性持续扩大。
养老产业贷款余额增长超 120%,养老客户增长超 10%。
  (三)强化数字赋能,增强内生动能
  董事会聚焦数字转型和科技驱动,围绕“456”数字化转型
战略蓝图,纵深推进数字化应用建设与科技赋能能力提升。构建
以重点项目应用为依托的用数新生态,统筹推进 59 个研发类项
目和 11 个推广类项目,10 余项创新成果获奖。打造全行线上交
易限额一体化管控后台,限额管理由“线下手工”转为“线上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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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安全认证由“固定叠加”转为“动态适配”。推进场景驱动
的大模型落地应用,打造“重银晓AI”大模型应用平台。加快渠
道融合,有效提升全域获客活客能力,手机银行升级 7.0 版,新
签约近 47 万户。风铃智评上线大中、小微智能尽调报告 24 个标
准化模块,初步形成全行标准化智能化尽调流程。构建“1+1+6”
数据安全管理模式,筑牢数字化风控合规屏障。
  (四)深化改革转型,推进特色发展
  董事会紧紧围绕市场定位,推进业务特色发展,持续深化改
革转型,显著提升市场竞争力。加大金融科技在产品创新中的落
地应用,打造具有竞争力的线上产品体系,“好企贷”“优优贷”
“实体信用贷”“链企贷”“捷 e 贷”“薪 e 贷”等产品紧贴市场
实际,精准满足客户需求。焕新推出商户成长贷、惠 e 贷、招标
采购贷等普惠数字化产品,推广德康供应链等线上融资模式,上
线数字信贷平台贷后要素变更功能。聚焦“通道+经贸+产业”融
合发展主线,推出 20 条工作举措,创新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
设,“惠畅陆海”服务品牌入选市级标志性成果。发行西部地区
首单银行科技创新金融债券,落地多式联运“一单制”信用证业
务,推出反向保理、云信贷等产品,福费廷业务上线新场景。承
销西部首笔由城商行担任主承销商的科创中票,首次承销绿色非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累计承销金额
突破 200 亿元。全力落实市委、市政府国资国企改革部署,围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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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经营、优化服务、内控治理,谋划实施 13 项年度重点改革
任务,深化推进打造精干高效总部、万丰村行重组改革,持续释
放内生动能。
  (五)筑牢风控防线,健全合规机制
  董事会持续健全风险管理及内控机制,推动风险管控能力提
档升级。建立和完善覆盖各类风险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持续强
化“风险管理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推动风险管控能力提档升
级。强化二、三道防线检查监督,进一步理顺风险管理架构。有
效开展风险控制目标计划管理、多维度全面风险监测、集群客户
风险管控。持续推动大数据智能化等技术的落地应用,实现风险
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强化风险排查、预警跟踪与贷后管理,
并加大风险处置力度,夯实资产质量基础。2025 年末集团不良
贷款率为 1.14%,较上年末下降 0.11 个百分点;关注类贷款占比
上年末下降 0.37 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 245.58%,较上年末提
升 0.50 个百分点。进一步健全合规管理的长效机制,完善“总、
分、支、网”四级合规管理架构,重塑问责管理组织体系,建立
合规管理三道防线和双线报告机制,持续强化制度建设,严控制
度质量,加大合规宣传培训,厚植合规文化,加强监督检查,实
现对合规风险的有效管控,确保全行各项业务在依法合规的前提
下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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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加强法治建设,夯实法律保障
  董事会制定 2025 年法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 25 项工作任务
并按季收集责任部门落实情况,任务完成率 100%。持续推行法
律意见书制度,加大对非标合同、制度、重要议案的审查力度,
全年累计对 3800 余份合同、330 余项规章制度进行法律审查,
充分发挥业务发展与法律风险防控的协同效应。持续深化重大项
目法律论证工作机制,对村行吸收合并、科创中心等重大项目提
供全程法律支撑,对全行在用 500 余份标准合同进行全面评估,
为业务发展提供坚实法律保障。上线格式合同库、历史合同库两
大模块和合同智能审查模型,持续推动法律审查智能化。
  (七)维护股东权益,强化投关赋能
  董事会坚持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通过接待来
电、来邮、来访股东和投资者,召开业绩说明会和投资者交流会
等方式,加强与股东和投资者的联系沟通,向市场全面深入推介
本行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新举措、新成效。2025 年,组织开展各
类投关活动超 110 场,累计接待机构投资者超 300 家次,行领导
带队赴北上广深及香港开展重点机构一对一反向路演近 30 场,
与国内外大型机构开展深入交流,充分提振市场信心;机构维护
                 “增持”评级研报 50 篇,
力度持续加大,获头部券商出具“买入”
较去年增长 190%。实现业绩说明会季度全覆盖,连续 4 年获评
中上协年度业绩说明会最佳实践案例,连续 4 年获得上交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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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 B 类良好评级。
  二、2026 年工作思路
  (一)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有效提升
  董事会将深入贯彻“两个一以贯之”要求,不断完善“决策
科学、执行有力、监督有效”的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体系,持
续强化履职能力建设,坚持党的领导,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
质量发展。积极做好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挥
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以党建强队伍、优架
构、梳痛点。密切关注宏观形势、行业趋势、市场环境等因素发
展变化,高标准推进“十五五”战略规划编制和落地,指导全行
凝聚共识,增强合力,锻造专业化、市场化竞争特质,保证全行
战略执行一盘棋推进。
  (二)推动董事会运行提质增效
  董事会将严格履行职责,推动股东会、董事会各项决议执行
到位,督促高级管理层发展业务、创造价值、回报股东,并自觉
接受股东的监督。依法合规强化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
险”职能,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决策参谋作用。加强自身能力
建设,进一步做好董事培训,组织董事调查调研,提升独立董事
的专业性、独立性。贯彻落实新《公司法》规定,做好监事会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能衔接,调整优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及
成员构成,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管激励约束机制,持续推动公
                 —9—
司治理能力和治理效率提升。
  (三)推动全行高质量发展走实走深
  董事会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
效,紧扣做实“两大定位”、发挥“三个作用”、建设“六区一高
地”,坚守“五高”定位、
           “五个三”重点举措,坚定信心、抢抓
机遇,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以“十五五”良好开局,为建设全
国一流上市银行打牢坚实基础。全力抓好六大重点任务:一是从
业务、客群、治理、队伍、运营合规 5 大方面夯实发展根基,筑
牢万亿新征程坚实支撑。二是积极主动适应低利率市场环境、资
本约束挑战,以结构调整、经营转型拓展增长空间。三是发挥自
身优势,用好资源条件,全力做大负债基本盘、做强信贷基础量、
做优回报基本面。四是强化全流程风险管控,全力优化资产质量,
筑牢案防合规防线,持续深化内审垂直化管理,提升依法合规经
营水平。五是深化打造精干高效总部,健全跨条线、机构、子公
司协同机制,提升与万亿规模相匹配的综合能力。六是深化改革
攻坚,重点聚焦客户建设、精细化管理、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AI+金融场景建设、队伍建设 5 大方面,抓纲带目释放经营活力,
有力促进战略任务落实落地。
              — 10 —
议案二:
  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的有力监督下,坚守“五高”定位,强化“五个三”重点举措,
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全力达成董事会确立的目标任务,经营业
绩符合预期,实现了“十四五”圆满收官。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现
将 2025 年度(数据均以对外披露的合并报表口径为准,下同)
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指标
   (一)业务规模
亿元,增幅 20.67%;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 5,312.85 亿元,较上
年末增加 906.68 亿元,增幅 20.58%;客户存款 5,657.04 亿元,
较上年末增加 915.87 亿元,增幅 19.32%。
   (二)经营效益
增幅 10.48%;利润总额 67.53 亿元,同比增加 3.59 亿元,增幅
基本每股收益 1.53 元,同比增加 0.15 元。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每
                    — 11 —
股净资产 16.11 元,同比增加 0.55 元。
  (三)资产质量
点;拨备覆盖率 245.58%,较上年末提高 0.50 个百分点;贷款拨
备率 2.80%,较上年末降低 0.25 个百分点。
  (四)资本充足率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8.53%,均超过董事会经营目标,满足中国
银行业最新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
  二、主要财务收支情况
  (一)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151.13 亿元,同比增加 14.34 亿元,增幅 10.48%。
其中:
  利息净收入 124.59 亿元,同比增加 22.83 亿元,增幅 22.44%。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5.98 亿元,同比减少 2.90 亿元,降幅
  投资收益 27.58 亿元,同比增加 3.96 亿元,增幅 16.76%,
                  — 12 —
主要是债券交易实现的投资收益、债券基金分红以及交易性金融
债券利息收入。
  (二)营业支出
  营业支出 83.46 亿元,同比增加 10.69 亿元,增幅 14.69%。
其中:
  资产减值损失 38.58 亿元,
                 同比增加 6.66 亿元,增幅 20.86%。
其中信贷资产减值损失 35.51 亿元,同比减少 0.2 亿元,降幅
  业务及管理费 42.16 亿元,同比增加 3.30 亿元,增幅 8.50%,
主要是人工成本、无形资产摊销有所增加。
  三、主要资产负债情况
  (一)资产情况
亿元,增幅 20.67%。其中:
  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 5,312.85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906.68
亿元,增幅 20.58%。主要是本集团聚焦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
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加大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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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金融中心建设、先进制造业、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信贷投放。
     金融投资 4,032.94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553.86 亿元,增幅
置,同时与投行业务联动,加大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投
资。
  (二)负债情况
亿元,增幅 22.05%。其中:
     客户存款 5,657.04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915.87 亿元,增幅
拆入资金 689.78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139.03 亿元;向中央银行
借款 830.89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286.23 亿元;卖出回购金融资
产 40.38 亿元,较上年末减少 48.59 亿元。
     (三)股东权益情况
元,增幅 3.50%。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 629.72 亿元,较上年末增
加 19.01 亿元,增幅 3.11%。其中:
     股本 34.75 亿元、资本公积 77.44 亿元、其他权益工具 80.71
                     — 14 —
亿元,与上年末基本持平。
  其他综合收益 5.10 亿元,较上年末减少 19.92 亿元,此变动
主要是受以下三个因素影响:卖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简称“FVOCI 债券”)实现收益导致的公
允价值减少、市场波动导致的公允价值减少、持仓 FVOCI 债券
利息导致的公允价值减少。
  盈余公积 58.59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5.31 亿元,增幅 9.97%,
主要是计提的盈余公积增加。
  一般风险准备 91.77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5.79 亿元,增幅
  未分配利润 281.37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27.74 亿元,增幅
未分配利润。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股东会审议。
  请予审议。
                 — 15 —
议案三: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以及本行《章程》的相关规定,建议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
下:
     一、拟按 2025 年本行经审计的净利润 53.11 亿元的 10%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5.31 亿元;
     二、拟按风险资产的 1.5%差额提取一般准备 21.40 亿元;
     三、拟按每 10 股 2.918 元(含税)派送普通股现金股利,
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计算,合计
派发现金股利 10.14 亿元(含税)。本行 2025 年三季度已派发现
金股利每 10 股 1.684 元(含税),合计派发 5.85 亿元。2025 年
度累计派发现金股利 15.99 亿元(含税),累计派发金额占 2025
年度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
     由于本行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若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
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届时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以实施
权益分配的 A 股股权登记日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相应调整每
股分配金额,并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分配情况。前述
派发股息均以人民币计值。本次年度股息为 H 股股东提供人民
                   — 16 —
币派息币种选择权,H 股股东有权选择全部(香港中央结算(代
理人)有限公司可选择全部或部分)以人民币或港币收取 H 股
年度股息。
  四、剩余净利润转作未分配利润。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股东会审议。
  请予审议。
             — 17 —
议案四:
关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的信息披露规定,本行已完成《重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报告(A 股)》《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报告(H 股)》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报
告摘要(A 股)》的编制及披露。详情请参见本行分别刊登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和本行网站(www.cqcbank.com)的相关
披露文件。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股东会审议。
   请予审议。
                   — 18 —
议案五:
   关于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短期业绩表现和长期能力建设,统筹
业务发展和风险防控,坚持“促增长、调结构、稳效益、防风险”
的总体发展思路,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拟定 2026 年度财务预
算方案。具体如下:
  一、经济金融形势简析
  经济形势分析:全球经济增长放缓,结构分化,贸易保护主
义与地缘政治冲突带来不确定性,预计延续“低增长、高不确定
性”的态势,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科技革命正塑造新增长点,亚
洲等新兴经济体仍是主要增长极。国内经济在“稳中求进”中加
快培育新动能,宏观政策将协同发力,着力扩大内需、提振信心,
加紧培育新质生产力,通过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升级,破解“有效
需求不足”等挑战,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重庆、四
川、陕西、贵州四地经济继续巩固“稳中有进”态势,积极融入
建设强大国内市场战略,深度挖掘内需潜力,把握产业升级脉络,
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积极布局新兴领域,在
服务国家战略中不断提升发展能级。
               — 19 —
  宏观政策分析:宏观政策将突出“协同配合、精准有效”,
为“十五五”良好开局创造稳定、可预期的环境。货币政策灵活
适度,促进融资成本稳中有降,综合运用降准、降息等多种工具
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强化结构性引导,加大对科技创新、绿色
发展、中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财政政策
加力提效,着力扩大有效需求,支出结构将向社会保障、科技创
新等民生与发展关键领域倾斜,合理增加政府投资,重点支持国
家重大战略、现代化产业体系等项目建设。监管政策聚焦安全与
发展协同,积极稳妥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引导金融回归本源,商
业银行需主动将经营策略与国家产业导向紧密对齐。
  二、财务预算
  (一)预算编制原则
促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原则。
与结构优化,坚守服务实体经济本源,信贷资源优先配置于重点
领域,着力扩大核心存款规模、优化期限结构,拓展多元融资渠
道,建立分层互补的稳健负债体系。
优化盈利能力,着力稳固利息净收入基本盘,积极拓展资管、金
融市场交易、投行、代销、贸金等非息收入。强化全面预算与费
              — 20 —
用精细化管理,实现开源与节流有效平衡。
险管理保障发展质量,综合施策加快存量风险化解,精准把控重
点领域风险,严格标准管控新增业务风险入口,确保资产质量总
体稳定并持续向好。
  (二)具体预算目标
则,重庆银行集团总体预算安排如下:
  各项存款增长 12.7%,各项贷款增长 12.6%,利润保持稳定
增长,不良贷款率控制在合理范围,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等
其他主要监管指标持续满足监管要求。
  三、其他事项
  年度预算经批准后,原则上不作调整。但在年度预算执行过
程中,因国家法律法规及经济政策、外部市场或内部经营管理情
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预算编制基础或基本假设发生重大偏离
时,本行可提出调整方案,并提交行长办公会、党委会、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执行。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股东会审议。
  请予审议。
               — 21 —
  议案六: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有关规定及本行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本行对日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并履行
  相应的审批和披露程序后,则在当年预计范围内发生的单笔关联
  交易,无需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标准进行重复审批和披露,但
  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标准的重大关联交易,仍需逐笔提请
  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批。本行已对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明细
                                                                单位:亿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别
                                   交易预计额度          交易开展情况       交易预计额度
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     /              189.06          50.86        115.1
其中: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32.7            7.9          18
   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18.05           9.42          15
   重庆银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8             3.16          11
   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2              2            2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                   2
   重庆四联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2.44            0.4          1
   重庆川仪微电路有限责任公司    授信类业务                      -                   2
   重庆渝资光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9             1.45          6
                          — 22 —
   重庆长江黄金游轮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5           0           0
   重庆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10         2.95         0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2           0           0
   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        授信类业务           10          4           0
   重庆公用事业建设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2           0           0
   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13         2.48         22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                8
   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45         3.5          10
   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        授信类业务           10         11           10
   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2           0           5
   重庆机电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2           0           0
   重庆成飞新材料股份公司         授信类业务           2          2.4          0
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         /            35.64       12.7        70.74
其中:重庆对外经贸(集团)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                6.4
   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23         12          42.8
   重庆市渝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1           0           5
   重庆市公共住房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5           0           7.5
   重庆康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                3
   重庆千信外经贸集团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2.28        0.2          3
   中垦牧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2.5        0.5          1
重庆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       /            6.59         0           0
其中:重庆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2.64         0           0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        /             8.8        4.4          4.1
其中: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5.35         1           1
