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6-050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十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
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内容。
召开。
事 2 人,董事长边逸军先生、董事姚舜先生、郑立丁先生、吴祖亮先生,以及独
立董事费维栋先生、张杰女士和刘秀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在公司原住所不变的基础上,
增加一处经营场所,具体地址为:浙江省余姚市低塘街道历石路 1166 号,并同
步修订《公司章程》第五条,以及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
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最终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结果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
加公司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新增
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
与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及与保
荐人(主承销商)、拟开户银行签署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将本次董事会中须由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股东会
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