   重庆商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3.2        3.2          3.1
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30         4.97         40
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15         5.7          0
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                10
重庆市融资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非授信类业务          5          0.02         5
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非授信类业务          15         1.04         15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      授信类业务           2           0           6
                       授信类业务           70         14           10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非授信类业务          60          0          170
                       授信类业务           30          0           10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非授信类业务          60         6.4         120
                       授信类业务          230         7.55        24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授信类业务          96         5.24        105
                       授信类业务          224         3.07        231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授信类业务         125         50          127
                             — 23 —
                        授信类业务       152     13.08        169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授信类业务       25      1            25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152.5    0            0
                        授信类业务        50      0.1          45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非授信类业务       10      0            85
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25      4            30
                        授信类业务        3       0            0
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非授信类业务       80     36.42         80
                        授信类业务        6.5     0            8
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授信类业务       80     23.34        200
重庆进出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非授信类业务       30     5.09          30
自然人                     授信类业务       6.45    0.42         5.44
    注:1. 以上授信类业务为本行或本行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授信业务;非授信类业务包括关联
  方向本行或本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同业借款业务、关联方向本行授信客户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业
  务等;
  构成本行或者本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承诺,预计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将按照本行的授
  权方案,落实业务风险审批及关联交易审批,实际交易发生时,以本行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书面
  批复为主;
  的,自当年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表所列关联交易额度的有效期至本行下一年股东会审
  议通过新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止;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1
        本行关联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等监管制度中规定的范围,由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
  制委员会认定。
        (一)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该部分信息为公开信息查询平台查询的时点信息。
                           — 24 —
     注册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 198 号
     注册资本:1,68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从事投资业务、投资咨
询(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
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资产管理,企业重组兼并咨询、策划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关联关系: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银行保险
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该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
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系本行关联方。
     “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是指,重庆渝富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且根据本行适用的法律、法规和
监管规定等能够被认定为本行关联法人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重
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二)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 198 号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资产收购、处置
及相关产业投资,投资咨询,财务顾问,企业重组兼并顾问及代
理,企业和资产托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须取得前置审批的,在
未取得审批前不得经营)。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 25 —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银行保险
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该公司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
同时向本行派驻了董事,系本行主要股东。
  (三)重庆银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 56 号
  注册资本:308,000 万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租赁信息咨询服务,
财务顾问业务,从事与融资租赁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
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
东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四)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蔡家岗街道同熙路 99 号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从事投资业务及相关资
产经营、资产管理,生产和销售工业自动化仪表及自控系统、工
业控制计算机(硬、软件)、楼宇自动化系统、商店自动化系统、
仪器仪表整机和仪器仪表元件及材料、环境试验设备、光学仪器、
工艺工装设备、人造蓝宝石及其晶片、半导体照明材料及光电器
                    — 26 —
件、石油天然气加工设备、石油天然气储存设备、石油天然气控
制系统设备及配件、环保设备、汽车摩托车零部件(不含发动机)、
电动汽车控制及电池零部件、家用电器,太阳能发电站项目的开
发、设计、安装、管理、维护及相关技术咨询、转让,电力供应,
新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设备设计、制造、销售,合同能源管理,
机械制造,经济信息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文化场馆用
智能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系
统集成服务,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
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
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
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
东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五)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街道人民村 1 号
  注册资本:51,317.3176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智能仪
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环境保护
专用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
片及产品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贵金属冶
                  — 27 —
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
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结构制造;特种陶瓷制品
制造;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智能基础
制造装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计算器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
及配件制造;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工
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
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
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
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
新型陶瓷材料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
键系统及部件销售;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电子测量仪
器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软件销
售;计算器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机械设备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
统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轨道交通运营管
理系统开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
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计量技术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市
政设施管理;仪器仪表修理;电气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
             — 28 —
护(不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通信传输
设备专业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电气安装
服务;建设工程施工;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按《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
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
东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六)重庆四联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 123 号附 1 号
  注册资本:13,85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
理;销售代理;采购代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
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贸易经纪;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
及零配件零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
专用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锻件及粉末
冶金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化肥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9 —
     关联关系:按《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
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
东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七)重庆川仪微电路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同熙路 99 号
     注册资本:16,792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研发、设计、制造、销售集成电路、
汽车电子产品、光传输设备、信息网络终端设备、电子元器件、
通信及电子设备用变压器和电感器、印刷线路板、专用接插件、
电子模块、电力电子元器件、光伏设备、光伏设备元器件及技术
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设备租赁;道路普通货运。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关联关系:按《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
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
东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八)重庆渝资光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云汉大道 5 号
附 25 号
                      — 30 —
  注册资本:98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光电产业投资和咨询业务。(国家法律、行
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取得许可后方
可从事经营的,未取得许可前不得经营)
  关联关系:按《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
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
东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九)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 80 号
  注册资本:606,457.148435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危险废物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从
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及相关资产经营、资产管理,
投资咨询服务,财务顾问,(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
得从事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污
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土壤
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
保护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资源
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
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 31 —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
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
东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十)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龙家湾 1 号
  注册资本:48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城镇给排水项目的投资、经营及
建设管理;从事城镇给排水相关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运营及
管理;给排水设备制造、安装及维护;给排水工程设计及技术咨
询服务;水环境综合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
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
东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十一)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 2 号
  注册资本:216,494.727099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负责市政府授权范围内水利国有资产
的营运管理,负责市级有关大中型水源工程、供排水工程、治污
工程的项目投资和经营,负责西部供水工程规划区内水资源的统
                    — 32 —
一开发和经营,负责河道整治及水土保持项目的开发、投资和经
营,实施中小水电站项目开发、投资,销售水利水电设备及材料
(国家法律法规有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银行保险
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该公司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
系本行主要股东。按《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该公
司也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
东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十二)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 60 号
  注册资本:368,604.420191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对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
营、管理,销售汽车(不含小轿车)及零部件、电器机械及器材、
电子产品、冶金产品(国家有专项管理规定的产品除外)及其设
备、环保设备,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
五金、交电,房屋租赁,机电、冶金、环保技术咨询服务,(以
下范围由集团公司所属具有资质许可资格的企业经营)汽车(不
含小轿车)及零部件、机械、电子、冶金产品的开发,制造,销
售,物业管理,进出口贸易(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33 —
  关联关系:按《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
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
东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十三)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 60 号
  注册资本:368,464.0154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
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国营贸易
管理货物的进出口;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汽车零部件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
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金属切削机床销售;金
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
发电机组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
辅助设备零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环
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通信设备
制造;通信设备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增材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增材制造装备销售;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
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
                  — 34 —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
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
东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十四)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佳园路 2 号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整治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银行保险
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该公司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
同时向本行派驻了董事,系本行主要股东。
  “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是指,重庆市地产
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且根据本行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
规定等能够被认定为本行关联法人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重庆市
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十五)重庆对外经贸(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星光大道 80 号
  注册资本:370,0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 35 —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国
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供应链管理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
化学品);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
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
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畜牧渔业饲料
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
农副产品销售;鲜肉批发;润滑油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皮革制
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
通讯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五金
产品批发;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建筑材料销售;木材销售;航空运输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
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
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
公司是本行主要股东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过去 12 个月控制
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系本行过去 12 个月的关联方。
  (十六)重庆市渝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 186 号
              — 36 —
  注册资本:64,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受委托进行资产经营管理;从事投资
业务(不得从事金融证券业务,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
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经营);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
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需许可或审批的项目);仓储服务(不含
国家禁止的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物业管理(贰级);房屋租赁,
停车场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
信息咨询服务)
      ,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
公司是本行主要股东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或施加重大
影响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十七)重庆市公共住房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 61 号 37 楼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住
宅室内装饰装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停车场服务;项目策划与公
关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建筑材料销售;
                    — 37 —
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家具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
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
公司是本行主要股东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或施加重大
影响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十八)重庆康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西园北街 6 号附 10 号 1 层 1 号
  注册资本:1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工
程管理服务;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
房租赁;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酒店
管理;柜台、摊位出租;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
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
公司是本行主要股东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或施加重大
影响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十九)重庆千信外经贸集团有限公司
                    — 38 —
  注册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齐心大道 20 号
  注册资本:425,553.48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能源供应、管理;
电力(热力)的生产经营和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销售:汽车
及零部件、电器机械及器材、电子产品、冶金产品及其设备(国
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环保设备、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
(不含许可证核定事项外的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日用百
货、计算机及耗材、仪器仪表、电线电缆、普通机械设备及零部
件、水暖器材、摩托车及配件、橡胶制品、冶金材料、冶金炉料、
有色金属、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矿产品、焦炭、钢材、生铁及
水渣、钢渣、废钢、稀土(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农副产品;
接受股东授权从事企业经营、管理服务;房屋租赁;机电、冶金、
环保技术咨询服务;货运代理;物流与仓储服务(不含快递业务、
不含危险品仓储);机械设备租赁;市场营销策划;能源、新能
源项目开发及经营管理;环境污染治理;环保产业开发及经营管
理;垃圾焚烧发电及无害化处理;能源、环保技术研发、服务及
设备、产品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
                  — 39 —
公司是本行主要股东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或施加重大
影响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二十)中垦牧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宝圣湖街道金石大道 99 号天友
乳业中试车间 3 层
  注册资本:19,5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乳制品生产;饮料生产;
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肥料生产;
饲料生产;动物无害化处理;兽药经营;生鲜乳收购。(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食品销
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
管理服务;畜禽粪污处理利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息咨询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
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办公用
品销售;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包装服务;信息系统
集成服务;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农副产品销售;肥
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农用薄膜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金银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
                   — 40 —
营;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
装饰用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美发饰品销售;制冷、空调设备
销售;珠宝首饰批发;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包装
材料及制品销售;羽毛(绒)及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
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皮革制品制造;
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化妆品批发;
玩具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
制品除外);文具用品批发;办公设备销售;家具销售;箱包销
售;粮食收购;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食用农产品批发;
食用农产品零售;草种植;生物饲料研发;畜牧渔业饲料销售;
生物有机肥料研发;生物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
公司是本行主要股东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或施加重大
影响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二十一)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 18 号 10、11、14 楼
  注册资本:40,652.8465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
粮油制品、副食品、其他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
饮料、酒、茶叶、保健食品,书刊、音像制品零售,餐饮服务,
                  — 41 —
卷烟、雪茄烟零售,零售 6866 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零售 6864
医用卫生敷料,食品生产(以上经营范围限取得相关许可的分支
机构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销售,
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出版物零售,烟草制品
零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
赁,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食品销
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新鲜
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批发,农副产品
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鲜肉零售,鲜肉批发,
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回收修
理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
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日
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产品修理,日用杂品销售,家居用
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电子烟雾化器(非烟草制品、不含烟草
成分)销售,美发饰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皮革
制品销售,箱包销售,化妆品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
服饰零售,鞋帽零售,鞋帽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通讯设备销售,
                — 42 —
电子产品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
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
批发,家具销售,乐器零售,户外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
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医用口罩零
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礼品花卉销
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
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电器修理,钟表
与计时仪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美甲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
布,广告设计、代理,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
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
学品),灯具销售,门窗销售,日用陶瓷制品制造,国内货物运
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普通货物
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
包装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
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销售代理,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
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
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平面
设计,网络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消毒剂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
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家具零配件销
             — 43 —
售,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
洗车服务,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
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润滑
油销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
服务,娱乐性展览,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专业设计服务,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软件销售,电器辅件销售,代驾服务,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开
展专属保险代理业务(凭授权经营)
  关联关系:按《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
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或施
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是指,重庆百货
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且根据本行适用的法律、法规和
监管规定等能够被认定为本行关联法人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重
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二十二)重庆商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 18 号商社大厦 9 楼
  注册资本:263,021.5714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 44 —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出租,住房租赁,仓储设备租赁
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酒店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集贸
市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
                     《银行保险机构关联
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
集团有限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二十三)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 1 号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住房租赁;土地整治服务;水污染治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体育
赛事策划;体育竞赛组织;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
育运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酒
店管理;物业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市
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
劳务派遣服务);航空运营支持服务;航空商务服务;民用航空
材料销售;航空运输设备销售;大数据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
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工业设
                  — 45 —
计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市政设施管理;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战略性新兴制造业、战略性新兴服务业投资、
股权投资及管理、资产管理、产业投资运营(以上经营范围不得
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
货等金融业务);重要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及管理;交通运
输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
公司为本行原主要股东重庆北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系本行过去 12 个月的关联方。
  (二十四)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中梁山协兴村 1 号
  注册资本:248,226.8268 万元
  经营范围:五十铃系列汽车制造、销售、维修服务及提供零
配件;道路普通货运服务(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
事经营);五十铃系列汽车有关总成及零配件和与生产有关的设
备、原材料的进口,以及在国内生产的有关总成、零配件和与生
产有关的设备、原材料的购买。『依法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依
法应经许可审批而未获许可批准前不得经营』
  关联关系:按《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
                  — 46 —
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
东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二十五)重庆市融资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路 9 号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担保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非融资担保服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
公司是本行主要股东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
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二十六)华润渝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街 25 号 2 幢 25 层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融(含类金融)不良资产的收购、
营运和处置,承接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战略重组、改组组建国有
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剥离的非主业资产和低效无效资产(不包括
企业办社会职能剥离移交资产),以市场化方式收购、托管社会
不良资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 47 —
  关联关系:按《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
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
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二十七)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山大道黄环北路 2 号
  注册资本:452,110.0071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
含危险货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
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
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电池销
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汽车装饰用品制造;汽车装饰用品销售;
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
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
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通用设备修理;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
电机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农
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电动自行车销售;助动自行车、代
步车及零配件销售;电车制造;电车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
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有色金属
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银制品销售;计算
                  — 48 —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润滑油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
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
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
统;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信息系统
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
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
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银行保险
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该公司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
系本行主要股东。
   (二十八)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 1806A 单元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
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
                    — 49 —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该公司为本行原监事施加重大
影响的企业(该名监事同时担任该企业的独立董事),系本行过
去 12 个月的关联方。
    (二十九)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9

    注册资本:22,22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
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
                       《银行保险机构关联
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公司是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
集团有限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三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1,984.5601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无,许可经营项目是:吸收公
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承兑
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
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
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
                     — 50 —
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股
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
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金
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经国务院银行
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关联关系:按《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该公司为本行董事施加重大影响
的企业(该名董事同时担任该企业的监事,2025 年 12 月 18 日
该企业不再设立监事会),系本行过去 12 个月的关联方。
  (三十一)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 36 号
  注册资本:1,135,7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
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
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
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按《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
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施加重大
                  — 51 —
影响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三十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白岩路 3 号
  注册资本:557,397.496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
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
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外汇存款,外汇
贷款,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承兑及贴现,外汇借
款,外汇担保,自营及代客外汇买卖(自营外汇买卖仅限于办理
即期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提供担保;代理收付
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和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
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
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
                     《银行保险机构关联
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公司为本行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系本
行关联方。
  (三十三)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 32 号
  注册资本:664,510.9124 万元
                  — 52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按《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
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或施
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三十四)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永平门街 14 号 27-1、28-1、29-1
  注册资本:476,843.1002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汽车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按《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该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
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过去 12 个月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系
本行过去 12 个月的关联方。
  (三十五)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路 70 号 1 幢
  注册资本:1,001,127.7079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
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业务;再担保,
                   — 53 —
债券发行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业务,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
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
资(按许可证核定期限从事经营)。
               (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
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许
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按《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
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
东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三十六)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 12 号 3 幢
  注册资本:5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
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业务;再担保,
债券发行担保(按许可证核定期限从事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诉讼保全担保业
务,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相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
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
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或审批后方可
                    — 54 —
从事经营),非融资担保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
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
东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三十七)重庆进出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 68 号 11 幢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
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业务;再担保,
债券发行担保;兼营诉讼保全担保业务,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
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
资,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按许可证核定期限从事经营)。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按《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
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
东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三十八)关联自然人
  关联自然人是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 55 —
规则》
  《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
行办法》等监管制度定义的关联自然人。主要包括本行关联法人
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行董事、监
事、总分支行高级管理人员及有权决定或参与本行授信和资产转
移的其他人员,以及前述人员的近亲属。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行的影响
  本行预计的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经营范围内发
生的常规业务,有利于充分发挥优质关联方客户资源优势,积极
稳妥拓展本行业务;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
则,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不存在损害本行和股东的
利益的情况,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会对本行
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股东会审议。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当回避
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经查询本行获取的最近
一期股东名册,梳理出可能为关联股东的是:重庆渝富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川仪自动化股
份有限公司、重庆川仪微电路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渝富(香港)有限
公司、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
              — 56 —
司、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力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股权实时发生变动,实际关
联股东名单将按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进行调整。
  请予审议。
            — 57 —
议案七:
关于 2026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报酬的
            议案
各位股东: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香港所:安永会
计师事务所)是行业内最具影响力的专业服务机构之一,主要服
务领域包括审计、税务、战略与交易以及咨询服务,在全球超过
工。在大中华区设立 34 家办事机构,聘用超过 2.3 万名员工,
其中包括合伙人超过 1,000 名,拥有 4,000 余名各类注册会计师。
同时符合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
金﹝2020﹞6 号)对事务所资质要求、聘用年限的相关规定。
  本行与其自 2021 年度合作以来,合作良好、沟通顺畅,审
计人员勤勉尽责。特提请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香港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行 2026 年度法定财
合伙)
务报告审计机构,任期自相关议案获得 2025 年度股东会批准之
日起至本行 2026 年度股东会之日止。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香港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对 2026 年全年审计
殊普通合伙)
工作收费合计为人民币 530 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为人民币
                — 58 —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股东会审议。
 请予审议。
           — 59 —
议案八:
关于选举施晓盛先生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本行《章程》的规定,本行股东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
公司(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行 4.99%股份)提名施晓
盛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经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
会、董事会审议和任职资格审查,现提交股东会选举。
  施晓盛先生,1974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法
学硕士学位,高级政工师。现任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总法
律顾问,重庆高速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施晓盛先生曾任重庆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副处长、干部监
督处处长、举报中心主任(兼)
             、干部三处处长、干部四处处长,
重庆高速公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副总经理,重庆高
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副主任(兼)、人力资源部总经
理、风控法务部总经理,重庆渝邻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重庆忠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重庆市交通投资有限公
司董事,重庆高速公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重庆航运建设发
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施晓盛先生目前还担任重庆三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60 —
  截至目前,除上述情形外,施晓盛先生及其近亲属与本行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第 3.2.2 条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施晓盛先
生及其近亲属未持有本行股份。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按规定报送国家金融监督
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进行董事任职资格审核。
  请予审议。
              — 61 —
议案九:
关于制定《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
      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本行董事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
机制,保障董事勤勉尽责履职,促进本行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监管规定以及本行《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本
行制定了《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办法》(详见附
件)。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股东会审议。
  请予审议。
  附件: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办法
             — 62 —
附件: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行”)董事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保障董事
勤勉尽责履职,促进本行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
管指引》及《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
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行非执行董事(含独立非执行董
事)。执行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内
外部制度和方案有关规定,确定和领取相应的薪酬。职工董事不
领取董事薪酬,按照其职务层级所适用的薪酬管理内外部制度和
方案有关规定,确定和领取相应的薪酬。
  第三条 本行董事薪酬管理应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监管机构
关于薪酬管理的相关规定。国有股东委派董事薪酬管理应遵循其
派出机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董事薪酬应当与本行和股东长期利益保持一致,综
合考虑市场竞争程度、同业薪酬水平、人才引进需求及公司治理
             — 63 —
情况等因素,并应当遵循依法合规、科学合理、激励稳健、发展
协同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股东会是董事薪酬管理的最终决策机构,负责审议
批准董事薪酬管理制度和董事薪酬方案。
  第六条 董事会负责审议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提交的董
事薪酬政策、制度及方案,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情况、绩
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予以披露。
  第七条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是董事薪酬管理的专门工
作机构,负责拟订董事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拟订、
审查董事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
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
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意
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八条 在董事会或者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董事个人
              — 64 —
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相关
表决。
           第三章 薪酬总额决定机制
  第九条 本行董事薪酬总额根据董事薪酬方案计算确定,与
董事的工作职责、履职情况、履职评价以及本行的发展战略、经
营业绩等相联系。
  第十条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应根据本制度,每年度制
订董事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具体构成,测算董事薪酬
总额。董事薪酬方案经本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应及时予以披露。
本行可聘请中介机构为董事薪酬方案制定提供专业意见。
  第十一条 若本行出现亏损、重大风险事件等情形,应下调
董事薪酬总额,并在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薪酬变化与业
绩联动的具体情况,确保薪酬调整与本行经营状况相匹配。
             第四章 薪酬结构
  第十二条 本行对不同类别的董事实行差异化的薪酬结构。
  第十三条 本行对独立非执行董事发放与其承担的职责相适
应的津贴,由基本津贴和浮动津贴两部分组成。津贴总额与董事
履职评价结果挂钩。具体标准在董事年度薪酬方案中予以明确并
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 65 —
      独立非执行董事津贴总额=(基本津贴+浮动津贴2)×履职评
价系数3
      第十四条 本行对股东委派的非执行董事发放薪酬,由基本
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
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0%。薪酬总额与董事履职评价结果
挂钩,具体标准在董事年度薪酬方案中予以明确并经股东会审议
批准后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非执行董事薪酬总额=(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履职评价系
数4
      其中:绩效薪酬=浮动薪酬5×绩效评价系数6
                第五章 绩效与履职评价
      第十五条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负责制订公正透明的董
事绩效与履职评价标准和程序,评价标准兼顾本行经营业绩和董
事履职情况。
      第十六条 董事绩效评价是依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开展
对经营业绩的评价,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组织实施。董事
绩效评价结果分为达标、不达标两个级别,对应的绩效评价系数
    独立非执行董事浮动津贴根据其实际出席会议及活动等情况确定。
    独立非执行董事履职评价系数参照本制度第十七条确定。
    非执行董事履职评价系数参照本制度第十七条确定。
    非执行董事浮动薪酬根据其实际出席会议及活动等情况确定。
    非执行董事绩效评价系数参照本制度第十六条确定。
                      — 66 —
分别为 1、0.5。董事绩效评价的标准和程序按照评价年度的董事
薪酬方案执行。
     第十七条 董事履职评价采取董事自评、董事互评和董事会
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履行忠实义务、履行勤勉义务、履
职专业性、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履职合规性五个维度。董事
履职评价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级别,对应的履
职评价系数分别为 1、0.5、0。董事履职评价标准和程序按照《重
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职评价办法》执行。
             第六章 薪酬发放
     第十八条 本行原则上按季度向董事发放基本津贴或基本薪
酬,按半年发放浮动津贴或绩效薪酬。
     当年董事薪酬方案未经股东会批准前,暂执行上一年薪酬标
准,待股东会批准后进行调整清算,多退少补。
     第十九条 年度报告披露以及年度董事绩效与履职评价完成
前,董事基本津贴或基本薪酬、上半年浮动津贴或绩效薪酬暂按
照董事履职评价结果为称职、董事绩效评价结果为达标的标准发
放。
     年度报告披露以及年度董事绩效与履职评价完成后,应对董
事履职年度的薪酬进行调整清算,再支付下半年浮动津贴或绩效
               — 67 —
薪酬。
     第二十条 董事薪酬为税前薪酬,本行按照国家和本行有关
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其他法定税费。
     第二十一条 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七章 止付与追索
     第二十二条 本行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
述时,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应及时对董事绩效薪酬进行重新
考核,并追回超额发放的部分薪酬。
     第二十三条 董事违反义务给本行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
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本行根据
情节轻重,减少或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相关行为发
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四条 薪酬止付与追索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调
查核实相关情形,形成专项报告及处理建议,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执行。涉及金额较大或情节复杂的,可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核
查。
             第八章 信息披露
     第二十五条 本行应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 68 —
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及监管要求,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董事年度薪酬情况,
披露内容包括:
  (一)董事薪酬的决策程序、薪酬确定依据及实际支付情况;
  (二)每一位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在报告期内从本行获
得的税前薪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
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其他形式从本行获得的报
酬);
  (三)董事绩效薪酬的考核依据、完成情况及递延支付安排
(如有)
   、止付追索情况(如有)等;
  (四)董事是否在本行关联方获取报酬;
  (五)全体董事合计薪酬金额。
  第二十六条 本行应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在董
事薪酬管理制度、董事薪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予以披露,
在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向股东会报
告后予以披露。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属于管理规章类制度,由董事会办公室
组织拟订和修订,依次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 69 —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
规定和本行章程规定执行;若本制度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监
管规定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本行章程相抵触,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监管规定及本行章程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本行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印发后生效。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负责解
释。
               — 70 —
议案十:
关于制定《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全面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
本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推动本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商
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行《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
情况,本行制定了《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办法》
   (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股东会审议。
  请予审议。
  附件: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 71 —
附件: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推动本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商
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行《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行
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建统领与战略协同。以党的领导为根本遵循,
强化党建引领与战略导向,确保薪酬管理与党建工作要求及发展
战略高度契合。
  (二)坚持稳健经营与价值创造。统筹短期与长期发展,健
全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本行及个人经营业绩相匹配、与本行可
持续发展相协调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机制。
  (三)坚持激励约束与责任担当。坚持权责利统一,建立高
级管理人员与考核结果挂钩的考核奖惩机制,强化正向激励与负
向约束,持续激发动力活力。
              — 72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正职负责人以及副职
负责人。副职负责人包括党委副书记、副行长、财务负责人、首
席官等领导班子成员。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决定机制
  第四条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负责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经董事会批准,向股东
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五条 本行人力资源部负责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日常
工作。
  第六条 本行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实行工资总额管理。根
据本行发展战略规划、经营效益等按年编制工资总额预算,并按
年进行工资总额清算。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应符合上级主管
部门、监管机构关于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要求。
        第三章    薪酬结构与考核
  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
励收入三部分构成。
  第八条 基本年薪是指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基本收入,绩效
年薪是指与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相联系的收入,
绩效年薪原则上占比不低于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总额的 60%。
  第九条 任期激励收入是指与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经营业绩考
               — 73 —
核结果相联系的收入,以 3 年任期内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的总水
平为基数,结合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评价结果确定。
  第十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为税前收入,应依法扣除个人所
得税及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等。
  第十一条 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
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二条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包括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应有
所区分,更多关注中长期发展类指标。
          第四章   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三条 基本年薪实行按月支付。本年度基本年薪标准未
确定前,暂按上年度基本年薪标准发放。本年度基本年薪标准确
定后调整清算。
  第十四条 绩效年薪按上年度基本年薪的 1 倍,平均分摊到
月预发,剩余部分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第十五条 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
应当及时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
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本行造成损失,或者对
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本
                — 74 —
行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任期
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任期激
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七条 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的
具体规则,根据监管政策和本行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属管理规章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
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本办法适用于本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作规定的或因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等发生变化而导致本办法与其不一致的,以新颁
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为准。
            — 75 —
报告一:
各位股东:
  本行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及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现
将 2025 年度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事会执行董事杨秀明先生、高嵩先生、侯曦蒙女士,非执行董事
黄汉兴先生、郭喜乐先生、周宗成先生、付巍先生、吴珩先生、
余华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朱燕建先生、刘瑞晗女士、汪钦琳女
士、曾宏先生、陈凤翔先生,以及在董事会换届过渡期履职的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刘星先生、王荣先生、冯敦孝先生、
袁小彬先生。根据监管制度和本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相关规
定,杨秀明先生、高嵩先生、侯曦蒙女士,黄汉兴先生、郭喜乐
先生、吴珩先生、朱燕建先生、刘瑞晗女士、汪钦琳女士、曾宏
先生、陈凤翔先生等 11 名董事 2025 年履职时间超过半年,为本
行 2025 年度董事履职评价对象。
  二、履职情况
               — 76 —
规定,忠实、勤勉、专业、高效地履行了职责和义务,有效维护
了股东和本行的利益。
  (一)履行忠实义务情况
  在履职过程中,各位董事均能严格保守知悉的本行商业秘
密,以本行的最佳利益行事,未发生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
益、利用董事地位谋取私利、为股东利益损害本行利益的情况。
各位董事均能如实告知自身本职、兼职及变动情况,并保证所任
职务与其在本行的任职不存在利益冲突。各位董事在履行职责
时,特别是在决策可能对不同股东造成不同影响的事项时,能够
坚持公平原则。
  (二)履行勤勉义务情况
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共审议议案 16 项,听取
报告 8 项,主要内容包括年度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财务预
算方案等。各位董事均积极参加会议,认真听取股东大会议案。
会议 12 次,通讯表决 3 次,共计审议议案 78 项,听取报告 55
项,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治理、战略规划、风险策略、经营计划、
关联交易、重大投资、资产负债管理、信息科技等。各位董事均
积极参加会议,并在会上建言献策,科学决策。
                — 77 —
议,审议议案 122 项,听取报告 10 项,主要内容包括预算方案、
决算报告、经营计划、网点规划、机构设置、重大关联交易、人
事任免、领导班子薪酬、盈利性分析报告、风险监测报告、内部
审计报告等。各位董事均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从专业角度
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效发挥了专门委员会决策参谋作用。
     综上,各位董事均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本行事
务,及时了解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按要求出席股东大会、董事
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究提交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审
议的事项并作出审慎判断。各位董事均达到了在行工作时间要
求。
     (三)履职专业性情况
立足董事会职责定位,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从业经历和工作经
验,在董事会会议上从宏观角度、行业类别、经济形势等不同层
面,提出卓有价值且科学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推动董事会高效科
学决策。此外,各位董事积极参加了本行、监管机构和行业自律
组织举办的各项培训和调研,包括反洗钱形势分析与政策解读培
训、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重点风险防范培训、《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修订解读培训、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常见问题及典型案例分析
培训、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等。各位董事不断加强宏观政
策导向、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经营管理、经济金融知识等方面的
                  — 78 —
学习研究,持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
  (四)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情况
能按照相关监管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向董事会报告
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及变动情况,不受主要股东和内部人控
制或干预,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推动本行公平对待全体股东、
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有关董事个人
直接或者间接与本行业务有关联关系时,均能及时告知关联关系
的性质和程度,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回避义务。
  (五)履职合规性情况
《章程》,持续规范自身履职行为,依法合规履行相应的职责,
持续关注本行内部控制状况,推动和监督本行守法合规经营,并
对本行事务做出独立、专业、客观的判断,合理提出自己的意见
和建议。对于本行战略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资本管理和资本补充、
对外投资和资产处置、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以及风险偏好、风险
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等方面,各位董事在履职过程中均进行了重
点关注。
  各位执行董事均能完整、真实、及时地向董事会报告本行经
营管理情况及相关信息,保证董事会及其成员充分了解本行经营
管理运行状况;均能严格推动董事会决议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
               — 79 —
时报告董事会;均能认真研究决议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科学
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供董事会讨论决策。
  各位非执行董事均能从本行长远利益出发,做好本行与股东
的沟通工作,不存在将股东自身利益置于本行和其他股东利益之
上的情况;对本行业务发展提出了宝贵意见;对本行风险管理和
资产处置予以了关注;对本行数字化转型贡献了建议。例如,黄
汉兴副董事长建议全面审视信用债的信用风险,从不同维度进行
分析,如信用评级、投资规模以及投向行业等;郭喜乐董事建议
要严格落实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各项措施,不断优化风险管理体
系;吴珩董事建议把现实当中对本行产生一些实质性的经营上的
影响的案例,结合审计工作进行重点的剖析。
  各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均注重维护存款人和中小股东权益,对
董事会讨论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在履职过程中,对
本行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资产处置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可能造成本行重大损失的事项以及可能损害存款人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事项,均给予了特别关注。例如,朱燕建董事建议在个人
经营性贷款风险控制方面,增加多元化处置手段,并从大数据方
面追溯贷款客户的情况;刘瑞晗董事建议在零售客户选择上,不
要过于依赖第三方平台引流,要及时迭代风控模型,建立动态的
客群风险画像并控制好规模;汪钦琳董事特别关注本行中长期发
展规划和区域市场拓展战略,从投资决策、全面风险管理、客户
            — 80 —
储备方面提出了诸多前瞻性建议;曾宏董事就预期信用损失的模
型与第三方机构和财务部进行多次沟通,对模型参数提出完善意
见;陈凤翔董事建议在国别风险防范方面,提升跨境风险敏锐度,
通过精准识别贷款企业压力来增强信贷决策针对性,实现业务拓
展与风险控制的动态平衡。
  各位董事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期间,均能持续深入跟踪
专门委员会职责范围内本行相关事项的变化情况及影响,并按照
议事规则及时提出专业意见,提请专门委员会予以关注。担任主
任委员的董事,均按照职责权限认真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按照
规定及时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并提出专业意见。
  三、评价结果
                          。
  本报告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向股东会报告。
  特此报告。
               — 81 —
报告二:
各位股东:
                                )
履职的独立董事分别是朱燕建博士、刘瑞晗女士、汪钦琳女士、
曾宏博士、陈凤翔博士。五位独立董事为会计、金融、管理等领
域专家,具备履职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基本素质和良
好职业道德。2025 年度,各位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
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的要求,
恪守诚信原则,切实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忠实、勤勉、专业、高
效地履行职责和义务,有效维护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个人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
梳理总结,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提交了 2025 年度
                — 82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附件)和独立性自查调查表。公司对各
位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和其提交的独立性自查调查表进行了核
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各位独立董事于 2025 年度内未在公司担任
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附属公司、主要股东
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各位独立董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
忠实守信、勤勉履责,始终保持高度独立性,有效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向股东会报告。
  特此报告。
  附件:1.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朱燕建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
      职报告
      述职报告
              — 83 —
附件 1: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朱燕建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现就本人在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庆银行”
  一、基本情况
  本人朱燕建,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金融学博士,现任浙江大
学经济学院金融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金融研
究院副院长。曾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讲师,浙江大学经
济学院金融学系讲师、副教授、副主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
学系教授,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系主任。本人现亦担任永安
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杭州商旅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委员,投
入了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要求,按时出
              — 84 —
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各类会议,在重庆银
行现场履职时间 25 个工作日,满足《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
则》、《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履职
时间的要求。
括 2024 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共审议议
案 16 项,听取报告 8 项,主要内容包括年度决算报告、利润分
配方案、财务预算方案等。
其中现场会议 11 次,通讯表决 3 次,委托出席董事会现场会议
治理、战略规划、风险策略、经营计划、关联交易、重大投资、
资产负债管理、信息科技等。本人积极在会上发言,为重庆银行
经营发展建言献策。例如:针对个人贷款、经营性贷款不良率的
上升的问题,建议风险管理部门做一些多元化的处置,另外从大
数据方面追溯贷款客户的情况;针对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建议参
数设置要更加谨慎;在战略规划方面,建议把国家的战略规划融
入到重庆银行“十五五”规划中,并在贷款质量优化上做一些精
               — 85 —
细化的布局。
  ⑴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度,本人作为主任委员出席
并主持了公司召开的全部10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审议
重大关联交易以及每个季末的关联方名录更新情况等13项议案,
听取了5个报告。在议案的审议过程中,本人始终按照“实质重
于形式”原则,严格审核关联关系,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性和授信集中度,切实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⑵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公司召开
的全部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 年度内审工作报告、2025 年
度内审计划、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报酬的议案、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 26 项议案,听取了 1 个报告,做到了认真
履行职责,做好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协调工作,确保了公
司业绩公告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审计工作的严谨性。
  ⑶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2025年度,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公
司召开的全部2次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2024年
度信息科技工作报告、关于核心系统信创建设项目立项申请的议
案等2项议题,对金融科技、数据治理等提出了建议和希望,积
极谋划科技赋能。
                — 86 —
立董事履职保障,严格执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年内召开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7次,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与
重庆三峡担保集团、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重庆市地产集团、
重庆鈊渝金融租赁公司等关联法人的重大关联交易议案等事项
进行了审议,本人亲自参加上述会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银行
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本着恪尽职守的原则,勤勉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研究各项上会议题,积极参与讨
论,充分发挥自身在金融专业知识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从维护
存款人和中小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独立、公正地对所有上会议
题进行审议和决策,客观、审慎的发表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
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参加培训、调研等活动情况
全方位、多角度丰富和提升专业水平和合规意识,全面了解公司
经营管理情况,不断积累工作经验,持续增强履职效能。参加了
             — 87 —
重庆银行、监管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举办的各项培训和调研,包
括反洗钱形势分析与政策解读培训、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重点风
险防范培训、《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解读培训、上市公司定
期报告常见问题及典型案例分析培训、2025 年第 5 期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等。我还参加了重庆银行 2024 年度业绩说明
会,就独董履职情况与中小股东、投资者进行交流。
  (四)重庆银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重庆银行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保障,董事会、高级管理层
和相关工作人员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配合和有效
支持。2025 年度,公司组织开展了 1 次董事长与独立董事沟通会
及 7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了解和征求独立董事对公司经营
管理和重大事项的专业意见建议;持续落实董事决策建议督办反
馈机制,就独立董事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中提出的
意见建议,及时优化落实并回复反馈;购买了董监高责任险,帮
助公司独立董事防范履职风险,保障履职权利,增强履职效率。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高度重视关
联交易控制与管理工作,加强关联交易的审核监督,完善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体系,积极推动关联交易管理水平提升,指导规范关
联交易依法合规进行。2025 年度,公司开展了年度日常关联交
               — 88 —
易额度预计,审议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
与重庆银行开展日常金融产品、服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与国
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口径关联方发生的 5 笔重大关联交易
议案,本人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相关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
的常规业务,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
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
公司开展对外担保业务是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属于银
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之一。公司高度重视对外担保业务
的风险管理,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担保业务的操作流程和
审批程序均制定了相关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开展相关业务。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不适用。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等
议案,本人重点关注新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及提名、
聘任程序的合法合规性,以及考核评价的公平、公正性,对相关
              — 89 —
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不适用。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 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
所,相关议案依次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本人对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事项进行了严格审查,并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安永华明具备足够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续聘其为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
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同意续聘安永华明担任公司 2025 年度法定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
召开的 2024 年度注册会计师见面会和 2025 年半年度注册会计师
见面会,听取了安永华明关于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人员和发现的问题,以及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合规性和有
效性,与外部审计师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安永华明具备足够的独
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
                — 90 —
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息。此外,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
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在 2026 年春节前完成 2025
年三季度预分红。本人对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 2025 年三季
度利润预分配方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认为相关股东所作
的承诺均得到履行。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司章程》以及内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高质量完成各项公
告披露,充分做到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本
人积极协助公司开展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信息审核工作,同时充
分关注并及时报送自身情况变化,严格约束自身行为,积极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大信息报告及披露义务。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重庆银行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实施,并
                — 91 —
对其 2024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本人高度重视内部控
制评价工作,对提交董事会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
议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十一)中小投资者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风险防控等相关事项,高度关注公司的业绩表现与公
司治理情况,对中小投资者获得公司信息的及时性和公平性等情
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积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十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重庆银行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创新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信息科技指导委
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八个专门
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关
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作为独立董事以
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信息科技指导委
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及相应专门委员会决策,深入了
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就重点事项和关键问题向公司提供专业建
              — 92 —
议,严格履行独立董事决策监督职责,确保公司运作合法合规、
决策科学高效。
  四、独立性自查情况
  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提
交了独立性自查调查表,确认并承诺于 2025 年度内不存在《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满足独立性的情形,能够充
分、独立履行职责。
  五、综合评价
司章程》,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履行职责,有效提
升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有力促进董事会科学
决策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
              — 93 —
附件 2: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刘瑞晗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庆银行”)独立董事,任职 10 个月,现就本人在 2025 年度的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刘瑞晗,曾任北京银监局股份制银行监管处处长、股份
制银行监管一处处长、城市商业银行监管处处长,南京银行北京
分行筹备组成员、党委委员、副行长。本人现亦担任宁波东海银
行独立董事。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主任委员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投入了
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要求,按时出席股
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各类会议,在重庆银行现
场履职时间 20 个工作日,满足《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
《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公司章程》
                — 94 —
等有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履职时间的要求。
括 2024 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共审议议
案 16 项,听取报告 8 项,主要内容包括年度决算报告、利润分
配方案、财务预算方案等。
其中现场会议 10 次,通讯表决 2 次,共计审议议案 68 项,听取
报告 50 项,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治理、战略规划、风险策略、经
营计划、关联交易、重大投资、资产负债管理、信息科技等。本
人积极在会上发言,为重庆银行经营发展建言献策。例如:在资
本管理方面,我提出资本管理是银行稳健经营的核心内容,关系
到商业银行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抵御经济周期风险的能力,主动
进行资本规划既是履行监管部门的要求,更是自身发展的一个必
然;在 2025 年经营计划调整方面,建议相关部门做好评估,以
及市场调研,同时把控好合规意识,控制风险,切实落实高质量
发展的总体目标;在风险管理能力提升方面,建议在当前零售端
客户的选择上,不要过于依赖第三方平台的引流客户,要控制好
规模,风控的模型要与时俱进、及时迭代,要建立动态的客群风
险画像,对于收入波动大的群体,应该匹配更低的杠杆,更短的
                — 95 —
周期产品。
  ⑴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度,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公
司召开的9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审议2024年度关联交易
情况报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重大关联交易以及
每个季末的关联方名录更新情况等11项议案,听取了4个报告。
在议案的审议过程中,本人始终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严
格审核关联关系,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和授信集中度,
切实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⑵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度,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公司召
开的8次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了2025年度风险管理策略、
修订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2024年度风险监测报告等16
项议案,听取了2个报告,就全面风险管理、内控合规、授权方
案等事项,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为公司强化管理、防
控风险提供了重要的专业支持。
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与重庆进出口融资担保有
限公司、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地产集团、重
庆鈊渝金融租赁公司等关联法人重大关联交易议案,2024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 96 —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银行
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本着恪尽职守的原则,勤勉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研究各项上会议题,积极参与讨
论,充分发挥自身在金融专业知识、银行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专
长,从维护存款人和中小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独立、公正地对
所有上会议题进行审议和决策,客观、审慎的发表意见和建议,
对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参加培训、调研等活动情况
全方位、多角度丰富和提升专业水平和合规意识,全面了解公司
经营管理情况,不断积累工作经验,持续增强履职效能。参加了
重庆银行、监管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举办的各项培训和调研,包
括反洗钱形势分析与政策解读培训、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重点风
险防范培训、《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解读培训、上市公司定
期报告常见问题及典型案例分析培训。
  (四)重庆银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重庆银行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保障,董事会、高级管理层
和相关工作人员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配合和有效
             — 97 —
支持。2025 年度本人履职期间,公司组织开展了 1 次董事长与独
立董事沟通会及 6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了解和征求独立董
事对公司经营管理和重大事项的专业意见建议;持续落实董事决
策建议督办反馈机制,就独立董事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会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优化落实并回复反馈;购买了董监
高责任险,帮助公司独立董事防范履职风险,保障履职权利,增
强履职效率。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高度重视关
联交易控制与管理工作,加强关联交易的审核监督,完善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体系,积极推动关联交易管理水平提升,指导规范关
联交易依法合规进行。2025 年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开展了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审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关联方与重庆银行开展日常金融产品、服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及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口径关联方发生的 4 笔重大
关联交易议案,本人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审议,并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相关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
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关联方之间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
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决策程序合法
               — 98 —
有效。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
公司开展对外担保业务是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属于银
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之一。公司高度重视对外担保业务
的风险管理,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担保业务的操作流程和
审批程序均制定了相关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开展相关业务。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不适用。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人经营业绩考核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等议案,
本人重点关注新聘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评价的公平、公正性,对相
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不适用。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 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
所,相关议案依次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本人对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事项进行了严格审查,并发表
              — 99 —
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安永华明具备足够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续聘其为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
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同意续聘安永华明担任公司 2025 年度法定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
度注册会计师见面会和 2025 年半年度注册会计师见面会,听取
了安永华明关于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2025 年度中期
审阅事项的报告,就外部审计的审计政策、程序、人员和发现的
问题,以及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与外部
审计师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安永华明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
允表达意见。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息。此外,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
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在 2026 年春节前完成 2025
年三季度预分红。本人对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 2025 年度三
季度利润预分配方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利润分配方案符合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
               — 100 —
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认为相关股东所作
的承诺均得到履行。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司章程》以及内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高质量完成各项公
告披露,充分做到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本
人积极协助公司开展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信息审核工作,同时充
分关注并及时报送自身情况变化,严格约束自身行为,积极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大信息报告及披露义务。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重庆银行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实施,并
对其 2024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本人高度重视内部控
制评价工作,对提交董事会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
议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十一)中小投资者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 101 —
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风险防控等相关事项,高度关注公司的业绩表现与公
司治理情况,对中小投资者获得公司信息的及时性和公平性等情
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积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十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重庆银行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创新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信息科技指导委
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八个专门
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关
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本人作为独立董
事,以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
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董事会及相应专门委员会决策,深入了解
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就重点事项和关键问题向公司提供专业建
议,严格履行独立董事决策监督职责,确保公司运作合法合规、
决策科学高效。
  四、独立性自查情况
  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提
交了独立性自查调查表,确认并承诺于 2025 年度内不存在《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 102 —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满足独立性的情形,能够充
分、独立履行职责。
  五、综合评价
司章程》,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履行职责,有效提
升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有力促进董事会科学
决策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
             — 103 —
附件 3: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汪钦琳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核准起担任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银行”)独
立董事,任职 8 个月,现就本人在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汪钦琳,现任中国地方铁路协会站城融合发展分会会
长、同济大学高铁及站城融合研究院专家委员。曾任重庆市政府
办公厅自动化技术中心主任(正处级)
                、第一秘书处正处级秘书,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助理、党组成员,重庆市统筹城乡
综合配套改革办公室副主任,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
任,重庆市政府铁路大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重庆仲裁委员会
第五届委员会委员,重庆市交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重庆铁路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重庆市铁路大建设指挥部
副指挥长。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 104 —
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投入了足够的
时间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要求,按时出席股东大会、
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各类会议,在重庆银行现场履职时
间 16 个工作日,满足《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
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对独立董事履职时间的要求。
大会,共审议议案 5 项,主要内容包括三季度利润预分配方案、
不再设立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股东大会议案规则等。
其中现场会议 7 次,通讯表决 1 次,共计审议议案 40 项,听取
报告 22 项,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治理、战略规划、关联交易、重
大投资、资产负债管理、信息科技等。本人在重庆市政府办公厅、
发改委、交通局等关键部门有长达三十余年的工作经历,在重庆
铁路投资集团担任董事长期间曾主导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对区域
经济发展和政策导向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在董事履职过程中,本
人特别关注银行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区域市场拓展战略、重大投资
决策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提出了诸多前瞻性建议。
               — 105 —
     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本人作为主任委员出席并
主持了公司召开的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2024年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兑付的议案、企业主要
负责人202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方案的议案等5项议题,本人重点
关注履职评价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性以及薪酬考核的科学性和实
践性,为公司考核评价提出了建设性建议。
     ⑵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公司召开
的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5 年中期财务报表及审
阅报告、2025 年上半年财务分析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
间的协调工作,确保了公司业绩公告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以及审计工作的严谨性。
议,对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与重庆银行开
展日常金融产品、服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重庆兴农融资
担保集团、重庆进出口融资担保集团、重庆市地产集团、重庆鈊
渝金融租赁公司等关联法人重大关联交易议案等事项进行了审
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 106 —
                           《银行
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本着恪尽职守的原则,勤勉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研究各项上会议题,积极参与讨
论,充分发挥自身在企业治理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从维护存款
人和中小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独立、公正地对所有上会议题进
行审议和决策,客观、审慎的发表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会科
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参加培训、调研等活动情况
全方位、多角度丰富和提升专业水平和合规意识,全面了解公司
经营管理情况,不断积累工作经验,持续增强履职效能。参加了
重庆银行、监管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举办的各项培训和调研,包
括反洗钱形势分析与政策解读培训、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重点风
险防范培训、《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解读培训、上市公司定
期报告常见问题及典型案例分析培训等。
  (四)重庆银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重庆银行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保障,董事会、高级管理层
和相关工作人员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配合和有效
支持。2025 年度本人履职期间,公司组织开展了 1 次董事长与独
              — 107 —
立董事沟通会及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了解和征求独立董
事对公司经营管理和重大事项的专业意见建议;持续落实董事决
策建议督办反馈机制,就独立董事在董事会、董事会专委会会议
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优化落实并回复反馈;购买了董监高责
任险,帮助公司独立董事防范履职风险,保障履职权利,增强履
职效率。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高度重视关
联交易控制与管理工作,加强关联交易的审核监督,完善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体系,积极推动关联交易管理水平提升,指导规范关
联交易依法合规进行。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参与审议了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与重庆银行开展日常
金融产品、服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监管口径关联方发生的四笔重大关联交易议案,本人对上述关联
交易事项均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
为相关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关联方之
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
条件进行,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公
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 108 —
  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
公司开展对外担保业务是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属于银
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之一。公司高度重视对外担保业务
的风险管理,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担保业务的操作流程和
审批程序均制定了相关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开展相关业务。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不适用。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人经营业绩考核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等议案,
本人重点关注新聘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评价的公平、公正性,对相
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不适用。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 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
所,相关议案依次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2025 年度本人履职期间,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2025 年半年度注册会计师见面会,听取了安
永华明关于 2025 年度中期审阅事项的报告,就外部审计的审计
              — 109 —
政策、程序、人员和发现的问题,以及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与外部审计师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安永华明
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履职能够
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息。此外,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
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在 2026 年春节前完成 2025
年三季度预分红。本人在 2025 年履职期间,对 2025 年三季度利
润预分配方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利润预分配方案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认为相关股东所作
的承诺均得到履行。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司章程》以及内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高质量完成各项公
告披露,充分做到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本
人积极协助公司开展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信息审核工作,同时充
分关注并及时报送自身情况变化,严格约束自身行为,积极履行
               — 110 —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大信息报告及披露义务。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重庆银行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实施,并
对其 2024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本人高度重视内部控
制评价工作,按季审阅提交董事会的内审工作报告,监督和评估
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指导加强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
工作协同。
  (十一)中小投资者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风险防控等相关事项,高度关注公司的业绩表现与公
司治理情况,对中小投资者获得公司信息的及时性和公平性等情
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积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十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重庆银行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创新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信息科技指导委
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八个专门
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关
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本人作为独立董
事,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委员,积极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决策,深入了解公司经营
              — 111 —
管理情况,就重点事项和关键问题向公司提供专业建议,严格履
行独立董事决策监督职责,确保公司运作合法合规、决策科学高
效。
     四、独立性自查情况
     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提
交了独立性自查调查表,确认并承诺于 2025 年度内不存在《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满足独立性的情形,能够充
分、独立履行职责。
     五、综合评价
司章程》,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履行职责,有效提
升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有力促进董事会科学
决策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
                 — 112 —
附件 4: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曾宏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核准起担任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银行”)独
立董事,任职 8 个月,现就本人在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曾宏,重庆大学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管理学博士,中国
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现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
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本人现亦担任重庆
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海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航中天启(重庆)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投入了足够的时
间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要求,按时出席股东大会、
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各类会议。在行履职时间 20 个工
                   — 113 —
作日,满足《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
                   《银行保险机构董事
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独立董
事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履职时间的要求。
大会,共审议议案 5 项,主要内容包括三季度利润预分配方案、
不再设立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股东大会议案规则等。
其中现场会议 7 次,通讯表决 1 次,共计审议议案 40 项,听取
报告 22 项,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治理、战略规划、关联交易、重
大投资、资产负债管理、信息科技等。本人积极在会上发言,为
重庆银行经营发展建言献策。特别是在审议重大财务决策、关联
交易管理和利润分配方案时,我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
则,从专业角度提出建设性意见。例如:针对地产集团重大关联
交易涉及金额较大的问题,建议银行加强后期的风险控制。针对
预期信用损失的模型,我对模型参数提出了完善性意见。
  ⑴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本人作为主任委员出席并主持
了公司召开的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5 年中期财
务报表及审阅报告、2025 年上半年财务分析报告、2025 年第三
               — 114 —
季度报告等 10 项议案,做到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内部审计与
外部审计之间的协调工作,确保了公司业绩公告的及时性、完整
性和准确性以及审计工作的严谨性。
  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公司
召开的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职评价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性以及薪酬考核的科学性和实践性,
为公司考核评价提出了建设性建议。
  ⑶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度,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公
司召开的7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审议关于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与重庆银行开展日常金融产品、服务等
关联交易的议案、4笔重大关联交易以及关联方名录更新情况等8
项议案,听取了4个报告。在议案的审议过程中,本人始终按照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严格审核关联关系,重点关注关联交易
定价公允性和授信集中度,切实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议,对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与重庆银行开
展日常金融产品、服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重庆兴农融资
担保集团、重庆进出口融资担保集团、重庆市地产集团、重庆鈊
             — 115 —
渝金融租赁公司等关联法人重大关联交易议案等事项进行了审
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银行
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本着恪尽职守的原则,勤勉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研究各项上会议题,积极参与讨
论,充分发挥自身在企业治理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从维护存款
人和中小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独立、公正地对所有上会议题进
行审议和决策,客观、审慎的发表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会科
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参加培训、调研等活动情况
全方位、多角度丰富和提升专业水平和合规意识,全面了解公司
经营管理情况,不断积累工作经验,持续增强履职效能。参加了
重庆银行、监管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举办的各项培训和调研,包
括反洗钱形势分析与政策解读培训、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重点风
险防范培训、《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解读培训、上市公司定
期报告常见问题及典型案例分析培训、2025 年第 5 期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等。
                — 116 —
  (四)重庆银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重庆银行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保障,董事会、高级管理层
和相关工作人员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配合和有效
支持。2025 年度本人履职期间,公司组织开展了 1 次董事长与独
立董事沟通会及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了解和征求独立董
事对公司经营管理和重大事项的专业意见建议;持续落实董事决
策建议督办反馈机制,就独立董事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会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优化落实并回复反馈;购买了董监
高责任险,帮助公司独立董事防范履职风险,保障履职权利,增
强履职效率。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高度重视关
联交易控制与管理工作,加强关联交易的审核监督,完善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体系,积极推动关联交易管理水平提升,指导规范关
联交易依法合规进行。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参与审议了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与重庆银行开展日常
金融产品、服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监管口径关联方发生的四笔重大关联交易议案,本人对上述关联
交易事项均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
为相关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关联方之
              — 117 —
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
条件进行,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公
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
公司开展对外担保业务是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属于银
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之一。公司高度重视对外担保业务
的风险管理,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担保业务的操作流程和
审批程序均制定了相关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开展相关业务。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不适用。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人经营业绩考核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等议案,
本人重点关注新聘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评价的公平、公正性,对相
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不适用。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 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
              — 118 —
所,相关议案依次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2025 年度本人履职期间,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
委员,出席并主持了公司召开的 2025 年半年度注册会计师见面
会,听取了安永华明关于 2025 年度中期审阅事项的报告,就外
部审计的审计政策、程序、人员和发现的问题,以及财务审计和
内部控制审计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与外部审计师进行深入沟通交
流。安永华明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息。此外,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
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在 2026 年春节前完成 2025
年三季度预分红。本人在 2025 年履职期间,对 2025 年三季度利
润预分配方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利润预分配方案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认为相关股东所作
的承诺均得到履行。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 119 —
司章程》以及内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高质量完成各项公
告披露,充分做到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本
人积极协助公司开展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信息审核工作,同时充
分关注并及时报送自身情况变化,严格约束自身行为,积极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大信息报告及披露义务。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重庆银行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实施,并
对其 2024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本人高度重视内部控
制评价工作,按季审阅提交董事会的内审工作报告,监督和评估
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指导加强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
工作协同。
  (十一)中小投资者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风险防控等相关事项,高度关注公司的业绩表现与公
司治理情况,对中小投资者获得公司信息的及时性和公平性等情
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积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十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重庆银行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创新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信息科技指导委
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八个专门
              — 120 —
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关
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本人作为独立董
事,以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决策,深入了解
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就重点事项和关键问题向公司提供专业建
议,严格履行独立董事决策监督职责,确保公司运作合法合规、
决策科学高效。
  四、独立性自查情况
  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提
交了独立性自查调查表,确认并承诺于 2025 年度内不存在《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满足独立性的情形,能够充
分、独立履行职责。
  五、综合评价
司章程》,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履行职责,有效提
升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有力促进董事会科学
决策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
              — 121 —
附件 5: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陈凤翔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核准起担任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银行”)独
立董事,任职 8 个月,现就本人在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凤翔,香港城市大学工商管理学博士,现任展汇发展
有限公司董事、凤翔金融智库董事、香港城市大学城贤汇理事、
新城电台金钱管家主持人、屈机 TV 主播、香港城市大学客座教
授、香港可持续发展教育学院实务教授、香港金融管理学院客座
教授、南洋商业银行专家提供培训及项目顾问、上海复旦大学泛
海国际金融学院客座教授、对外经贸大学客座教授。曾任上海商
业银行副总经理、香港人寿保险公司董事、上银证券有限公司董
事、上商期货有限公司董事、亨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香港
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员、星路金融有限公司负责人员。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 122 —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投入了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严
格按照《公司章程》要求,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等各类会议,在重庆银行现场履职时间 15 个工作日,
满足《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
                《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
职评价办法(试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履职
时间的要求。
大会,共审议议案 5 项,主要内容包括三季度利润预分配方案、
不再设立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股东大会议案规则等。
其中现场会议 7 次,通讯表决 1 次,共计审议议案 40 项,听取
报告 22 项,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治理、战略规划、关联交易、重
大投资、资产负债管理、信息科技等。本人积极在会上发言,充
分发挥在香港及国际金融市场积累的丰富经验,为重庆银行的国
际化战略布局、金融产品创新及风险管理积极建言献策。例如:
在国别风险方面,针对目前国际局势复杂多变,建议银行在发展
的同时,提升跨境风险敏锐度,通过精准识别受困企业压力,增
强信贷决策针对性,实现业务拓展与风险控制的动态平衡;在零
               — 123 —
售业务方面,建议加速零售业务突围,依托数字化转型成果,优
化个人消费贷、养老金融等产品体系。
  ⑴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度,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公司召
开的5次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了恢复计划与处置计划建议、
案等8项议案,听取了2个报告,就全面风险管理、内控合规等事
项,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为公司强化管理、防控风险
提供了重要的专业支持。
  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公司
召开的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职评价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性以及薪酬考核的科学性和实践性,
为公司考核评价提出了建设性建议。
议,对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与重庆银行开
展日常金融产品、服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重庆兴农融资
担保集团、重庆进出口融资担保集团、重庆市地产集团、重庆鈊
渝金融租赁公司等关联法人重大关联交易议案等事项进行了审
              — 124 —
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银行
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本着恪尽职守的原则,勤勉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研究各项上会议题,积极参与讨
论,充分发挥自身在财务审计、金融专业知识、银行管理等方面
的经验和专长,从维护存款人和中小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独立、
公正地对所有上会议题进行审议和决策,客观、审慎的发表意见
和建议,对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参加培训、调研等活动情况
全方位、多角度丰富和提升专业水平和合规意识,全面了解公司
经营管理情况,不断积累工作经验,持续增强履职效能。参加了
重庆银行、监管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举办的各项培训和调研,包
括反洗钱形势分析与政策解读培训、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重点风
险防范培训、《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解读培训、上市公司定
期报告常见问题及典型案例分析培训等。
     (四)重庆银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重庆银行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保障,董事会、高级管理层
                — 125 —
和相关工作人员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配合和有效
支持。2025 年度本人履职期间,公司组织开展了 1 次董事长与独
立董事沟通会及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了解和征求独立董
事对公司经营管理和重大事项的专业意见建议;持续落实董事决
策建议督办反馈机制,就独立董事在董事会、董事会专委会会议
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优化落实并回复反馈;购买了董监高责
任险,帮助公司独立董事防范履职风险,保障履职权利,增强履
职效率。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高度重视关
联交易控制与管理工作,加强关联交易的审核监督,完善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体系,积极推动关联交易管理水平提升,指导规范关
联交易依法合规进行。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参与审议了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与重庆银行开展日常
金融产品、服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监管口径关联方发生的四笔重大关联交易议案,本人对上述关联
交易事项均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
为相关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关联方之
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
条件进行,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公
              — 126 —
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
公司开展对外担保业务是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属于银
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之一。公司高度重视对外担保业务
的风险管理,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担保业务的操作流程和
审批程序均制定了相关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开展相关业务。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不适用。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人经营业绩考核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等议案,
本人重点关注新聘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评价的公平、公正性,对相
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不适用。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 年度国内会计师事
务所,相关议案依次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2025 年度本人履职期间,作为独立董事,参加了公
              — 127 —
司召开的 2025 年半年度注册会计师见面会,听取了安永华明关
于 2025 年度中期审阅事项的报告,就外部审计的审计政策、程
序、人员和发现的问题,以及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合规性
和有效性,与外部审计师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安永华明具备足够
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履职能够保持独立
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息。此外,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
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在 2026 年春节前完成 2025
年三季度预分红。本人在 2025 年履职期间,对 2025 年三季度利
润预分配方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利润预分配方案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认为相关股东所作
的承诺均得到履行。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司章程》以及内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高质量完成各项公
告披露,充分做到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本
               — 128 —
人积极协助公司开展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信息审核工作,同时充
分关注并及时报送自身情况变化,严格约束自身行为,积极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大信息报告及披露义务。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重庆银行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实施,并
对其 2024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本人高度重视内部控
制评价工作,按季审阅提交董事会的内审工作报告,监督和评估
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指导加强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
工作协同。
  (十一)中小投资者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风险防控等相关事项,高度关注公司的业绩表现与公
司治理情况,对中小投资者获得公司信息的及时性和公平性等情
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积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十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重庆银行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创新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信息科技指导委
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八个专门
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关
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本人作为独立董
              — 129 —
事,以及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董
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决策,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就重点
事项和关键问题向公司提供专业建议,严格履行独立董事决策监
督职责,确保公司运作合法合规、决策科学高效。
  四、独立性自查情况
  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提
交了独立性自查调查表,确认并承诺于 2025 年度内不存在《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满足独立性的情形,能够充
分、独立履行职责。
  五、综合评价
司章程》,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履行职责,有效提
升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有力促进董事会科学
决策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
              — 130 —
报告三:
各位股东:
薪酬标准的议案》(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关于本行
股东董事、独立董事浮动薪酬发放方式的议案》(2015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所确定的标准和方式,向非执行董事发放报酬。
全年具体发放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姓名      职务    固定津贴             浮动报酬         合计(税前)
                      — 131 —
       合计           549,375.00   655,500.00   1,204,875.00
注:1.上述金额为税前金额。
执行董事之职位领取相关薪酬。
立非执行董事。刘瑞晗女士自该日起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履职,不再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曾宏先生、汪钦琳女士、陈凤翔先生自该日起
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薪酬直接划转股东单位公司账户;根据提名股东单位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相关管理要求,付巍董事薪酬直接划转股东单位公司账户;根据提名股东单位重庆
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要求,余华董事薪酬直接划转股东单位公司账户。
   本报告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向股东会报告。
   特此报告。
                    — 132 —
报告四:
各位股东: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信息披
露特别规定》等相关监管要求,本行审慎合规开展关联交易,切
实维护本行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现将本行 2025 年
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方管理工作情况
   (一)合规开展关联方名单收集工作
   本行按季度开展关联方名单收集更新工作。经汇总整理,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关联方信息共计 6,099 条,其中包括 1,189
条关联法人和 4,910 条关联自然人信息。在收集关联方信息的过
程中,本行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具有大
额授信、资产转移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的人员按照法律法
规、监管规定和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按季向本行
报告了关联方信息。本行按季度整理汇总后报送关联交易控制委
员会审议后向董事会报告。
   (二)持续提升关联方名单管理精准度
   本行按照穿透原则准确识别、认定和收集关联方信息,并根
据原中国银保监会、上交所、港交所、国内企业会计准则等口径
                    — 133 —
对关联方名单实施分类管理。为提升关联方名单报送的合规意
识,本行在《重庆银行 2025 年经营机构合规经营指标计分实施
细则》中增加“关联方管理”考核指标,明确关联方信息报送考
核要求,为关联方名单管理筑牢合规底座。
  (三)升级提高关联方名单管理智能化水平
  为进一步提升关联交易名单管理工作质效,提升关联方管理
智能化水平,2025 年上半年完成了关联方名单管理系统智能化
升级上线,并开展两场关联方名单管理系统全行培训,完成关联
方名单系统数据初始化流程。实现了关联方信息查询、报送、汇
总、审核、自动分类、校验等系统化管理,系统升级实现了数据
的自动分类和校验,在向监管报送 EAST 数据及各类治理报表
时,数据生成时间缩短了 70%。
  二、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情况
  (一)关联交易限额管理情况
  根据《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本行风险管理部牵头全行关联交易限额管理工作,主要负责监测
关联交易集中度相关监管指标。
  截至 2025 年三季度末,本行资本净额为 765.18 亿元,四季
度末全部关联方授信余额为 155.36 亿元,占上季末资本净额的
比例为 20.3%,符合不超过资本净额的 50%的监管要求;单一关
联方最高授信余额为 33.27 亿元,占上季末资本净额的比例为
               — 134 —
团最高授信余额为 83.06 亿元,占上季末资本净额的比例为
其控股股东、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合并最高授信余
额为 87.56 亿元,占上季末资本净额的比例为 11.44%,符合不超
过资本净额的 15%的监管要求。
  (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持续发挥决策参谋职能,重
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公允性和必要性,负责关联交易管理、
审查和风险控制。2025 年,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计召
开 10 次会议,审议通过 13 项议案,听取 5 项报告。议案涉及重
大关联交易、关联方名单更新,关联交易管理报告等方面,所有
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三)切实履行关联交易审查审批流程
  本行对所有关联交易,均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内部制度进行
审查。本行一般关联交易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后,按本行关联交易
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备案。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经合规审查后,本行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交易背景和定价依据进行严
格审查并接受董事充分质询,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 135 —
事逐笔对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
况发表书面独立意见。重大关联交易均按规定通过监管系统向当
地监管部门报告,确保合法合规。
  根据《公司法》和《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于
关联交易的最新规定,完成董监高及其关联方与本行发生日常金
融产品及服务类关联交易的董事会统一决议上会流程,确保此类
关联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允,防范利益冲突风险。
  (四)合规开展关联交易公允性评估
  本行关联交易主要包括授信类关联交易和非授信类关联交
易。本行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并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
类交易的条件为原则,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本行相关业务管理办
法中的定价方法和程序进行。
  本行每年均组织各业务条线部门对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性
进行分析自评。经过自评估,本行关联交易定价符合独立交易原
则,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
  (五)深入开展关联交易专项审计
  本行将关联交易审计纳入了年度审计计划,于 2025 年 11 月
完成对本行关联交易管理情况的专项审计。审计内容包括关联交
易管理的组织架构、制度建设、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的识别和认
定、关联交易的审批和报备、关联交易监控、关联交易的报告和
披露、关联交易系统管理等方面。本行内审部运用大数据分析等
               — 136 —
技术手段,对关联交易进行深入分析,提出了改进建议。2024
年 5 月至 2025 年 4 月未发现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
及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认真履行关联交易披露义务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本行严格履行关联交易披露义务,及时
准确披露关联交易信息。本行的重大关联交易均逐笔在监管系统
中报告并在本行官网上进行披露。本行的一般关联交易也按规定
在本行官网上进行合并披露。
  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本行每年度定期开展关联交易额度
预计工作,在预计额度内开展关联交易,定期对额度使用情况进
行统计,并按规定进行披露。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监
管规定,及时审核并协助披露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切实保
障本行股东对关联交易的知情权,维护本行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七)强化关联交易管理跨部门协同
  运用跨部门关联交易办公室联席会议工作模式,指导总行部
室和分支机构严格按照穿透原则准确识别、认定和收集关联方信
息,通过系统录入、核查、更新关联方名单。
  采用常态化协调机制,跨部门关联交易办公室协调解决“关
联方认定标准”上的分歧,进一步明确信贷等相关业务审批人员
关联方报送标准和范围。完善了关联交易数据报送模板,明确报
送要求,压实数据来源部门职责,提升数据来源的准确性。
               — 137 —
     三、2025 年关联交易总体情况
法人)发生关联交易,涉及本行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等核心业务审
批或决策的人员及其关联方、本行控股子公司等。截至 2025 年
末关联方授信余额情况详见下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关联方授信余额情况表
                                         单位:亿元
序号                    关联方                 授信余额
                     四联优侍科技养老产业有限公司        0.004
                       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3.176
                     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2
                       重庆安美科技有限公司           0.049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1
                       重庆博众置业有限公司            0.1
                       重庆成飞新材料股份公司          0.069
                      重庆川仪微电路有限责任公司          0.2
                      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          16.19
                       重庆龙璟纸业有限公司           0.14
                      重庆耐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0.097
     重庆 渝富资本 运营
                      重庆荣凯川仪仪表有限公司          0.011
                    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股东)及其关联方
                     重庆顺昌通用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0.041
                      重庆四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0.1
                      重庆四联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         0.227
                     重庆四联特种装备材料有限公司         0.02
                      重庆银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5.06
                      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67
                     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11.64
                       重庆渝立物资有限公司           0.076
                     重庆渝资光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5.78
                     云阳县三圆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0.099
                   重庆市彭水县龙凤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0.056
                        — 138 —
                     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7.923
                      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468
                   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渝东北自来水有限公司      0.248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重庆对外经贸(集团)有限公司         2.346
                      重庆水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0.111
                     云阳县三圆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0.099
                   重庆市彭水县龙凤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0.056
    重庆市水利投资(集        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7.923
    股东)及其关联方       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渝东北自来水有限公司      0.248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重庆水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0.111
                     酉阳县楠木湾巴渝民宿经营有限公司         0.1
                     中垦牧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85
                      重庆对外经贸(集团)有限公司         2.346
    重庆 市地产集 团有
                       重庆国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4.888
                        重庆千信集团有限公司            0.4
    及其关联方
                      重庆市巴渝民宿集团有限公司          0.079
                       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33.27
                        重庆祥安实业有限公司           0.058
    重庆北恒投资发展
     东)及其关联方
正”的原则,不断完善关联方名单管理体系,提升关联交易管
理水平。
    本报告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向股东会报告。
    特此报告。
                         — 139 —
报告五:
各位股东:
        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
行为监管办法(试行)》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银
行保险机构股东承诺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
    (以下简称“《通知》”
              ),现将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行”)大股东 2025 年度履职履约情况报告如下:
        一、大股东持股情况
        根据《通知》中对“大股东”的定义,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大股东共 3 户,分别为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渝富资本”
          )、大新银行有限公司、重庆市水利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投集团”)。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序                                           合并关联方、一致行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份比例                              合并股份比例
号                                           动人持股数量(股)
        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
        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水利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7
        二、大股东资质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批复时间                       备注
股份 7.67 亿股,截至 2025 年末,占本行总股本的 22.08%。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
                                                          》对
“大股东”的定义,水投集团为本行大股东。       。
                               — 140 —
     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                   《关于同意重庆市商业银行办理股东更名的批
     有限公司                         复》(渝银监复〔2004〕186 号)
                                  《中国银监会关于大新银行投资入股重庆市商业
                                  银行的批复》(银监复〔2007〕135 号)
                                  《重庆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
     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三、大股东财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财务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128.13 亿元,净资产 361.45
     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
                                                        总资产 1,277.11
     有限公司
                     亿元,净资产 327.15 亿元,净利润 27.55 亿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571.47 亿港元,净资产 344.37
                     产 2,587.43 亿港元,净资产 360.58 亿港元,净利润 24.81 亿港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924.57 亿元,净资产 501.56
     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亿元,净资产 580.40 亿元,净利润 1.66 亿元。
     四、股东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严格遵循《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未发现大股东与本行进行违规、不当的关联交易,相关交易
并不存在优于其他股东、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的情况,也未发
现大股东存在利用对本行经营管理的影响力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行为。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对渝富资本、水投集团的授
信余额未超过上季末资本净额的 10%,对渝富资本、水投集团所
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未超过上季末资本净额的 15%,符合
监管相关规定。
                             — 141 —
  五、其他情况
  本行每年按期开展大股东履职履约评估工作。2025 年度,
本行大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行《章程》,
合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责任义务,积极履行相关协议条款及承
诺事项。
  本报告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向股东会报告。
  特此报告。
             — 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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